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曾兩次被枉判入獄 浙江杭州洪長又面臨非法開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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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慧網二零二一年九月十二日】(明慧網通訊員浙江報導)浙江省杭州市法輪功學員洪長,二零二一年四月二十四日給人講真相,被杭州市拱墅區公安分局上塘派出所警察綁架,非法關押在杭州市拱墅區看守所,近期將面臨非法開庭。對他的非法起訴已由杭州西湖區法院受理。

洪長,男、52歲,碩士研究生學歷,一人獨居杭州。一九九八年四月開始修煉法輪功,按真善忍標準修心向善。在中共對法輪功持續的二十二年迫害中,他曾三次遭到非法關押迫害,一次非法勞教,兩次非法判刑,累計非法關押八年。

一九九九年九月至十一月,洪長被杭州市江幹區公安分局警察綁架到杭州市江幹區巡特警大隊二中隊關押迫害二個月,因拒絕放棄大法修煉,於當年十二月底被送入浙江省十里坪勞教所非法勞教一年。在那裏遭受了土製老虎凳,灌辣椒水,打火機燒炙大拇腳趾等酷刑。

二零零一年五月,因洪長曝光了勞教所的迫害惡行,再次被當地警方綁架,並被非法判刑四年,於二零零二年二月,被劫入浙江省第四監獄迫害。在那段非人的日子裏,相關惡警和包夾犯為了轉化他,經常不讓其睡覺,逼迫他一天20小時長時間站立,剋扣飯食,關小號,有時惡警反銬其雙手用電警棍電其頸椎脖子,即使這樣洪長還善心善言的和這些獄警和包夾犯人講真相,講大法的美好,表明自己不會改變修煉法輪大法的初衷,會堅持下去。二零零五年五月九日,洪長四年冤獄期滿,被釋放回家。

二零零九年五月,洪長在路上向行人發放大法真相光盤,被杭州市上城區公安分局綁架,後被上城區法院非法判刑三年,於二零零九年十一月十一日再次劫入浙江省第四監獄迫害。與上一次不同,這次給他配備六個包夾犯,變著手法輪番不停地體罰折磨他,使他苦不堪言,並且不轉化不讓他通信打電話,不讓親屬探望,不讓日用品購物,不准與別人說話,不能有任何活動,這種情況一直持續到二零一二年五月刑滿為止。

二零二一年四月二十四日,洪長被杭州上塘派出所警察綁架,目前被非法關押在杭州市拱墅區看守所。

洪長按真善忍做好人,講事實真相,他的行為完全符合中國憲法規定的信仰自由、言論自由,他不僅無罪,而且應該受到表彰!他不顧自身安危,告訴人們天災人禍面前,分清善惡,與中共劃清界限,退出黨團隊,才能保平安。對被中共謊言欺騙的中國人,揭露真相就是在救人,這樣的善舉應該得到全社會的支持和弘揚,講真相無罪!

杭州市西湖區檢察院經辦人員公訴人:汪檢察官。電話:0571-87933721
案件的舉報人:陳瑜彬,電話:18268163486
公安系統參與迫害的人員有:
拱墅區分局國保:趙劍國
上塘派出所:湯傑,陳文祥,斯俊傑,杜曉華
副所長湯傑編造了這個案子,辦公室電話0571-88313637。
杭州市拱墅區看守所
地址:杭州半山路342號沈家橋
電話:0571 88171722 轉
拱墅區公安分局
電話:0571 87281812, 87281800

西湖區法院
辦案法官 朱冠林 0571 88497959
書記員 周 0571 8849796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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