請國際社會介入法輪功中國事件的必要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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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慧網一九九九年十一月二日】 保障人權必須要有堅強的國際社會的規章制度,法庭,具體辦法,有力措施,採用提供報告,組織調查,決定制裁措施,監督核實,接受投訴,派長駐機構和代表就近觀察情況等等方式,對受害者提供保護。

國際警告,譴責,經濟制裁,聯合干預一直是國際社會伸張正義,主持公道的有效方法。甚至國際上應該有國際法庭的人權分庭,對違反人權的首犯依法進行審判。國際上有過對戰爭罪犯進行審判的先例,即使是對本國人民的戰爭。當然,那些人民因為流離失所,大量的難民湧入鄰國,造成了局部地區的災難狀態。我相信法輪功的修煉人不會因失去家園,失去生活的基本手段而流向鄰國,雖然你們的狀況或許比他們不差,看現在天安門前的情況就知道這一點。中國官方也決不會讓人們這樣做,為了掩蓋家醜,可以理解。

讓國際社會了解真相是完全必要的,要求國際社會的主持正義也是完全正當的。因為說法輪功是邪教,中國駐美國大使李肇星已經公開要求美國反法輪功了。既然要在所有的國家取締法輪功,國際社會不了解是不是邪教,要是真正危害性很大的邪教,我們也會取締。所以先讓我們去調查了解第一手的情況和材料,不能草率行事。這是回應中國政府的呼籲,不是干涉內政,而是負責的態度。因為事關中國一億法輪功修煉人以及更多家屬的人權問題,也事關各國公民的信仰和人權問題。中國政府對此應歡迎大家的前往,而不是拒絕。

對中國報導的因煉法輪功而死亡的一千四百多例案件,國際社會需要了解責任應不應由法輪功來負。只是說人死了不夠,是不是沒按法輪功的要求去做,或者原來就得了癌症,不治之症,重病,精神病的去追求治病效果,有不能按功理功法的要求去做,責任不在法輪功。而且一千四百多例有明顯的拼湊痕跡,真實性受到懷疑。以前在國內看到過北京,廣東等地的調查,醫學專家的報告詳細地表述了法輪功修煉人的健康狀況,其科學性,可靠性,可信度極高。如果修煉法輪功的人都是祛病健身,道德回升的見證人,法輪功修煉群眾可以講真話的話,事實就非常容易辯明。政府信不過中國的律師,不讓他們給法輪功的被捕人辯護,我們可以帶自己的律師去,依事實,依法律辯護,真相將大白於天下。

聽說法輪功在三十幾個國家都有人煉,已超出了一國的範圍,成為國際人權問題,因此各國政府,各種國際人權組織,聯合國都應該關心,都有權了解,譴責,制止違反人權的一方,公平,正義的主持處理這一事件。如果本事件中,誰違背了國際人權公約,所有國際人權公約的簽署國都有權干預,制止違反公約的行徑。

全世界的新聞媒體也應隨同前往,參加監督,檢查該事件的真相,公諸於世。

在這樣一個強大陣容的國際社會監察隊伍的嚴格認真的調查工作中,任何不講理的一方都會失去同情和支持。任何企圖以欺騙和矇蔽手段愚弄世界的一方都會失道寡助。這將是最好的解決辦法。請中國政府和法輪功的群眾雙方多加考慮,早日拿出行動來。

西方的和事佬 1999年11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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