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陝西咸陽市張鵬等四名法輪功學員被枉判入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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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慧網二零二二年三月十七日】(明慧網通訊員陝西報導)陝西咸陽市法輪功學員張鵬、馬海鵬、王鈺超、臧金達,二零一九年六月至八月先後在各自的住所被綁架、構陷,被非法判刑,其中張鵬被枉判九年,王鈺超、臧金達、馬海鵬約為五至九年不等。四人已被劫持到陝西省渭南監獄。

張鵬,35歲左右,本科學歷,不論是在家鄉、還是在單位,都是一位受人稱讚的熱心青年。馬海鵬為研究生畢業,從小到大一直是品學兼優的尖子生。

張鵬、馬海鵬、王鈺超、藏金達因為向淳化縣民眾發放真相資料,於二零一九年六月至八月先後在各自的住所被淳化縣公安局警察綁架、非法抄家。張鵬、王鈺超(26歲左右)六月底在咸陽市住處被警察綁架,電腦、打印機等設備被搶走。

張鵬等四位法輪功學員被非法關押在咸陽淳化縣看守所,被構陷到咸陽市檢察院。淳化縣610頭目,政法委書記穆寧謙有直接責任。

陝西省第二監獄(渭南監獄)原先是專門關押重刑犯的監獄。二零零五年十一月,在陝西省「610」的指使下,陝西省監獄管理局把全省各監獄非法關押的男性法輪功學員全部集中到渭南監獄。據不完全統計,從二零零五年到二零二零年的十六年間,渭南監獄非法關押過的男性法輪功學員至少有90人次(其中三人兩次入監),法輪功學員遭受過毒打、體罰、酷刑和高強度長時間的勞役等折磨。

根據明慧網報導的不完全統計,在二零二一年,陝西省法輪功學員最少有2人被迫害離世,52人(次)被綁架,11人被非法逮捕,14人被非法判刑,28人(次)被非法抄家,97人(次)被騷擾,1人被關押精神病院,6人被扣發養老金,4人被敲詐勒索人民幣4.6萬元。

陝西省渭南監獄
地址:渭南市臨渭區樂天大街118號 郵編:714000
諮詢電話:0913-2065835

淳化縣公安局:029-32772518 029-32779175
淳化縣公安局城關派出所:029-32772243
淳化縣公安局委員會:029-32772402
淳化縣官莊派出所:029-32670009 咸陽市秦都區檢察院:029-38169110、029-38162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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