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dvertisement


赤峰市林玉華任職公安分局局長期間發生的迫害

Twitter EMail 轉發 打印
【明慧網二零二零年三月三十日】內蒙古赤峰市公安局林玉華於二零零七年開始至今擔任赤峰市巴林左旗,元寶山區和紅山區三個地方的公安局長,在其任職期間,這三個地方都發生了嚴重的迫害法輪功學員案件。

一、個人信息

中文姓名:林玉華
中文姓名拼音:Lin ,Yuhua
性別:男
出生日期:1966年9月
工作單位名稱:內蒙古赤峰市公安局紅山區分局
職務:公安局局長

'林玉華'
林玉華

二、迫害事實簡述

(一)二零零七年十月至二零一零年十月林玉華任巴林左旗公安局長時發生的迫害案件

1、巴林左旗法輪功學員李玉芬於二零零七年七月被綁架,一年多之後,家裏人才知道她被非法判六年徒刑,關押在吉林市女子監獄。

2、王曉燕,女,五十多歲。於二零零九年十月二十六日遭左旗謝景偉、王俊傑等惡警綁架,被巴林左旗公檢法惡徒構陷,非法判處四年重刑。

3、二零零七年六月二十八日早上五點多,五、六個警察突然闖入法輪功學員陳豔平家,警察們屋裏、倉房、衣櫃、四處查看,沒找到他,隨後又去他打工的店裏去預謀綁架他,沒得逞。二零零七年八月二日下午,巴林左旗「六一零」主任圖布新和西城區街道主任劉某闖到陳豔平妻子王海燕工作單位(地稅局),誘騙王海燕配合他們把陳豔平關入洗腦班。他們不僅去騷擾王海燕,還騷擾王海燕的單位領導,言外之意是:陳豔平要出甚麼事,王海燕的單位領導也要承擔「責任」。

陳豔平被非法關押九個多月,他妻子一人拉扯兩個年幼的孩子艱難度日,還得照顧老人,小女兒才三歲多,經常喊:「想爸爸!想爸爸!」陳豔平的母親本來就重病在身,又因思念兒子、擔心兒子再遭迫害,在憂心忡忡中於二零零七年一月含冤去世。而陳豔平有家難歸,連為母親奔喪都不能。

4、二零零八年四月二十五日晚,季雲芝在買菜回來的路上被林東鎮派出所八名惡警綁架,被非法判二年勞教,非法關押在呼市女子勞教所。據說,季雲芝被警察弄得已經昏死過去,還是被惡警抬上警車。

(二)二零一零年十月至二零一九年三月林玉華在擔任元寶山區公安局長期間發生的迫害案件

眾多法輪功學員被冤判

1、李丹,女,護士,於二零零九年七月被綁架,被元寶山區法院非法重判七年半,發往內蒙古呼和浩特市第一女子監獄遭受嚴重迫害。自邪惡的江氏集團迫害法輪功後,李丹先後三次被綁架。二零零一年,李丹被綁架,關押在喀喇沁旗看守所;二零零二年,李丹被迫流離失所;二零零八年,李丹再次被綁架,從外地遣回原籍,被非法判重刑七年半。

2、任素英,元寶山區建昌營村法輪功,於二零一一年四月十九日凌晨在翁牛特旗烏丹鎮新華街被翁牛特旗三名惡警劫持,遭到以翁牛特旗公安局國保大隊長劉彩軍為首的多個警察的毒打和用竹籤刺手指甲等酷刑折磨。任素英被冤判五年。在內蒙古女子監獄被迫害。元寶山區警察協助翁牛特旗警察抄了任素英的家。

3、楊桂芝,二零一一年五月十二日在營救同修的過程中被綁架,被非法判刑三年零六個月。元寶山區警察協助迫害。

4、孟祥芝,二零一一年八月三日中午,元寶山區龍頭山村孟祥芝被建昌營村派出所綁架,惡警王赫然、馮小虎又參與迫害。後孟祥芝被冤判七年,在內蒙古女子監獄被迫害。

5、岳淑霞,二零一二年四月十五日大早,元寶山區公安局國保大隊王賀然等一幫惡徒,闖入岳淑霞的家,開始打砸搶,王賀然摔壞大法師父法像,惡徒們搶走大法書籍、《明慧週刊》等。後來岳淑霞被非法判刑。

6、7、王鳳華、翟翠霞,於二零一二年四月十三日在元寶山鎮四合村講法輪功被迫害真相,被四合村大西溝組村民霍玉明舉報,由元寶山鎮建昌營村派出所帶人綁架,赤峰市元寶山區法院於二零一二年八月二十一日對法輪功學員王鳳華、翟翠霞非法庭審,兩位北京律師為她們做無罪辯護,庭審期間元寶山法院懼怕民眾旁聽,驅趕旁聽人士。王鳳華被非法判七年,翟翠霞被非法判刑四年。

由於中共對翟翠霞的不斷迫害,使家人在精神上承受了很大的壓力,翟翠霞的丈夫整日借酒澆愁。加之中共邪黨的仇恨宣傳,謊言欺騙,在翟翠霞被非法勞教期間,翟翠霞的丈夫經常喝醉酒後把小兒子插在門外,由於精神上承受的壓力太大,小兒子成了他的出氣筒最後嚇的兒子不敢回家,至今翟翠霞的兒子仍音信全無,如今翟翠霞的丈夫就在翟翠霞被送到呼市女子監獄的前兩天晚上喝酒後騎摩托車被車撞死。如今翟翠霞的家裏真是妻離子散、家破人亡。

翟翠霞的丈夫去世的第二天,翟翠霞的女兒給元寶山區看守所值班室打電話,說明父親去世要求接母親回家安葬父親,然而得到的是冷冰冰的兩個字「不行」。當天晚上,沒通知家屬的情況下,翟翠霞、王鳳華、岳淑霞就被偷偷送到了呼市女子監獄。

8、二零一一年六月十三日,喀啦沁旗公安國保大隊長劉振庭、王會龍等夥同元寶山區公安局惡警王赫然、馮小虎等惡徒綁架了元寶山區山前鎮楊翠玲老人,楊翠玲一直被關押在喀啦沁旗錦山看守所。後來楊翠玲老人被非法判刑三年。

9、二零一五年十月十八日,元寶山區警察以訴江為藉口上門騷擾,綁架了潘麗娟,並搶走法輪功書籍和大量私人財物,室內被翻得一片狼藉。二零一六年三月十五日,元寶山區法院非法庭審潘麗娟女士。後來潘麗娟被非法判刑七年,在呼市女子監獄遭受迫害。

10、賈廣林,於二零一二年十月十八日突然在家中被元寶山區警察綁架。二零一三年一月十六日被非法開庭迫害,公檢法事先就合謀給賈廣林擬定了所謂的「罪名」,非法庭審草草走個過場,說是等著被判吧。二零一三年三月十日,赤峰市元寶山區法院故意不通知家屬,非法對賈廣林枉判三年半。當家屬拿到非法判決書時,已經錯過了上訴期。賈廣林被劫持到赤峰四監。

11-13、邵桂珍、王久芳、高志凡

二零一二年十月二十六日下午三點到五點之間,赤峰元寶山區法輪功學員王久芳、高志凡被元寶山區國保大隊及刑警隊和雲杉路派出所等二十多個警察綁架、抄家。這些警察大部份著便裝,其中有警車和私家車四、五輛,惡人採取包圍之勢,手持定位系統裝置,先在店鋪綁架二人,同時部份警察在家中搶走了大法書籍和家人私用電腦以及手機多部。

當天下午六點前後,法輪功學員邵桂珍也遭綁架,農村家以及女兒的家都被警察非法抄查。當時三人都被綁架到元寶山區看守所。後來警察將法輪功學員邵桂珍、王久芳、高志凡的所謂案子上報內蒙古自治區,妄圖對三人非法判刑,加重迫害。

元寶山區法院於二零一三年三月十三日非法庭審邵桂珍、王久芳、高志凡,卻故意不提前通知律師,直到在開庭當天,家屬都到庭了才通知律師,企圖使律師無法到庭。但律師匆匆趕到。約在二零一三年五月中旬,元寶山區法院公布非法庭審結果,高志凡被誣判三年零六個月 ,王久芳被誣判三年零三個月,邵桂珍被誣判三年。

14、於樹林,男,在兩年前的二零一一年五月十二日,與赤峰元寶山區民族中學教師楊桂芝、楊桂華和妻子任素香四人去翁牛特旗營救法輪功學員,被赤峰翁牛特旗公安國保大隊警察劉彩軍一夥綁架。之後送到元寶山區看守所,於樹林被元寶山區公安局非法勞教兩年。

15、赤峰元寶山區五家鎮法輪功學員王秀芳、李翠蘭,二零一六年七月六日上午,結伴去喀喇沁旗西橋鎮粘貼大法真相不乾膠,被喀喇沁旗警察綁架。下午喀喇沁旗警察夥同元寶山警察到王秀芳、李翠蘭家中非法抄家。王秀芳、李翠蘭被非法關押在喀喇沁旗錦山看守所。二零一六年十月十八日下午被非法庭審。

二零一七年五月二十五日上午十一時,赤峰市元寶山礦楊福田、孫晶夫妻在家被元寶山派出所副所長韓立民等三人、元寶山區國保大隊等七人綁架、搶劫。最初是元寶山派出所來了一輛白色警車,副所長韓立民三個警察敲開門後控制了法輪功學員楊福田、孫晶;之後韓立民又給駐紮在元寶山露天賓館多日的國保(國安)警察打電話,又叫來七名國安警察,兩個警察在樓下把守。此次參與迫害的國保警察態度極其惡劣,對法輪功學員楊福田態度極其兇惡,用警車把二人綁架至元寶山區平莊看守所,並從家裏搶走電腦兩部、打印機三台、大法飾品、大法書籍和照片、煉功用的播放器、紙張三、四箱等諸多物品。二人被非法關押在元寶山區平莊看守所。把守在楊家裏的幾名惡警在楊福田家裏翻箱倒櫃,並要強行撬開個人物品保險櫃,後在楊的兒子的嚴厲制止下才罷手。

當天夜間二十三時,看守所檢查家屬孫靜身體發現有嚴重的高血壓、心律過快等,於當日二十三時被釋放,回到家中。

楊福田非法關押一個多月後,赤峰市元寶山區公安國保給檢察院提交的所謂「案卷」因證據不足,檢察院不予受理、不予批捕。在這種情況下,應該無條件釋放楊福田,但國保警察沒有依照法律釋放楊福田,而是又非法向檢察院申請批覆兩個月時間,用以偵查補充證據。楊福田被非法判刑四年,約2017年底被挾持到赤峰內蒙古第四監獄迫害。

16、赤峰元寶山區法輪功學員趙桂春,於二零一八年五月十五日被綁架,當天就被投入監獄,被冤判三年。喀喇沁旗警察夥同元寶山區警察綁架迫害了趙桂春。

17、二零一八年十二月十八日上午元寶山區五十五歲的法輪功學員任素香被綁架,於二零一九年四月十五日被元寶山區法院非法判刑八年。後來,家人發現元寶山區法院未經過本人和家屬,直接從銀行提走任素香的兩萬元現金。任素香從被綁架開始起,元寶山區公檢法三單位,都是在公然違法,沒有合法程序,想怎麼做就怎麼做,明搶明奪。

多名法輪功學員被綁架、搶劫財物

元寶山區警察還綁架了多名法輪功學員,他們是:薛相山、楊俊芝、賈廣林的妻子、李秀榮、楊桂華、叢培蘭、趙樓及其丈夫、張麗華、宋憲東、郭金燕、張振江、劉愛蓮、趙金柱、馮久春、湯朝霞、白秀雲、張紹蓮、王豔昕、韋秀英、侯曉梅、韓玉芹、於鳳梅、吳紀國夫婦和吳紀國的嫂子劉亞茹、荊鳳芹、孫鳳芹、劉玉梅、楊桂花、李玉琴、薛相山、楊俊芝、王雪(又名:王小娟)、王淑蓮、石桂芬、吳紀明、劉雅茹、兩位老年婦女在平莊派出所附近被綁架,其中一人被勒索兩萬元;王素英、高秀英、石桂芬、平莊兩位老年婦女遭綁架;趙淑蘭、姜海燕、王秀蘭、馬秀麗先後被綁架、非法拘留十至十五天。

警察搶走楊桂芝家裏的大量個人財物;搶走趙樓電腦等個人財物;宋思娟所有出國手續、房產證、戶口本、邀請函、還有二十萬元存款證明全部都被警察搶走。

湯朝霞家中的電腦、大法書籍等被劫持搶走。湯朝霞被非法拘留十天;從王豔昕家裏搶走很多珍貴物品;於鳳梅家中工作及開複印店用的電腦、打印機和複印機等設備均被國保大隊搶走。

賈廣林夫婦被警察綁架時,警察把家翻了個底朝天,包括農家廁所都沒放過,搶走了大量個人財產及嶄新的十元、五元人民幣上萬元,造成直接經濟損失兩萬多元,就連賈廣林妻子兜裏的四十元零錢,到元寶山區看守所後也被惡警搶走。

二零一六年八月十五日,王淑蓮被赤峰松山區國保綁架送入松山看守所非法拘留八天,被勒索現金二萬五千元。

元寶山區國保警察強行闖入退休趙淑蘭的家,搶掠電腦、打印機等部份家庭財產。

警察非法抄姜海燕家,搶走至少三台電腦、一個打印機、很多大法書籍、大法師父法像、真相資料等。

荊鳳芹被綁架時,家人在情急下找熟人送禮花了兩千元,又被國保大隊張志剛敲詐四千元。

警察搶走了劉亞茹家的台式電腦和孩子上學用的筆記本電腦,還有打印機等個人財產。

(三)二零一九年三月至今林玉華在擔任紅山區公安局長期間發生的迫害案例

赤峰市紅山區法輪功學員李彩霞於二零一九年七月二日在家中被綁架,參與綁架的有七八個警察,同時綁架了在李家串門的潘姓法輪功學員,警察並抄了李彩霞的家,搶走了許多私人物品。

隨後警察又綁架了孫大夫和她的丈夫鞠姓法輪功學員,王磊,劉淑蘭、於姓法輪功學員、劉玉平、張姓法輪功學員和一七十多歲於姓法輪功學員。這些後來被綁架的同修都已陸續回家。

(c)2024 明慧網版權所有。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