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久以後,師父關於《學法》這篇經文就發表了,裏面談到了知識份子學法中存在的問題。
學《轉法輪》使我明白了許多,覺得自己的狀態都是學法不夠造成的。整理自己幾個月來的問題,發現有許多執著心的存在。決心把大的執著趕快去掉,我很快調整過來了。在老同修的幫助下,我找到住在我家對面的一位老學員,從此我們經常在一起學法、煉功、交流,到後來做大法工作。
陸和那女人還在來往。陸經常提離婚,他看我修煉狀態恢復正常後,提離婚的次數更多了。這個問題使我感到特別棘手,想到自己已經是大法老學員了,修煉這麼長時間還離婚,別人會怎麼看我?人們會問:是不是煉法輪功離的婚?學員也會想:法輪功學員越做越好,家庭應該是越來越和諧,怎麼還離婚了呢?一想到破壞法我就受不了,為這一點我沒少流眼淚,所以他提離婚我始終不答應。我想你折騰吧,再苦再難我也撐得住。
因為我是修煉人,我一定要做好,讓他說不出我不好。我包攬了全部家務。他的一幫又一幫朋友到我家來,我就像飯店的廚師一樣,十個八個菜的做。他發脾氣我不吱聲。他罵我,我非常平靜,不怨不恨,不急不躁。一次他罵我,我不知為甚麼笑出了聲。他一看我還笑更是火冒三丈,更是大罵不止,罵我「臉皮厚,死豬不怕開水燙」。我想以後別笑了,不然的話會以為我在有意氣他。實際不是的,我真的一點氣也沒有。一次他回來告訴我,說那個女人來信了,這幾天要來咱們家,他讓我表現的好一點。我說:想來就來吧。
過幾天我們就到地鐵去接這個女人。這個女人還領了兩個孩子,一個是她自己的女兒,一個是她姐姐的女兒,說是到北京玩來了。我知道是找機會來看陸的。從地鐵上來,他們兩個在前面走,親切的交談著,我跟在後面走。這個場面讓不認識的人看見,一定會說他們是夫妻,我是保姆,整個顛倒了關係。到家裏我熱情的接待她們,給她們做了很多好吃的飯菜。她感冒了,我拿著水杯和藥送到她面前,我像對待我一個老朋友一樣,像他們的事和我無關一樣。在這樣的關難面前,我頭腦中反映出來的都是法──我是法輪大法學員,在我這裏沒有過不去的事;人們把這樣的事看的很重要,在我眼裏這時把它看的很小很小;看到他們這樣倒是產生了一種認為他們可憐的感覺。
我的超常表現和善良的心態使這個女人感到很驚訝。她偷偷地問陸:「李莉知不知道咱們倆人的事?」陸說:「她甚麼都知道。」「是嗎?怎麼看不出來呢?」她被我感動了,良心也有所發現。她再也呆不下去了,決定要回去。當我送走她們後,我一個人回到了房間。坐在沙發上,我頓時感到自己身體在變大,我變得高大無比,從來沒有過的一種神聖感,當時的狀態簡直無法形容──在這個問題上我按法的要求做到了,最終徹底的戰勝了控制自己的又一大情魔。
在這一關難之中,包含了多少要修煉的內容啊──能不能做到忍,能不能不妒嫉,能不能放下情,能不能用善心去待人等等,方方面面心性上和法理上的提高。陸對我這次表現特別滿意,也看到了我不是裝出來的。他稱讚我說:「你的真、善、忍做的很好了。」我知道這是師父在通過別人的嘴鼓勵我,對我這一關過的好給予肯定。那個女人回家後不久來信了,對陸說:「你不要和李莉離婚,她是好人。你和她離婚以後會後悔的。」並表示從今以後再也不介入我們的生活。
陸仍繼續和我鬧離婚。我聽的太多了,太多了就當耳旁風了,離不離婚好像不是我的事一樣。但這次他提離婚不同往常,他非常特別的提出了一個新主意,他開始變的心平氣和對我說了他的想法:「我有一個想法,和你離婚後,不想離你太遠。離婚後我肯定還得找一個,找誰都不合適,誰也不會願意我和你來往,我得找一個能接受你的人。你猜是誰?」我回答:「不知道,你真要離,我也不希望你非要和我來往。」他說:「那不行,這是我的首要條件,不接受就算了。我要找的人是……你弟媳。」我怎麼能和你商量你將來的事呢?再說你的這個想法太荒唐,不符合常理,於是我說:「不行,不行,你不能這樣做。」陸這個人一旦決定幹甚麼,他就會那麼去做的。他不管我甚麼想法。我不同意,他也這樣決定了。
一九九五年過年期間,他讓我弟媳帶上我的姪女來我家過年。大年過後,他就按著他的計劃一步一步的進行著。這時的我已被磨得離婚和不離婚都是一樣的感覺。到這時我才發現:當沒有執著這事的心時,離婚與不離婚這種形式對我也沒甚麼意義了,怎麼樣都行,怎麼樣都還是我,都挺好,沒甚麼不平衡。
陸在學院工作的一段時間,覺得太乏味了,課少,有渾身的勁兒沒處使,怎麼辦?他又開始張羅調動工作,準備調到政法大學。他都聯繫好了,把我也同時調過去。高檢開始不同意,經他反覆做工作才勉強同意。政法大學同意接收我們兩個人,就等政法大學的調令來了。這邊也在等高檢同意調轉的批文正式批下來,學院上上下下都知道我們要調走了。調轉工作和離婚是兩回事,這邊的離婚照樣進行著。那時的陸總在和我重複這樣的話:「離婚後我要讓學院上上下下的輿論都集中在你身上,都指責你。」他讓我有點思想準備。我聽他說的多了,也不在意他說甚麼,可實際上這是師父在點化我:又要過關了。
果然一九九六年四月初,陸在武大的一個女博士同學,是搞婚姻法的律師,突然來北京說辦事來了。陸和她見面談了我們的婚姻問題,委託她幫助我們辦離婚。女博士痛快的答應了,第二天便來到了我家。她要幫我們寫離婚訴訟書。陸已經告訴她我們離婚的原因,讓她寫是因為我煉法輪功離的婚。女博士早晨到我家後,陸出去辦事了。我想既然一切他都已經安排好了,離就離吧,我為甚麼非得抓住他不放?但現在我意識到一個嚴重的問題:我認為在離婚書上絕不能寫是因為煉法輪功的原因離的婚,這不符合事實,我不能允許他隨意牽著我走。
於是,我利用陸不在家的好條件,和女博士談了一天。談我們婚姻破裂的原因由來已久,主要是雙方長期個人興趣、愛好、脾氣、秉性不和造成的;這和法輪功沒有關係,如果說有關係,是因為我煉法輪功後才使家庭維持了這麼長的時間──從煉功後,我從來沒提出過離婚。我曾經提出離婚是在一九九一年我沒得法之前,當時我們就已經離過一次了,但沒離成。她聽我講完這些過程後,覺得有道理。她聽從了我的意見,從新按我的要求寫。我兒子陸路跟我,孩子也同意。
等陸回來後,一切已經寫完了,他也沒說甚麼。女博士說她還要趕回武漢。辦完這件事,女博士覺得也很奇怪:我這次到北京幹甚麼來了,怎麼就辦理你們這一件事就回去了?
陸與我準備近兩天去辦協議離婚手續。這時我弟媳也來了。陸對我說;「最後給你一次機會,你是要法輪功還是要這個家?」我說:「我都要。」他說:「都要行,你去給我殺魚,你陪我出去跳舞。」我回答:「你知道這些我不能做,除此之外,你說我哪裏做的不好?告訴我,我以後可以改。」他甚麼也說不出來,過一會兒,他又說:「不行,你只能要一個!」我說:「既然你非要我在這兩個問題中選擇,那我要法輪功。」這樣,我們決定一切按原計劃進行。離婚那一天,走在路上,我心裏有點跳:這一輩子也沒蹬過法院的門啊,人生真無常,說不定遇到甚麼事。
我弟媳和我們一起去的。到法院簡單問了幾個問題,沒一會兒就結束了。我們的婚姻就這樣宣告了結束。
出了大門後,他好像還沒意識到我們已經離婚了,還讓我跟他回家去。這時我想,家?哪是家呀?你怎麼還這樣命令我?我的心裏剛有點發酸,馬上對自己說:離婚了自己說了算。於是我打了一輛出租車,連頭也不回,直奔學校而去。
(待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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