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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通山縣副縣長兼公安局長姚承毅遭報被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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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慧網二零二零年九月十六日】(明慧網通訊員湖北報導)原湖北省咸寧市通山縣副縣長,縣公安局局長姚承毅涉嫌嚴重違紀違法,二零一八年被查,二零二零年一月十六日被咸寧市崇陽縣法院以「受賄罪、濫用職權罪」公開審理,目前未見宣判結果。

據公開資料顯示,姚承毅,男,1970年1月生,咸寧市咸安區人,1991年8月開始當警察,曾任雙溪橋派出所所長、橫溝橋派出所所長;咸安區公安分局指揮中心主任、永安派出所所長、咸安區公安分局副局長;赤壁市公安局政委、黨委副書記;通山縣副縣長、公安局長、督察長。姚承毅利用職務之便,濫用職權,亂搞男女關係,被抓落馬。

姚承毅在一九九九年七月年至二零一六年十二月,在咸安公安分局任職期間,正是瘋狂迫害法輪功的時候,他積極參與迫害法輪功。在此列舉幾例:

二零零五年四月十八日,法輪功學員梅新華被綁架到湖北省洗腦班(湯遜湖)非法關押迫害。二零零五年五月,法輪功學員汪信全被一夥利用消防車從窗戶強行闖入三樓的警察綁架,家中的電腦、打印機等物被搶走,汪信全被劫持到湖北省洗腦班(湯遜湖)非法關押迫害。

二零零九年十月十四日下午,咸寧市咸安區交通局法輪功學員黃彬被非法抓捕並判刑四年,姚承毅有不可推卸的直接責任。

二零一二年,咸寧市組建「天照生態農莊」洗腦班。二零一二年五月十一日上午,楊彩雲被其單位人員打電話說,叫她到單位去,有事找她,結果她一到單位,等待她的是「六一零」、公安局等單位的惡人,把她強行塞進車子裏,送到洗腦班非法關押。

二零一五年十月十三日下午,法輪功學員張為卿在溫泉谷酒店上班時,七個穿便衣的警察突然闖入他的辦公室,在裏面強行翻拿私人物品,下午五點左右,這幾個人強行將張為卿綁架,並將張為卿的私人物品非法扣押,其中還有一台他辦公用的電腦。據有關人士透露,這七個人有咸寧市的警察,也有咸安區的警察。張為卿被直接劫持到「湖北省法制教育所」(武漢板橋洗腦班)遭受迫害。二零一五年十二月三十一日被劫持到咸寧市咸安區看守所非法關押。咸安區檢察院以「利用網絡向海外宣傳法輪功」對法輪功學員張為卿下非法逮捕證。後來被非法判刑兩年。

二零一六年五月十八日,咸安區法輪功學員李大蘭在咸安區中百超市附近講真相被綁架,第三天李大蘭被劫持到「湖北省法制教育所」(武漢板橋洗腦班)迫害。

據查,姚承毅在二零一七年一月至二零一八年四月,在咸寧市赤壁市公安局任政委、黨委副書記期間,他也參與迫害法輪功。在此列舉二例:

二零一七年十月十二日晚深夜十一點半後,鐘小明及五歲的小女兒被赤壁市公安局蒲紡派出所警察強行闖入家中綁架,被非法關押在赤壁市拘留所。原因是他在明慧網上發表了一篇自己與妻子十七年被迫害的經過。家中沒人照顧小女兒,小女兒被親戚接走。綁架的原因是,二零一七年十月九日,他把自己遭受迫害的親身經歷寫出來,在明慧網上曝了光。實質是打擊報復。

二零一七年十一月四日上午九時左右,李冬梅在赤壁市中伙鎮向世人發放真相台曆救人時,被一個不明真相的世人一手抓著李冬梅,一手打電話到公安局誣告,導致李冬梅當時被綁架後,被非法關押。

姚承毅落馬被抓,這是他迫害好人應得的報應。在此正告那些仍在參與迫害法輪功的部門及人員,立即停止對法輪功學員的迫害,抓緊機會將功補過。如繼續追隨中共迫害法輪功,等待你們的將不只是人間法律的嚴懲和道義良心的譴責,更有老天爺的懲罰和地獄的無盡痛苦折磨償還。

(c)2024 明慧網版權所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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