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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省秦皇島市張慧當庭自辯無罪 要求撤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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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慧網二零二二年十二月十二日】(明慧網通訊員河北報導)二零二二年十二月九日上午九點多,河北省秦皇島法輪功學員張慧在撫寧法院被非法開庭,當庭自辯無罪,希望法官、檢察官能明辨是非,撤回公訴。

法官問道張慧認罪不認罪,張慧說因為自己修煉治好了病,也想讓別人好,沒有組織、也沒有給任何人造成傷害。

律師指出警察執法程序違法,抄家時沒有家人、沒有見證人,也沒有物品清單。檢察官編了一個理由說不是搜查是檢查。律師說檢查就可以違法嗎?就可以沒有家人沒有見證人嗎?

自我辯護時,張慧詳細說了自己身體不好不孕不育,因為修煉了法輪功,身體上所有的疾病都沒有了,很快就懷孕並生下一個兒子。因為自己切身受益了,所以想把這麼好的功法告訴別人,也想讓別人好,不存在組織、也沒有目的,更沒有破壞法律實施。而且所謂的「證據」也是辦案警察拼湊強加的,所有自己是被冤枉的。希望法官明辨是非,本案事實不清證據不足,適用法律不當,請撤回起公訴。

整個庭審過程法官和檢察官都很平和,最後陳述時,張慧說希望法官、檢察官能明辨是非,撤回公訴,給自己和家人一個美好的未來。

在法庭上,檢察院人員以張慧有8份資料為由,要求法院對張慧非法判刑6個月。消息稱,大約一週左右,可能會下來結果。

二零二二年三月二日,張慧在麗水佳園小區發真相資料,被受謊言毒害的物業人員誣陷,被綁架到西港路派出所。之後她被非法關押到看守所,查出子宮肌瘤,卵巢囊腫,三月十二日回家「監視居住」。但西港路派出所警察捏造所謂「案子」,把她構陷到海港區檢察院。

據悉,目前秦皇島迫害法輪功的案件,都被轉到了撫寧區法院處理,原來一段時間都是昌黎法院處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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