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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月13日大陸消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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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慧網1999年11月13日】【11月13日大陸消息】四名海南法輪功學員被判刑

據11月12日美聯社消息,大陸當局本週五首開對「法輪功骨乾」的司法「審判」。四名海南法輪功學員經海口中級人民法院「審理」,分別被判2至12年有期徒刑。其中宋岳勝12年,陳元7年,江詩龍3年,梁玉琳2年。類似的「審判」將在聯合國秘書長安南訪華後在全國範圍全面進行,估計可能有數百名法輪功學員將遭到類似處置。

11月13日美聯社報導表明,中國政府計劃在本月底之前將大約300名法輪功骨幹,其中包括絕食中的7名石家莊學員送上法庭。在過去的10天裏,僅河北省北部就有35名法輪功學員未經法庭而被送入勞改營進行可能長達3年的強制勞改。



【11月13日四川消息】
10月12日,成都四川工業學院碩士研究生羅志軍在郫縣一功友家時被捕,治安拘留15天出來後被學校開除學籍,並派四個學生跟隨監視其一切行動。現羅志軍已被遣送回江西原籍。

11月8日晨,法輪功學員王旭志在新華小區成華小學對面的花園中煉功後看書時,被警察帶走。在牛市口派出所,他拒絕在「四不保證書」上簽字;經父母及單位領導勸說仍堅持要煉功。當得知不能保全《轉法輪》及煉功帶時,就一頭向牆上撞去,幾個警察強行將他按在地上,但頭已被撞出一個大包,下午,王旭志被帶上手拷送九如村拘留所拘留。

迄今,成都公安已先後拘留、逮捕了大批法輪功學員,除陸續釋放的以外,還有一些學員仍在拘押之中,有的學員即將面臨不公正判決。另外,在押的所有學員都規定不允許與外界聯繫,由於情況完全被封鎖,他們在裏面的處境很難得知。



【11月13日黑龍江消息】
我是黑龍江某地的大法弟子,今年9月27日下午我正在家中幹活,突然村派出所一民警領幾個人來,將我強行帶到村派出所,說是領導要談話,到了派出所,政保科一副科長對我又拍桌子又瞪眼,說煉法輪功違法,再煉就是反對政府,我要申辯被拒絕,當晚將我送進市拘留所。

在被關押的20多天裏,我和同被關押的法輪大法弟子不忘弘揚大法,初期我們向其他犯人和管教們介紹大法如何好,他們不允許我們說話甚至辱罵我們,漸漸地他們能理解、能接受了,很多人都承認「煉法輪功的都是好人」。有的犯人表示也要學煉法輪功做一個好人;有的犯人及管教也變得很少罵人和打人了。我們不僅言傳,在實際行動上也在證實著大法。

如有一次割水稻,田內積水,水溫攝氏零度左右,其他犯人穿著靴子也不願下水,我們四個大法弟子二話沒說,光腳下水乾了起來,幹完活,管教告訴我們快穿上衣服和鞋以免感冒。又有一次拘留所的食堂下水道堵了,其他犯人掏了幾次也不行,後叫我們兩個大法弟子去掏,他們雙手凍得失去了知覺,終於掏通了,食堂管理人很受感動,吩咐快做兩個菜,端來大米飯。

實踐證明法輪大法法力無邊,所到之處人心即正。這真是「關進拘留所,大法得弘揚」。



【11月13日黑龍江消息】
黑龍江省某市看守所自「十一」之前即陸續非法關押法輪大法學員,已達26人,其中數人是「十一」前進京上訪被遣送回來的,多數是被視為「危險分子」,防其進京上訪而預先關起來的。

有些人已被關押一月有餘,有一離異女學員家中有年老有病的父母及幼小女兒無法照顧;有一雙目失明的學員被強令每天端坐八、九個小時不得伸腿活動;有學員堅持煉功即被綁起來、吊起來。

要想被釋放,必須本人、親屬及單位等在已由公安局擬定好的保證書上簽字畫押,保證書內容大致為「法輪功為邪教,我因參加邪教組織而被拘留,經教育已悔過,出去後保證不再學法煉功,每週二次彙報思想,如有違反,本人及保人均將受到制裁」,同時每人交3000元抵押金。

有的學員家中生活困難,無力交抵押金,警察威脅說要延長拘留時間並將其家屬(也是學員)也關進去。該市附近一家農場公安局非法關押三名進京上訪女學員,三人抗議絕食,警察將其家人強行拉來勸阻,如無效即準備將家人也扣住。

農場一學員被認為是「危險分子」,因拒絕簽字詆毀大法,被公安局扣押半天,後由其子瞞著代簽名並交5000元抵押金方得放出。

近期市內各單位及街道委員會等更組織人人學習所謂法輪功真相的專題內容,要求所有人均不看不煉法輪大法,群眾對此舉動深感厭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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