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讓出的房子
丈夫兄弟多,家裏房子少,一九九一年婚後分家時,公婆打算把一處房子給我們和四弟兩家,讓四弟給我們兩千元錢,房子歸他。因為我們當時住在單位的房子,城裏沒有房子,我的工作也不確定。我就提議抓鬮,由我和四弟抓,結果我拿到了房子。為此四弟媳婦找到公婆院裏,和公婆打架,嫌沒有分到房子。
在那之前,婆婆就身體不好,救心丸不離兜兒,整天躺在炕上。婆婆一輩子不容易,公公在外邊工作,婆婆一人在家把七個孩子拉扯大,還要伺候她的公公。我公公退休回家後,婆婆的身體也垮了,現在想來,可想而知四弟媳婦那一鬧他們心裏有多難過。
婚後一開始我們在單位住,後來我們都有了穩定的工作,又在城裏買了房子。我們這裏不說所有人吧,絕大多數人城裏有房,村裏還有老人給的房。
一次接婆婆來我家住,閒聊中她得知我們還要老家的房子,就說了一句:你們還要那房啊?!言外之意希望我們把那房子給老四,聽了她的話我心裏有點不痛快。也難怪她這樣說,哪個孩子都是娘身上掉下的肉,誰日子過不好當娘的也惦記,四弟不上學後就打工掙錢,給家裏掙錢最多,說實在的丈夫上大學花的錢,其中可能就有四弟掙的,四弟比我們結婚早,在村裏住卻沒有分到房子,等於是住我們的房,婆婆的心裏當時肯定也不是滋味。
後來我們學了大法,婆婆也學了大法,婆婆的身體好了,隨著修煉我的心性也在大法中昇華,通過學法意識到那房子我應該讓給四弟,師父在《轉法輪》中也講了關於單位分房子的一段法理,我明白,作為修煉人,「我不求常人中的東西」[1],他想要就讓給他。當時我在心裏也是做了一番衡量,房子給了四弟就意味著我們在村裏永遠沒有房子了。我要做一個修煉人,一個大法弟子,就要按照大法的標準做,做師父的真修弟子。我對丈夫說:房子給了四弟吧。丈夫欣然答應,就這樣丈夫傳話,房子給了四弟,還是十年前分家時的價格。
前幾年,我們這裏建開發區,房價飆漲,我幾次問丈夫房子給了四弟後悔嗎?他說不後悔,我說我也不後悔,按師父的要求做,心裏踏實。
可是這幾天老家有結婚的,我們回去吃喜,看到村裏人們蓋了好多二層樓,我們吃喜的這家就是歐式的二層樓,很漂亮,我的心動了,有點後悔了。再一次問丈夫房子給了四弟後悔嗎?他說不後悔,那房子我們住不著,我們在城裏有兩套房子,這樣很方便。
我心裏很苦悶,想不開,既放不下那房子,又為放不下這個執著而苦惱。在法上也想起了一些法,又想起了一些法,但還是沒有找到根本,沒有解開這個心結。上午看《轉法輪》想背法,師父讓我們為他人著想的法理,一下子打開了我的心結,我的頭腦一下子晴朗了,這就是為私和為他的區別,為私而苦惱,為他而高興,師父讓我們修成一個為他的生命,為了公婆著想,為了四弟著想,我讓出房子是應該的。作為一個大法弟子,在這件事上我應該這樣做,要不怎麼體現出是大法弟子呢?
二、想買沒買的地
前些年,我市鋼鐵市場搬遷到我們單位轄區,賣地時四萬塊錢一畝地,當時我就想買一、二畝地,將來吃租金,但是當時手裏沒有錢,還得借。但想到大法弟子儘量不要欠債,正法到了最後等,我就放棄了這個念頭。現在鋼鐵市場經營火熱,和丈夫、兒子說起當時的這個想法來,丈夫說:你當時要說出來,咱就買了,我去借錢!兒子說:媽呀,咱要是在鋼鐵市場有兩畝地,現在就不用上班了,吃租金就行了。聽到他們的話,我有些後悔了,為沒有買地患得患失,心裏想著如果鋼鐵市場有兩畝地,我將如何如何,為甚麼當時就沒有買呢?我的心裏又有些苦悶,為沒有買地苦悶,為去不掉這個執著苦悶。
早晨在煉第二套功法時一個念頭閃現在腦中:大法,法大,一定能破了這個執著。緊接著師父的一段法顯現在腦中:「人在世間養成了許多觀念,以至被觀念帶動著,追求著嚮往的東西。然而人來在世上是由因緣決定著人生的路與人生中的得失,怎麼能由著人的觀念決定人生的每一過程呢?所以那些所謂美好的嚮往與願望也就成了永遠也得不到的痛苦執著的追求。」[2]我的心一下子豁然開朗,心結一下子打開了,那患得患失的念頭、後悔的念頭都是人的觀念,我的修煉道路、我的一切所有是師父安排的,誰又能動得了呢?我對人的觀念又有了一層認識。
其實我們都是修煉多年的老弟子了,人世間的物質利益都是人這一層的東西,我們是要修出三界的,應該根本就不動心了,動心就是人心,就是要修去的。
修大法真好!謝謝師父!
註﹕
[1] 李洪志師父著作:《轉法輪》
[2] 李洪志師父著作:《精進要旨二》〈走向圓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