實修心性 境由心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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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慧網二零二零年九月十一日】我是河北的一個普通職工,二零一一年四月開始修煉法輪大法。在這九年的修煉歷程中,從身體多種病到無病一身輕;從把做事當作精進、從向外求到學會向內找自己,提高心性;從身心疲憊到提高心性後體悟身體與環境的變化的美好與殊勝,真切的感到大法的嚴肅與神聖,和師尊的無量慈悲。

修煉中,以前只做事,不會修心,尤其利益心與對孩子的情太重,在過關中,走了很大的彎路,也給家庭帶來不同成度的魔難。

二零一五年,婆婆得癌症晚期,由於自己買樓裝修,家裏還欠賬,借錢給婆婆看病,婆婆的工資卡卻被三大姑姐拿走,丈夫說「如果錢不夠住院,就把平房賣了」,我不動心,覺的自己的利益心很淡。兩個月後,婆婆去世。

孩子原來反對我煉功,後來孩子也走入修煉。孩子開始修煉的很精進,後來由於我對他的情重與溺愛,各種人心很強,再加上他自己思想業力對他的干擾,後來他就不修了,開始玩遊戲。我稍微說話帶人心,他就眼神兇巴巴的發火,有時還摔東西。我與他辯解、鬥氣,夢中師父點化,他用掛車從平房院裏往出拉煤和櫃裏的舊衣服。我悟到,是孩子在幫我消業和提高心性。後來我不再解釋。他扮演這樣一個角色也很可憐,我得趕緊去人心,提高自己,得謝謝他。

平房拆遷,三姑姐聽說後,以給找人多,要賠付的理由,跟我要了三次房產證原件,我沒給,給她複印件,她不要。我對她說:「自己有多少換多少,不佔公家便宜,不用找人了。」她不高興,見到我丈夫對他發火。我聽說後,利益心、不平衡心、爭鬥心都上來了,平房是我訂婚時要的,婚後四、五年才買。買時,他家說錢不夠,我從娘家借錢,連帶裝修,我們出了大概一半左右。用常人的理與她爭鬥,覺的委屈,致使矛盾越來越大。這種心態一直持續三年。由於利益心不放,孩子在電玩上花了十多萬,單位欠他剛上班一年工資不給,我單位到目前欠我一年零四個月的工資。因單位欠社保金,拖了一年,辦不了退休手續。

我感到我修煉上出問題了,在利益上與人爭鬥,被舊勢力鑽空子,對我和家人進行經濟迫害。我必須改變觀念,按修煉人的標準實修自己了,她們在造業,還沒得救,才是最可憐的,三姑姐在幫我提高心性,我得謝謝她才對。

我每天多學法、發正念,排斥對孩子的情,把他交給師父,一切有師父歸正他。去利益心、爭鬥心、不平衡心、委屈、看不上別人的心、不讓人說的心等等,注意自己的一思一念,不符合法的觀念冒出來,就發正念,在行為上,按法要求自己,做到去掉私,處處為他人著想,以德報怨。

我告訴自己,房子是常人的事,與我無關,由丈夫和公公安排,順其自然,一切交給師父,師父說了算。師父的法出現在我的腦中:「不是從物質利益上使你真正的失去甚麼。恰恰相反,就是在常人這種物質利益當中去魔煉你的心性,真正提高的就是你的心性。」[1]

三姑姐鼻炎做手術,回來後,在二姑姐家吃飯養病,我去掉怨恨心,幾次叫她到我家吃,給她包餃子。二姑姐說:三姑姐很高興。丈夫說:「賣樓後,給她們分點錢。」我說:「行,你和爸看著辦吧。」利益心淡了,感到身心輕鬆,是師父從另外空間把我不好的物質給拿掉了。

情、利益心、爭鬥心淡了,孩子也不玩電玩了,開始聽師父講法了,平時也按法歸正自己,上班別人送的東西都換成錢,讓我給他放在資料點上救人。孩子說話也和善了,欠他一年的工資拖了五年,給他補發了五萬,用來還賬了。拆遷的平房,一個釘子戶兩年不拆,也拆了,今春動工蓋樓了。我們只走師父安排的路,對舊勢力安排的都不承認,師父就為我們做主。

最近,我遭政法委人員騷擾,二零二零年七月十日下午,學完法回家,看手機,有單位來電未接,就打回去。隊長說:「明天去局法制科填表、簽個字。」我知道是讓簽「不煉法輪功的保證書」,就告訴他說:「明天看護病人,沒時間去,不會簽的。」他說:「與工資掛鉤,不然辦不了退休手續。」我說:「簽了,會害了你們,為你們生命平安,不能簽。」後來隊長又催了幾次,說:「你找時間去吧,不簽也得去一下,不去後果自負。」並說單位讓三個人找我談。

辦公室一位職工發短信給我,說:「你趕緊簽了得了,你是有單位的人,要顧全大局。」我沒回他的短信。我給隊長回短信說:「不會簽的,不能害了你們。」

七月十二號上午,我給隊長發短信說:「星期一上午去局裏,但字堅決不簽,告訴他們,為了他們平安,不能簽。」下午三點多,接到隊長電話說:「局裏法制科不讓去了,以後再說。」解釋說是主任讓通知的。星期一上午,我給主任發了個信息,說:「簽了,就害了你們,退休手續辦不辦,你們看著辦吧,善惡有報是天理,自古以來,給僧人一口飯吃都是功德無量的事,你們的選擇也是給自己開創未來。」主任沒回短信。

第三天,隊長打電話說:「姐,局裏把養老金交到一九年,你能辦退休手續了。明天到單位給退休表,簽字吧。」我說:好的。並告訴他,以後迫害的事,你不要配合他們,這樣對你不好,我以前與你講過的。他說:知道了。之前,我都與主任和隊長講過真相,給過他們大法真相資料,也幫他們做了三退。

我請同修打印了2011年由國家新聞出版總署長柳斌傑簽署的第99號與第100號文件廢止1999年禁止法輪功書籍出版、印刷的通知;中央辦公廳,公安部發布的最新重新認定的14種邪教,沒有法輪功;和《憲法》、《刑法》、《民法通則》中都規定公民信仰自由、言論自由的部份;《劉伯溫預言試解》及自己手寫的一份勸善信和疫情得救卡片。

在我到辦公室簽了退休表後,我找到主任,把這些資料給了主任一份,說:「主任,上次提到局裏找我簽字的事,我煉法輪功沒違法,是政法委、公檢法人員執行的口頭命令,在違法。」主任說:「你們做的事我們不管,只是通知你一下。」我問工資的事,主任說:「都不影響的,以後能正常開支了。局裏不找你,你就悄悄的待著。」給主任資料裏放了個U盤,主任接下了。

八月十八日,辦公室同事打電話說:「取退休證吧,下月二十號給卡打工資,第一個月,到時你核對一下。」我說:「好的,謝謝。」

最近,孩子把遊戲兩個號賣了,共計一萬二,都用來還賬了,下班後每天晚上聽師父講法、看《九評》。以前發火兇巴巴的眼神變的和善了。這是大法的威力啊。

放下了情與利,去掉私,為他人著想,向內找,去人心,迫害就會解體。師父說:「看著不行,說難行,那麼你就試一試看到底行不行。如果你真能做到的話,你發現真是柳暗花明又一村!」[1]

在每件小事中,嚴格要求自己,一思一念中修心,修去人心後,業力的消減、身體的變化、事情也在往好的方向轉變,從而體會到修煉的美妙,更加堅信大法無所不能,連常人的一切都在我實修自己中,發生著各種神奇的改變。我要不斷的去掉執著,修好自己,純純淨淨的跟師父回家。

註﹕
[1] 李洪志師父著作:《轉法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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