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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龍江虎林市代亞軍、馮淑傑夫婦被非法判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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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慧網二零二一年九月二日】(明慧網通訊員黑龍江報導)黑龍江雞西虎林市法輪功學員代亞軍、馮淑傑夫婦,二零二零年十二月被綁架、構陷,二零二一年六月四日被密山法院非法開庭。馮淑傑被誣判二年六個月,勒索罰金五千元,代亞軍被誣判八個月,勒索罰金二千元。

馮淑傑一九九七年三月中旬開始修煉法輪大法。當時她有好多種病,心臟病、肩周炎、浮腫、婦科病、還有生小孩落下的毛病。修煉大法後,身體的變化,一天天明顯見好。原來她提桶水都提不了,心跳得實在讓人受不了,兩條腿腫得走路都覺得很沉,用手一按一個坑。婦科病更是叫她痛苦萬分,各種消炎藥和婦科良藥不知吃了多少,但病還是不好。修煉大法一個多月的時候,她感到身體輕鬆多了,人也精神起來了,後來病情就一樣樣的消失了。

二零二零年十二月一日,虎林市公安局國保大隊劉強等多個警察在馮淑傑住宅的院落,將代亞軍、馮淑傑夫婦二人綁架。之後又來了數個警察強行入室抄家,非法搶走了大法書籍、真相資料、電子產品等諸多私人物品。

當天,馮淑傑被非法刑拘,送往雞西市看守所關押,代亞軍被非法關押在虎林市拘留所五天。

二零二零年十二月二十九日,虎林市公安局又非法將代亞軍刑事拘留,構陷到密山市檢察院。二零二一年三月二十五日,檢察院向密山市法院提起公訴。

二零二一年六月四日密山法院非法對馮淑傑、代亞軍開庭,枉判馮淑傑二年六個月(2020年12月1日─2023年5月31日)、勒索罰金五千元,代亞軍八個月(2020年12月29日─2021年8月23日)、勒索罰金二千元。

直接責任人:
虎林市國保大隊長:孫健 13351238777
程佩森:18346735111(國保警察)
劉強:18646776665(國保警察)
密山檢察院
公訴科
張靜義:公訴科長;辦0467-5298631;18714496767
偵查檢察官:朱 紅;公訴科員;18845768205(馮樹傑 代亞軍的案件負責人)
柴 華:公訴科員;辦0467-5298629;18246766454(公訴人)
密山法院
審判長蔡紅利
陪審員魏章斌
孫明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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