劉新雲,男,1962年9月生,1999.03--2005.12任山東省淄博市公安局副局長、中共黨委副書記、政委,並在2001.04--2003.12兼市委610辦公室副主任;自2005.12任山東省菏澤市公安局局長、黨委書記;2011.12任山東省濟南市公安局局長、黨委書記;2014.12任公安部網絡安全保衛局局長兼國家網絡與信息安全信息通報中心主任;2018.01任山西省副省長、省公安廳廳長、黨委書記。
據公開履歷可見,劉新雲曾經擔任中共江澤民集團設立專門迫害法輪功的610辦公室頭目,並長期擔任多市公安局頭目,可見其長期迫害法輪功。明慧網2020年3月11日報導中羅列的劉新雲20年來迫害法輪功的犯罪事實。
劉新雲在山東省淄博市公安局、市610擔任要職期間,對於任期內該市法輪功學員被迫害負有不可推卸的迫害責任。迫害致死的法輪功學員包括:淄博齊魯石化公司電腦工程師蘇剛(男,32歲),淄博市淄川區峨莊鄉西東峪村人肖丕峰(男,52歲),家住淄博市站立東街的魏愛芹(58歲,於2004年5月含冤去世),淄博市張店區煙草公司職工王新博(男,48歲,出獄僅十幾天離世),淄博齊魯石化職工李廷鵬(50歲),勝利油田東辛採油廠監測大隊職工王明雲(女,52歲,出獄剛80多天)。
據明慧網不完全統計,僅在2000年1月至2004年,淄博市秋谷勞教所非法關押過300多名法輪功學員,這些學員被暴力洗腦、強迫「轉化」、不讓睡覺、遭毆打、電棍電擊等;截至2004年12月底,已有400餘名學員被劫持到610洗腦班,被暴力洗腦、精神折磨,肉體摧殘;在這段時間,當地有19名法輪功學員被非法判刑、9人被迫害致死、3人在迫害中失蹤、6人被迫害精神失常。
劉新雲在任山東省菏澤市公安局局長、黨委書記期間,據不完全統計,菏澤市至少一人被迫害致死,兩人失蹤,非法判刑36人、非法勞教26人。
菏澤市鄄城縣一棉廠法輪功學員竇素麗,2005年9月27日被鄄城縣公安局保大隊大隊長陳保東、「610」不法人員劫持,10月7日放出時被迫害的全身失去知覺;經多方搶救,成為殘廢,口不能言,右半身癱瘓。此後,又經受「610」兩次騷擾,於2007年5月25日含冤去世。
鄄城縣法輪功學員李傳玉(40歲左右)2006年遭綁架後,多年生死不明;鄄城縣左營鄉陳良大隊陳良村法輪功學員陳安愛(58歲)2009年被勞教3年、折磨成植物人,出獄後其女兒杳無音信。
法輪功學員孫國棟,62歲,菏澤市曹縣工商銀行幹部,2010年7月19日下午被政法委六一零、公安國保大隊等三十幾個警察,拿著鐵棍、鋼鍬、攝像機、探測儀等非法抄家,老伴、女兒、兒子被綁架,幾天後孫國棟也被綁架,雙手雙腿被牢牢固定在「老虎椅」(鐵椅子)上達十幾個小時。孫國棟被枉判入獄五年;老伴陶萍被非法勞教兩年;女兒孫宏茹被非法勞教一年半;兒子孫宏光被保釋罰款三萬元。
劉新雲在山東省濟南市任公安局局長、黨委書記期間(2011年12月至2014年12月),八位法輪功學員同時被綁架、非法判刑,即濟南市杜澤洲、孫玉芝、孫茉青、王洪鳳(72歲)等8名法輪功學員於2014年8月14日、15日同時綁架,不久被非法判刑1年-7年;濟南法輪功學員李建美(女,1959年生)經歷三次非法勞教種種酷刑後,2014年4月14日再被綁架,後遭枉判9年;獨臂青年、山東省濟南市章丘市曹范鎮黃石良村人李健被非法勞教一年半,遭酷刑。
劉新雲2014年12月起轉任公安部網絡安全保衛局局長兼國家網絡與信息安全信息通報中心主任期間(2014年12月至2018年1月),參與非法監控法輪功學員、異議人士,封鎖過濾國際及國內真相信息,控制輿論,誹謗誣陷法輪功。
2018年1月劉新雲調任山西省副省長、省公安廳廳長、黨委書記,對全省法輪功學員的綁架、送洗腦班黑監獄、非法判刑、監獄迫害,負有不可推卸的責任。據明慧網報導不完全統計,在劉新雲2018年1月任職起至2019年12月31日期間,山西省境內至少有101名法輪功學員被綁架抄家,42人被非法拘留,31人被非法判刑,51人被騷擾,強制洗腦3人,被迫流離失所2人,迫害致死2人,仍被非法關押面臨非法判刑50多人。
法輪功是真正佛家高德大法,真善忍是普世的價值,對法輪功迫害,是犯下如天重罪,是真正在迫害自己。天網恢恢,疏而不漏!劉新雲當初迫害法輪功的「政績」實際上是其必將償還的「罪惡簿」。迫害法輪功的急先鋒,諸如薄熙來、周永康、蘇榮、徐才厚(未審先死)、「610」頭子李東生、王立軍等中共高官鋃鐺入獄,也預告了參與迫害法輪功的人員可恥下場。而且人間的報應只是為了警醒世人,地獄的報應那才是償還惡業的過程,還會殃及子子孫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