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廣東廉江市羅玲遭入室搶劫 在派出所堂堂正正追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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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慧網二零二三年一月二十六日】(明慧網通訊員廣東報導)法輪功學員羅玲家住廣東省湛江市廉江市,二零二三年一月十七日,她往新興區派出所找片警羅文傑,追要幾天前被搶走的大法師父法像。她告訴接待她的警察說:「法輪功在中國是合法的,羅文傑是違法的。」

二零二三年一月十五日中午十一點多鐘,廉江市新興區派出所五個警察到羅玲家,到她家門口按門鈴。她丈夫開門,沒想到警察入屋就搶東西。警察問:羅玲呢?她丈夫說:她在睡覺。片警羅文傑指著掛著的大法師父的法像,說是違法的。警察粗暴的用力將法像抽下來,損壞了,並搶走了大法師父的法像。

二零二三年一月十七日,羅玲到新興區派出所找羅文傑要師父的法像,有一位年輕警察說他不在。從外面進來一個年輕警察問:你是來報案的嗎?羅玲說是。他問是甚麼時候(發生的案件)?羅玲說,是二零二三年一月十五日中午十一點多鐘。他說,你現在才來報案,是你派出所片警偷走了你師父的法像。這時,有警察說,(她)是法輪功(學員)。

羅玲說:法輪功在中國是合法的,羅文傑是違法的,江澤民生前製造「天安門自焚」,挑動全人類仇恨法輪功,現在他死了,真是禍國殃民。羅玲說,現在到處都可以看到(現政府的)「人民有信仰」、「民族有希望)」,你們敢違抗?

羅玲接著說:「我當時在睡覺, 我丈夫進去告訴我,我穿好衣服出來,他們就走了。他這行為不是偷、搶,是甚麼?我來找他要,我在家裏掛我師父的法像,違犯哪一條法律?(他)長期跟蹤、監控、騷擾我,我是守法公民。你們所長叫甚麼名?叫他出來,是他安排他們(警察)去我家搶劫的。你們違法了!公安部(公通字【2000】39號),其中認定了十四種邪教組織,沒有法輪功。你們敢與公安部和當今領導作對?!」

羅玲就拿出兩份同樣當政者的講話擺在他們的電腦台上,叫他們轉交一份給羅文傑,一份給所長,叫他們看是誰違法。其中一份文字材料是《【事實還原】法輪功在中國一直是合法的》

羅玲說:你叫羅文傑把七幅圖象送回給我,就沒事。他違法了,我總有一天找到他。他隨江氏犯罪,到時,我會用法律起訴他。

羅玲告訴在場的警察說:你們這些年輕警察,最可憐,不懂法律,執行錯誤命令,終生追責。不管你們調離,還是退休,頭上有三尺神靈,誰也逃不掉。他們不做聲,可能用手機錄音。羅玲表示:我也不怕,他把錄放出去,讓所有警察聽後,按法律執法,不做違法的亊,他們的生命才得救。

新興區派出所警察:羅文傑手機1899879206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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