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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田樹君遭非法開庭 律師做無罪辯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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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慧網二零二三年三月十四日】(明慧網通訊員河北報導)河北省秦皇島六十五歲的法輪功學員田樹君,被綁架、非法關押在秦皇島看守所,被警察夥同檢察官構陷,二零二三年三月七日在秦皇島撫寧區法院遭非法開庭;律師依法駁斥了檢察官的指控,要求無罪釋放。

律師在法庭上辯護說:(1)手機沒有卡怎麼傳播;(2)三個時間點不一樣,二零二零年七月二十九日抓人,三個證人中兩個是二零二零年六月的證詞,一個是二零二零年七月初的證詞,時間對不上。檢察官說是大概的時間,律師說大概可能不能作為證據;(3)鑑定違法。手機、路由器等是電子產品,電子產品必須經過有鑑定資質的機構和專業的鑑定人。派出所副所長是辦案人沒有鑑定資格,自己辦案自己鑑定自己作證人不合法;(4)司法解釋三規定數量達到多少作為依據,沒有「持有罪」,不能模糊概念;(5)把勞教給加上,把廢除的法律運用上了,等於肯定勞教是正確的。所以田樹君無罪。

田樹君最後正氣十足地陳述說:年輕時當兵為國為家做貢獻,參加工作後做保管不貪不佔,我這樣的人怎麼能成為「犯罪」呢?

整個庭審,檢察官和法官聽律師辯護時都沒有打斷,也沒有甚麼激烈的言辭,大約不到兩小時庭審結束。

田樹君一九九七年修煉法輪大法後,身體健康,十幾年沒吃一粒藥,沒花一分錢的醫療費。工作中任勞任怨,兢兢業業,他是家庭、單位、社會公認的一名好人。但中共惡首江澤民發動對法輪功的迫害後,他因上訪說真話遭酷刑折磨(當時惡警把他的手腕打出了血,點燃蠟燭往出血的傷口滴蠟油),二次被非法勞教和奴役。持續的迫害,給他家庭造成精神上、心靈上、肉體上、的巨大傷害 , 經濟上重大損失。

二零二零年七月二十九日,田樹君被河東派出所綁架,八月十五日辦理所謂「監視居住」回家,一直被騷擾。據悉,二零二一年九月構陷田樹君的案卷轉到秦皇島昌黎縣法院。

二零二二年四月十三日前後,田樹君再次被河東派出所警察綁架,劫持到公安醫院隔離二十一天,後被非法關押到秦皇島看守所。

二零二三年三月七日,田樹君在秦皇島撫寧區法院遭非法開庭;律師與田樹君本人都依法駁斥了檢察官的指控,要求無罪釋放。

(責任編輯:李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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