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零一九年十二月三日下午,楊建錄和妻子王惠君去建國街辦事,被跟蹤他們的宣化縣公安分局國保大隊張佃宏等警察綁架,家中物品被警察抄走。兩天後,王惠君回家,楊建錄一直被非法關押在宣化看守所。
二零二零年九月四日,楊建錄被宣化區法院非法庭審。公訴人念了對他的構陷材料。楊建錄做了自我辯護,他要求播放非法抄家的錄象光盤等,他表示自己持有的任何東西都沒有違反國家的任何法律。楊建錄還講述了他修煉法輪功前後身心的變化和大法帶來的美好。
楊建錄的女兒為父親辯護,她說,親眼看見父親修煉法輪功給家庭帶來的美好,在世俗的道德下滑中,父親教育我們做好人。她也從法律角度,論證了父親修煉法輪功無罪,要求無罪釋放父親。
楊建錄的律師有理有據的從法律、道德、良知多方面,論述了修煉法輪功無罪,指出公安搜家沒有任何手續,也沒有證人,檢察院又作證人又做見證人,其程序違法。律師還宣讀了楊建錄居住的村的415名村民集體簽字按手印的書面內容:我們是半坡街村民,聽說楊建錄被抓了,感到很震驚,我們三里五村的人都知道他煉功做好人,誰家有事用的著他,他都會去幫忙,我們老百姓不懂甚麼大道理,就知道做好人沒錯,(楊建錄)都(被)關了快八個月了,放了他吧,叫他們一家人團圓。律師最後說:我的當事人是無罪的。
開庭近四個小時──九點十五分開庭,十一點休庭,休息十分鐘,將近一點半第二次休庭,公訴人走掉,造成非法庭審開不下去,不了了之。
現在宣化法院卻做出對楊建錄非法判刑八年,罰金一萬元的無理判決。楊建錄的家人正在上訴。
審判長:王永峰17703138505
審判員:張躍武17703138633
書記員:楊樂17703138267
陪審員:高蓮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