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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際特赦組織發布中國迫害法輪功群眾記錄報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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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慧網1999年10月23日】 國際特赦組織,公共文件,編號:AI目錄,ASA 17/54/99,1999年10月22日

中華人民共和國
對法輪功群眾的虐待和迫害記錄

國際人權組織接到報告後對中國各地受到拘捕的法輪功群眾受到的各種虐待和迫害深為關注。1999年十月初,一位法輪功成員,42歲的山東婦女在警局拘留所被毆打致死,全國各地有很多法輪功成員被關押在拘留所裏,受到虐待和迫害的威脅。很多法輪功練習者是中年人或老年人,其中很大比例是婦女。

法輪功是一種用於增進健康和提高道德的方法,結合了打坐和調息。於1999年7月被中國政府取締。中國政府顯然因為法輪功人數眾多且涵蓋了社會許多領域(包括政府部門)而感到擔心,於是宣布法輪功為「邪教」、「危害社會穩定」,並對其展開了全國範圍的宣傳攻勢。成千上萬的法輪功群眾或以和平請願方式表達對取締的反對,或者繼續煉功,因而在取締開始後的數日及數週內在全國範圍受到專橫的拘捕。據報,其中很多人受到毆打,至少數百人仍被關在拘留所裏,一些人正在被以政治性罪名送上法庭,並極可能在經過非公正審判之後被判處長期徒刑。

以下是國際特赦組織收到的有關迫害報告的一部份。其中有些是1999年7月法輪功被取締事後警察對被捕群眾的暴力行徑記錄,還有許多其他報告。在當前的鎮壓形勢下,儘管核實工作非常困難,這些報告仍然給出了具體、詳細的地點、環境、發生了何種迫害,包括受害人的姓名等各種細節,許多案例還附有照片。

多數報告描述了在中國常見的迫害的類型,包括一些應該立即在中國1988年認可的反對迫害、酷刑、非人道折磨及懲罰的聯合國公約下受到公正調查的嚴重指控。中國在道義上和法律上有責任調查所有報告和冤訴中的迫害事件,並對施暴者繩之以法,對受害者予以補償。

在此報告書集中在法輪功問題的關注時,國際特赦組織也在因一些近期西藏報告,對因政治原因被逮捕和關押的西藏人士表示關注。

(以下有關西藏具體案例的一段文字為譯者所略。)

近來的報告增加了對中國普遍存在的因政治、刑事嫌疑和被關押而受到迫害的證據。中國的法律禁止迫害,但法律經常受到忽視,很多迫害案例得到掩蓋,幾乎沒有人因迫害他人而遭到懲處。

(編者註﹕以下為十餘頁關於趙金華之死及其他案例的報告。待翻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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