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累遭冤獄迫害十一年 申金祥第三次被枉判五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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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慧網二零二六年二月十四日】(明慧網通訊員黑龍江報導)黑龍江省東寧市法輪功學員申金祥先生,於二零二五年七月十八日被當地警察綁架、非法關押並遭構陷。經過兩次非法開庭後,二零二六年二月四日,他被海林市法院枉判五年,並被勒索罰金兩千元。這是他第三次被非法判刑五年。目前,他被關押在海林市看守所,正在上訴。

申金祥今年66歲,家住東寧市(原東寧縣)老黑山鎮。修煉法輪大法後,他按照「真、善、忍」做一個好人,身心受益良多。

一、被綁架、構陷與非法判刑五年

二零二五年七月十八日,東寧市公安局國保大隊、刑偵大隊、第一派出所、第二派出所警察同時行動,分別綁架了申金祥、蘇宏(蘇紅)、賈豔鳳、楊奎等法輪功學員。申金祥先被劫持到東寧市看守所,八月二十七日又被轉押至海林市看守所。

二零二五年八月十九日,東寧市公安局國保大隊將四人構陷至海林市檢察院。同年十二月二十四日,海林市法院對四人非法開庭。家屬依法聘請律師,申金祥的女兒申琳、楊奎的女兒楊靜、賈豔鳳的女兒楊南溪作為家屬辯護人出庭。庭審過程中,主審法官閆俊龍多次粗暴打斷當事人、律師及家屬辯護人的正當陳述。

十二月三十日,海林市法院再次非法開庭。庭審依然違法進行。楊奎當庭指出法院未按法律程序辦案,並提出異議。楊奎的兒子因抗議法院違法行為,被法警強行驅逐出旁聽席。

家屬辯護人也就公訴人范佳瑤的違法行為提出迴避申請,並對庭審中大量違法程序提出異議。主審法官閆俊龍多次強行打斷辯護意見,試圖草率推進庭審。最終,法庭宣布休庭,稱將延期至二零二六年一月八日或之後另行通知。

二零二六年二月四日,海林市法院對申金祥非法判刑五年,並勒索罰金兩千元。其他三位法輪功學員也被非法判刑四年半至九年。四人均已提出上訴。

二、累計十一年的冤獄迫害

在此之前,申金祥已多次遭中共迫害:一次被非法勞教,兩次被非法判刑(均為五年),累計被關押十一年。以下為其遭迫害概況:

1. 堅持信仰,被非法勞教一年

一九九九年七月二十日,中共開始迫害法輪功。申金祥與其他學員到黑龍江省政府和平請願;七月二十三日,他被東寧縣公安局綏陽派出所警察綁架至東寧市公安局非法審訊,並被非法拘留十五天。

二零零零年三月四日,申金祥等二十多名法輪功學員被綁架到綏陽鎮政府。鎮書記馬相國辱罵法輪功學員,逼迫每人交五千元,並威脅沒錢就交營業執照或房照。申金祥拒絕配合,當晚被劫持到東寧看守所關押。一個月後,他被劫持到牡丹江勞教所非法勞教一年。

2. 第一次被枉判五年,在牡丹江監獄、雞西監獄遭殘酷迫害

二零零一年六月二十二日,被迫流離失所的申金祥在綏陽鎮綏西村被警察綁架。期間,他遭受拳打腳踢、搧耳光、鎖鐵椅、吊掛、三根電棍同時電擊等酷刑。

中共酷刑示意圖:電擊
中共酷刑示意圖:電擊

他曾被一拳打暈,被澆三十七盆冷水;惡警郭市友將電棍捅進他嘴裏、在臉上電,並叫囂:「打死也要把他的嘴撬開。」申金祥被折磨近二十天。

二零零二年一月二十五日,他被東寧法院非法判刑五年。五月三十一日被劫入牡丹江監獄迫害。在集訓隊,他被犯人毆打致胸痛半月,臀部被長板子打得無法坐下。

二零零二年七月十日,他與三十多名法輪功學員被劫往雞西監獄,每天被迫下井採煤十四至二十多個小時,吃不飽、幹不動,還經常挨打。八月下旬,他被惡警踢得眼、鼻、口全出血。

二零零二年九月二十日,雞西監獄違章作業導致棚頂塌方,申金祥被大石砸傷,右踝骨折。獄警宋健冷漠說:「這樣的送上來幹甚麼,等收工再一塊回來唄。」

二零零二年十一月中旬,他被強迫寫放棄信仰的所謂「四書」,拒絕後被扔掉拐杖、強迫單腿站立並遭人格侮辱。犯人白金寶在獄警指使下每天毆打他。

二零零三年四月十五日,他被轉回牡丹江監獄繼續迫害。

二零零四年一月二十日,監區長劉明華強迫他下蹲侮辱人格,申金祥拒絕後被踹倒,腰和頭部遭暴力踢打,並被電棍電擊,左腿被打壞,臥床十六天,之後近一年都未痊癒。

中共酷刑示意圖:毆打
中共酷刑示意圖:毆打

二零零六年二月二十三日,他在牡丹江監獄再次遭嚴管迫害。

3. 第二次被枉判五年,再次在牡丹江監獄遭迫害

二零零八年一月二十日,申金祥在客車上賣票時,因勸阻一名打工青年不要報復雇主而被牽連。黃松派出所警察孫德海查身份證後,將縱火嫌犯鮑翥釋放,卻將申金祥綁架。

綏陽林業公安局將縱火案硬生生變成「舉報法輪功學員發資料案」,報案人也被偽造為「張曉東」。

二零零八年七月二十四日,綏陽林業法院非法判他五年。參與造假案的包括:公安局局長楊連喜、國保大隊長郜德榮、王冰輝、朱爾祥、警察孫德海,檢察院起訴科長陳柏志,法院審判長宮鐵川。

二零零八年十月九日,他再次被劫入牡丹江監獄迫害。監獄對法輪功學員施以極端酷刑:冬天用涼水澆人,再拖到外面凍昏,再用棉被捂,再澆水、再凍……如此反覆,直至人高燒不退,甚至死亡也查不出原因。

如今,66歲的申金祥因堅持信仰,再次被中共一審法院非法判刑五年。目前,他正在上訴。

相關信息:

海林市法院
地址:黑龍江省牡丹江市海林市蓮花路1號(郵編:157100)
電話:0453-7321011、0453-7321008、0453-7117286、0453-7117213、0453-7117218
審判長:閆俊龍
審判員:林虹
陪審員:孟祥龍
書記員:黃菲

海林市檢察院
地址:黑龍江省牡丹江市海林市海煙路456號(郵編:157199)
電話:0453-7103908、0453-7103907
公訴科:0453-7103921、0453-7103923
公訴人:范佳瑤、閆成旺

東寧市公安局:
地址:黑龍江省牡丹江市東寧市河北新區景明路1號(郵編:157200)
電話:0453-3673820
局長:徐發利13945331888
副局長:李業國13945332882(主導此案)
國保大隊長:魏鑫15765104345
辦案警察:楊威1383639919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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