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執著就得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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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慧網二零二零年十二月六日】師尊告誡我們:「整個人的修煉過程就是不斷的去人的執著心的過程。」[1]最近,從我的老伴離世時發生的一件事,我發現自己還有許多常人心沒有去。

我老伴去世時,只通知了本地親戚,我妹妹在外地,沒通知她本人,但是告訴了她兒子。她沒來,也就過去了。過一段時間後,我妹妹給我兒子來電話,說要來串門。我兒子說,我媽去世都通知你們了。她只說不知道啊。後來,就無聲無息了。

我兒子與我不住在一起,他倆通電話,我不知道。

事後,我想:過去在我經濟不富裕的情況下,多次給你寄錢幫你,你嫂子去世了,你連個電話都不給我打。我心裏憤憤不平,說妹妹沒良心。

在學法中,我發現自己思想不對頭了。在這件事上,沒按修煉人標準要求自己,用常人心想,是怎麼也搞不明白的。於是,我按法的標準,深挖自己的執著心。

一個是常人的情得去掉──我對你好,你就得對我好,這是常人心,修煉人是無所求的;二是修去利益之心──我為你付出了,你得有所表示,修煉人是不求回報的。三是去妒嫉心──心裏不平衡就是妒嫉心,必須去掉。

找出執著心後,我大吃一驚。我修煉二十五年了,還有這麼多執著心,多可怕呀!

修煉的時間不多了,修好自己,抓緊救人,走好最後的路吧。

註﹕
[1] 李洪志師父著作:《轉法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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