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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蘇學員誠種被關押在精神病醫院受折磨

——一位大法修煉者遭受迫害的情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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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慧網1999年10月16日】 (根據本人口述錄音整理)

按:中國共產黨政府有關部門,於今年7月22日,毫無事實根據胡編一些理由,宣布法輪大法為非法組織而取締,同時分別作出一些違反黨章和憲法的通知、決定、通告等等,隨之全國各地各級黨政有關部門就據此對數以千萬計法輪大法修煉者進行了不顧起碼人權和人道的無休無止的人身摧殘與迫害,而且還在不斷加溫和升級,這裏舉出其中的一例。

我叫誠種,是江蘇省常州郊縣武進市(縣)孟河鎮人,現55歲,從98年10月開始修煉法輪大法,99年7月22日以後,我居住所在地公安人員就找我談話,叫我不要再煉法輪功了。修煉法輪功後身體健康,且認識到做人的真正目的要講〝真、善、忍〝,煉甚麼功是我的自由,並說:〝公安部通告的六條禁止是違反憲法的。〝當時公安人員暴跳如雷的說:〝簡直反了〝接著連續7天傳訊我,叫我好漢不吃眼前虧,早點放棄法輪功修煉。我說:〝法輪功能使我身體健康,心靈淨化,不干涉政治,不反對政府,沒有甚麼不好。我還是堅持公開煉功,後來公安人員又多次對我進行所謂的勸說,我還是沒有聽他們的話。

9月25日下午公安和民政部門人員說找我去談話,上車後不由分說就把我帶到常州市102醫院精神病治療中心檢查,並嚇唬我,叫我不要再煉法輪功,我沒有答應,檢查之後,他們就在當地餐館請我吃午餐,在席間又一再說誘導的話,叫我不要再煉法輪功,我始終沒有答應。在回去的路上,他們就暴露出凶殘的真面目,公然說:〝你再堅持煉法輪功,不癡也要搞到你癡。〝當時我笑笑,沒說甚麼。

9月28日下午公安派出所又找我去談話,我問要多長時間,是否要帶衣服(當時我身上只穿一件汗衫)他們說不需要,我以為時間不長就沒帶衣服,結果他們把我直接帶到武進市(縣)第三人民醫院(精神病專科醫院)住進精神病病房,強制我吃藥,我說我沒有病,我不吃藥。他們就給我上電刑,我還是不吃,連續上了五次電刑。我想可能是我的難,師父知道我是被人強制的,可能吃也無妨,同時我想醫生可能也要對公安有個交待,至今已十多天。我冷得要命,家裏也不知道,我沒有衣服換洗,也不能刮鬍子,這裏掛的是人道主義醫院的牌子。實際上關押了不少不甘心受迫害堅持上訪上訴的人,比拘留所還要強制的地方,我是遵紀守法的法輪功修煉者,修的是真、善、忍,對國家對社會有利無害,為甚麼要這樣對待我。

我個人對受到這樣的摧殘迫害是無怨無恨的,但這樣沒有人道的做法實再難以理解。呼籲有關部門明查此事,以還〝法輪大法〝清白。 (1999/10/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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