劉鳳玲女士家住撫順市新撫區南陽街道,一九九八年開始修煉法輪大法,她從前都身體欠佳,疾病不斷,煉了法輪功後,舊疾一掃而光,在之後的十幾年裏沒用過一片藥,身體健康,紅光滿面。
![]() 劉鳳玲 |
劉鳳玲女士生前遭中共迫害事實
二零一六年七月二十日,撫順市邪黨書記高宏彬指令政法委、「610」發動一次對當地法輪功學員的非法大抓捕。
二零一六年七月二十二日,劉鳳玲被突然闖入家中的警察綁架,被非法關押在撫順看守所,期間她遭到體罰、勞役等折磨,一度被折磨致心衰,昏迷不醒,被送往中醫院搶救,又被發現有嚴重的糖尿病症,醫院用胰島素治療,當時的她不能躺下睡覺,痛苦不堪的煎熬著。
二零一六年十一月九日下午,劉鳳玲遭撫順市新撫區法院非法庭審,於二零一六年底被非法判刑五年六個月。病重的她在二零一七年二月被劫持入獄迫害。
在遼寧省女子監獄,劉鳳玲被迫害致兩腿水腫,牙齒脫落,靠拐杖走路,她原來體形高大健壯,在獄中被折磨成瘦小乾枯的老太太,身體狀況一天不如一天。監獄怕擔責任,約於二零二一年三月提前九個月將她釋放。
劉鳳玲回家後,仍持續遭到社區街道警察的騷擾、恐嚇。在極大的壓力下,她虛弱的身體無法恢復,於二零二四年九月中旬含冤離世,終年77歲。
迫害劉鳳玲的主要責任人高宏彬遭惡報
迫害劉鳳玲的主要責任人高宏彬,男,一九七一年生,原任本溪市委書記。二零一六年六月二十八日被任命撫順市中共市委書記。其上任後,分別到各個部門開會,與政法委開座談會。二十天後,當地就發生了大規模對法輪功學員的綁架事件──撫順市政法委及「610」操控市、區、縣的國保大隊、各派出所警察,於二零一六年七月二十日至八月十一日二十多天中,陸續綁架了二十九位法輪功學員及家屬。警察採取的手段是,先安排街道及社區人員隨時跟蹤、監視法輪功學員。然後,由市國保、公安警察夥同各地區警察,在法輪功學員家門口守候,等門一開,趁機闖入屋內,或打電話騙取學員下樓,實施綁架、抄家等違法行為。
事發兩年多後,高宏彬遭到了天譴,被審查、逮捕,後被判處有期徒刑十五年六個月。
(責任編輯:顧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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