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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雲南省昆明市法輪功學員遭迫害綜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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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慧網二零二零年三月二十七日】2019年中共打著「維穩」的幌子,對雲南省昆明市法輪功學員實施騷擾、綁架、庭審以及判刑迫害。據明慧網公布的數據統計,2019年昆明地區遭到迫害的人數已達到99人,發生迫害最嚴重的地域依次是:西山區、五華區、官渡區和嵩明縣。

目錄
一、2019年昆明地區法輪功學員遭迫害情況統計
二、綁架、抄家案例
三、騷擾案例
四、典型迫害案例
五、昆明各級法院迫害法輪功學員案例
六、相關責任人的個人信息
七、公檢法司系統遭惡報實例
結語

一、2019年昆明地區法輪功學員遭迫害情況統計

1、昆明各區市縣迫害人數概況統計:

2019年,昆明地區遭迫害人數有99人,據明慧網信息顯示,被綁架的61人中,43人被抄家、12人被非法庭審、2人已被非法判刑,1人綁架後被劫持入獄,17人已回家。2018年被綁架的7人也遭到昆明法院的庭審及判刑迫害(其中1人是北京密雲區法輪功學員);另有3名迫害信息不詳的法輪功學員被非法庭審;另外22人被騷擾,其中2人被抄家;失聯5人;迫害導致1人死亡。

(信息採集時間:2019年1月1日至2020年3月10日)

'圖1:2019年昆明地區法輪功學員遭迫害人數統計'
圖1:2019年昆明地區法輪功學員遭迫害人數統計

迫害分布在五華區、盤龍區、官渡區、西山區、呈貢區、東川區、安寧市、嵩明縣、晉寧縣和宜良縣。

西山區(21人):

李培高、朱亞明、史美玲、俞鳳仙、孫顯馨、趙海鷹、張鐘一、郭玲娜、王匯真和張良等6名法輪功學員、鄺德英、韓俊毅、王任權、朱翠芬、周惠芬、陽功秀、夏梅仙

參與迫害單位:西山區公安分局國保大隊、永昌派出所、梁源派出所、東陸派出所、金牛派出所、前衛派出所、楊家地派出所

五華區(14人):

王德平、余瓊華、聶碧華、賀桂珍、陳桂英、鐘賢、普寶玉、王素群(瓊)、袁軼群、楊蘭英、馬玲、張稷、侯萬麗、童先珍

參與迫害單位:五華區公安分局國保大隊、蓮華派出所、金碧派出所、月牙塘派出所、紅雲派出所、大觀派出所、小南門派出所、黑林鋪派出所、翠湖派出所、護國派出所、茭菱派出所、馬村派出所、王家橋派出所

官渡區(9人):

柴茂榮、王瓊華、玲玲和母親2人、肖玉霞、湯文祥、魏家碧、張警心、耿淑華前夫

參與迫害單位:官渡區公安分局國保大隊、日新派出所、金馬派出所、曙光派出所、五里多派出所、菊花派出所

盤龍區(1人):

白海英

參與迫害單位:國保大隊、小壩派出所

呈貢區(1人):

李竹秀

參與迫害單位:呈貢派出所

東川區(13人):

王貴榮、吳朝千、吳金奎、陳金書、吳金安、楊安治、陳桂珍、李發珍、許少清、顧忠蘭、夏開英、劉道英、郭友芝

參與迫害單位:東川區國保大隊、東川區司法所、達貝派出所、拖布卡鎮派出所

安寧市(2人):

吳世春、高惠仙

參與迫害單位:安寧市公安局國保大隊

嵩明縣(7人):

董明仙、裴灩鈁、吳桂仙、蘇麗芳(小麗)、黃豔紅、許鳳仙、張菊香

參與迫害單位:嵩明縣政法委、嵩明縣公安局國保大隊、嵩陽派出所

晉寧縣(2人):

李萍(音)、李文波

參與迫害單位:晉寧縣綜治辦、晉寧縣國保大隊、昆陽派出所

宜良縣(1人):

呂慧芝

參與迫害單位:宜良縣610、國保、派出所

在昆明被迫害的外地學員(7人):

陳坤元(玉溪)、李海豔(通海)、王美玲(楚雄)、金志梅(楚雄)、何蓮春(紅河)、王淑玲(四川)、焦淑賢(北京)

參與迫害單位:盤龍區小壩派出所、西山區大觀派出所、官渡區牛街莊派出所、官渡區國保、五華區翠湖派出所

信息不明確的其他學員(16人):

林海英、李瑞華、王進仙、李培祥、陳新文、丁桂英、彭桂蘭、李謙、韓震昆、鄧林、呂姓法輪功學員、孟姓法輪功學員、昆明燈泡廠宿舍租住的兩名法輪功學員、昆明海源寺集市一女性法輪功學員、一名女高中生

失聯(5人):

◇昆明法輪功學員吳志英(女,大約45歲左右)已失聯;

◇昆明安寧市法輪功學員楊靖波(男,50歲左右)已經失聯三個月;

◇雲南宣威法輪功學員李佳州(男,35歲左右)在昆明市官渡區打工,已經失聯三個月;

◇昆明市海口白魚口粘土礦法輪功學員楊德英已失聯兩個多月;

◇昆明市海埂體育訓練基地職工陳敬武,自9月份下旬失聯。此前一個月陳敬武被兩次騷擾。

2、非法庭審、判刑概況

2019年,昆明地區有22名法輪功學員遭到非法開庭,已知有9人被非法判刑,刑期最長的7年,最短的1年零2個月,中共法院勒索罰金共計26000元。

昆明西山區法院參與迫害7人(庭審7人,冤判6人),五華區法院參與迫害5人(庭審5人,冤判1人),尋甸縣法院參與迫害7人(庭審7人),宜良縣法院參與迫害2人(庭審2人,冤判1人),另有1名北京法輪功學員被昆明警察綁架後被判刑(法院不詳)。

'圖2:2019年昆明各級法院迫害法輪功學員情況分布圖'
圖2:2019年昆明各級法院迫害法輪功學員情況分布圖

表1:2019年昆明地區法輪功學員被非法庭審一覽表

姓名被綁架時間性別非法庭審時間非法庭審法院
高惠仙2018年12月7日2019年10月22日西山區法院
李文波(2次)2019年8月23日2018年5月17日2019年5月23日2019年12月18日西山區法院
王任權2018年3月3日2019年5月21日西山區法院
陽功秀2018年6月6日2019年西山區法院
朱翠芬2018年6月6日2019年西山區法院
周惠芬2018年6月6日2019年西山區法院
朱亞明2019年1月24日2019年9月西山區法院
柴茂榮2019年4月12日2019年10月18日五華區法院
賀桂珍2019年8月11日2019年11月27日五華區法院
林海英(2次)信息不詳2019年10月29日2019年11月28日五華區法院
李瑞華(2次)信息不詳2019年10月29日2019年11月28日五華區法院
童先珍2017年6月22日被抄家,2018年7月下旬,在索要電腦、書等私人物品後,公安把材料移交檢察院後被起訴。2019年4月19日五華區法院
裴灩鈁2019年5月31日2019年10月30日尋甸縣法院
董明仙2019年5月30日2019年10月30日尋甸縣法院
吳桂仙2019年6月16日2019年10月30日尋甸縣法院
蘇麗芳2019年6月16日2019年10月30日尋甸縣法院
黃豔紅2019年7月1日2019年10月30日尋甸縣法院
許鳳仙2019年8月6日2019年12月23日尋甸縣法院
張菊香2019年8月7日2019年12月23日尋甸縣法院
李竹秀2019年2月27日2019年7月30日宜良縣法院
王進仙信息不詳2019年6月18日宜良縣法院
焦淑賢(北京)2018年不知不知昆明(法院不詳)

被非法庭審的22位法輪功學員:

高惠仙(56歲),李文波(54歲),王任權(64歲),陽功秀(74歲),朱翠芬(68歲),周惠芬(61歲),朱亞明(75歲),柴茂榮,賀桂珍(77歲),林海英,李瑞華,童先珍(73歲),裴灩鈁,董明仙,吳桂仙,蘇麗芳,黃豔紅,許鳳仙,張菊香,李竹秀(69歲),王進仙,焦淑賢(北京市密雲區法輪功學員)

表2:2019年昆明地區法輪功學員被非法判刑一覽表

姓名枉判時間刑期年限非法判刑法院
高惠仙2019年11月19日7年西山區法院
李文波(2次)2019年7月~2019年12月5年,罰金10000元6年西山區法院
王任權2019年6月5日1年4個月,罰金2000元西山區法院
陽功秀2019年6月20日2年6個月,罰金2000元西山區法院
朱翠芬2019年6月20日1年2個月,罰金2000元西山區法院
周惠芬2019年6月20日1年2個月,罰金2000元西山區法院
童先珍2019年7月22日誣判管制2年,罰金3000元五華區法院
李竹秀2019年8月30日3年6個月,罰金5000元宜良縣法院
焦淑賢(北京)2019年6月3年6個月昆明(法院不詳)

已被枉判的9位法輪功學員:

高惠仙(56歲),冤刑7年。
李文波(54歲),枉判2次,第一次冤刑5年,勒索罰金10000元;第二次冤刑6年。
王任權(64歲),冤刑1年4個月,勒索罰金2000元。
陽功秀(74歲),冤刑2年6個月,勒索罰金2000元。
朱翠芬(68歲),冤刑1年2個月,勒索罰金2000元。
周惠芬(61歲),冤刑1年2個月,勒索罰金2000元。
童先珍(73歲),誣判管制2年,勒索罰金3000元。
李竹秀(69歲),冤刑3年6個月,勒索罰金5000元。
焦淑賢(年齡不詳),冤刑3年6個月。

二、綁架、抄家案例

2019年,中共打著「維穩」的幌子,大肆迫害法輪功。公安部門假借法律之名,行罪惡之實,對法輪功學員瘋狂綁架、抄家、批捕。各個構陷案件通過檢察院非法起訴,法院枉判,監獄酷刑,形成一整套公檢法司的犯罪鏈條,以此維繫中共迫害法輪功的反人類罪行。

1、西山區迫害案例:

◇李培高,83歲,平時一人居住。2019年1月初,李培高再次被警察綁架。西山區永昌派出所警察後電話通知李培高的家人,說李培高已被關入雲南省第一監獄,3個月後才能探視。家人非常擔心年已八旬高齡的李培高老人的安危。

◇朱亞明,75歲,昆明船舶子弟學校退休女教師。2019年1月24日中午在家中被西山區公安分局國保大隊、梁源派出所警察綁架,非法關押到昆明市第一看守所。據悉昆明西山區法院預謀在9月份非法對朱亞明開庭。

◇史美玲,昆明市法輪功學員。2019年8月1日下午,在廣福路盤龍江綠化帶附近發放真相資料,被人舉報後,於8月1日下午9點被西山區公安分局、西山區前衛派出所10餘個警察抄走所有大法資料、真相資料、手機和筆記本電腦,並於8月4日非法批捕,目前被拘留在昆明市看守所。

◇張鐘一,66歲,家住昆明市金牛小區。2019年9月1日下午在家中被非法抄家並綁架到金牛派出所,當日被非法關押到昆明市看守所。

◇鄺德英,50多歲,昆明法輪功學員。大約2019年9月27日西山區國保警察綁架了離家在外的鄺德英。

其它迫害案例詳情見:《雲南昆明市郭玲娜被綁架關押經過》、《雲南昆明市七十九歲韓俊毅再次被非法抄家、綁架》

2、五華區迫害案例:

◇王德平,58歲,昆明市法輪功學員。2019年4月10日早上,王德平在安全新村小區因為發光盤講真相時,遭小區門衛惡告,被蓮華派出所警察綁架。五華國保兩個警察將王德平非法關押在蓮華派出所整整一天,4月11日將她送到安寧太平鎮拘留所非法關押15天。王德平於4月26日回家。

◇聶碧華,76歲,昆明市法輪功學員。2019年6月9日,聶碧華在北市區小康大道紅圓路上的一心堂藥店因使用真相幣遭人惡告。6月14日晚上11點多鐘,昆明市五華區國保警察和紅雲派出所等7人,其中有一人是國保警察馮軍,十年前綁架過聶碧華,他們非法抄家,搶走幾本大法書和一些人民幣,並把聶碧華非法關押在紅雲派出所一樓審訊室。6月15日下午,聶碧華又被他們帶走,現下落不明。

◇賀桂珍,77歲,昆明市法輪功學員。在發放真相資料時被攝像頭監控錄像,於2019年8月11日下午4點左右遭國保警察非法抄家,搶走了李洪志師父法像及48本大法書籍,牆上掛的大法真相掛件等全部被抄走。賀桂珍被綁架到小南派出所,8月12日被轉關到昆明市看守所。昆明市五華區法院於2019年11月27日上午10點30分在第14法庭開庭,非法庭審賀桂珍。

◇陳桂英,72歲,家住昆明春苑小區。2019年8月12日,陳桂英老人去轉新農貿市場向世人講真相時,被昆明大觀派出所警察從攝像頭中發現,然後跟蹤陳桂英老人到家進行抄家,搶走部份大法經書,隨後將老人綁架到大觀派出所,審訊後送到昆明市看守所關押。

◇2019年8月27日晚上7點半左右,有五個警察(三名便衣,二名制服)來到昆明市法輪功學員鐘賢母親的家中(位於昆明市華山東路)敲門,聲稱要請鐘賢協助他們「調查一點事情」。

鐘賢開門後,他們立即闖入家中,並高聲喊道「抄家!」在沒有出示任何證件和法律文書的情況下,警察在家中亂翻起來。鐘賢九十多歲的老母親當場嚇得癱倒在沙發上。鐘賢被強行帶走之前,警察讓她打了一個電話給她四姐,告知她被帶走「配合調查」,但之後一直下落不明。

經過鐘賢的丈夫多方打聽,五華國保大隊警察才告訴他,鐘賢是被昆明市黑林鋪派出所的人抓的,已經被送往看守所拘留。

◇普寶玉,60多歲,退休工人。大約2019年9月上旬被五華國保警察綁架。此前長時間被便衣跟蹤,現關押在昆明市看守所。

◇王素群,70多歲。2019年9月27日 ,昆明市翠湖派出所綁架王素群,並非法抄家。王素群現被非法關押在昆明市看守所,還不准家人見,說是正在搜集她們的材料,威脅嚇唬家人要受株連。

◇袁軼群,昆明市法輪功學員,2019年10月15日被五華區護國路派出所警察(帶頭的姓白)綁架、抄家。

其它迫害案例詳情見:《昆明市余瓊華被非法拘留後再被劫入精神病院迫害》、《贈送明慧台曆 昆明市楊蘭英女士遭拘留十五日》

3、官渡區迫害案例:

◇2019年4月11日,一群荷槍實彈的特警、武警、金馬派出所警察、社區人員闖到法輪功學員耿淑華的前夫家,逼他交出耿淑華。其前夫回答不知道,警察就將他強行帶到金馬派出所進行輪番審問,讓他老老實實的交代,態度十分惡劣。耿淑華的前夫就火了,說:不知道,我們已經離婚十多年了,沒聯繫、沒住址、沒電話。

◇2019年4月12日早上11點左右,雲南省昆明市法輪功學員王瓊華和柴茂榮買菜回家時,在單元門口,警察搜身照相,搶走柴茂榮的鑰匙,強行進入家中,然後填寫搜查證後,抄家直到12點半左右。

王瓊華和柴茂榮被綁架到昆明市官渡區日新派出所,被抄走大法書籍10多本及一些大法資料、電腦三台、打印機三台、平板電腦兩台、刻錄塔一台、空白光盤一箱多、A4紙一箱和真相資料。

晚上20點多,王瓊華和柴茂榮的兒子到日新派出所要人,直到22點以後,王瓊華回家,柴茂榮被轉到昆明市官渡區看守所。10月18日,昆明五華區法院對柴茂榮非法開庭。

◇2019年5月13日中午,昆明某法輪功學員走在東華小區的大街上,她從自己的包裏剛剛拿出一盤《為你而來》的電影故事DVD光盤,卻被一個不明真相的執勤人員從後面過來,一把抓住她的自行車車筐,不讓她走,並打電話叫來了昆明市金馬派出所的警察,綁架了她。金馬派出所和曙光派出所的惡警去到她的家裏非法抄家,搶走了一些真相幣、真相資料和大法書籍。這名法輪功學員的女兒和他們講道理,不料,他們卻把她的女兒──玲玲綁架(4-5個人把玲玲抬上車),送到了官渡區看守所。

◇2019年9月6日上午10點左右,雲南省昆明市五里多派出所及官渡區公安分局國保大隊約7-8人闖入法輪功學員肖玉霞家,搶劫大法書籍及師父法像等貴重物品,並綁架了肖玉霞。 當日下午,警察又綁架了肖玉霞的丈夫湯文祥,並非法抄家。湯文祥被關押10多天後由於身體原因「取保候審」。

◇魏家碧,75歲,昆明市法輪功學員。2019年9月13日,昆明市官渡區、盤龍區兩個區的公安局三女五男闖入法輪功學員魏家碧家中,搶走了她的法輪功真相資料,並將她綁架。她目前被非法關押在昆明市看守所。

其它迫害案例詳情見:《雲南昆明法輪功學員張警心被非法拘留十日》

4、盤龍區迫害案例:

◇2019年9月24日下午2點左右,雲南省昆明市法輪功學員白海英在昆明德勝家居世博店上班時,昆明市盤龍區公安分局小壩派出所多人闖入上班地點,以到派出所問話為由,將白海英騙到派出所,之後小壩派出所和國保大隊等6人,其中兩人身著警服和記錄儀,其餘身著便裝,挾持白海英到其家中抄家,只說有搜查令,但並未出示搜查證給家人看,也無《立案通知書》,從家中抄走大法書,抄走手機等個人物品。搜查證也沒有給白海英的丈夫簽字。25日家屬去派出所要人,詢問抓人理由和到家中抄家的警察姓名,派出所不給答覆,說可能要拘留48小時。26日下午小壩派出所下達了拘留通知書,以涉嫌利用×教組織破壞國家法律實施罪刑事拘留,現被非法關押在昆明市看守所。

5、外地學員在昆明被迫害案例:

◇2019年6月21日上午11點左右,昆明市官渡區國保、官渡區牛街莊派出所、楚雄西城區派出所,騙開王美玲家門,入室非法抄家後把王美玲綁架到昆明,現在被非法關押在昆明市看守所。據悉,6月上旬,王美玲在昆明市官渡牛街莊片區和學生講真相,被不明真相的學生惡意構陷,警察利用監控攝像頭識別,在她回楚雄10天後被綁架。

◇2019年8月14日,雲南省昆明市官渡區國保和楚雄州公安局警察闖到楚雄金志梅的單位將她綁架,之後把金志梅帶到昆明,被非法關押在昆明市看守所。

◇2019年9月27日,四川籍法輪功學員王淑玲在翠湖向世人講真相時,被雲南省昆明市五華區翠湖派出所警察綁架,現關押在昆明看守所。

三、騷擾案例

昆明 「政法委」和「610」執行中共迫害法輪功的政策,操控社會各部門和基層人員、社區參與迫害法輪功,國保警察、派出所警察、社區、司法所不法人員對轄區內的法輪功學員進行騷擾,有的法輪功學員還被抄家。派出所警察根據上級公安局所謂「維穩」安排,大規模上門對曾經被非法勞教、判刑的法輪功學員進行所謂的「訓誡」;或派出便衣、特務採取蹲坑、跟蹤、監聽、監視等卑劣行徑監控法輪功學員;為了製造恐怖氣氛,無理由地綁架法輪功學員。

◎昆明市東川區警察騷擾十三名法輪功學員

二零一九年五月六日,昆明市東川區拖布卡鎮派出所所長秦紹俊、司法所高譽及兩個便衣到法輪功學員吳朝千家。吳朝千的一家人正在吃早飯,秦紹俊一進家就問:「你們是否還在煉法輪功?」吳朝千一家人都說:「法輪大法教人按照真善忍做一個好人,這麼好的功法,怎麼會不煉呢?」秦紹俊說:「不准出去發傳單,不准聚會。」吳朝千問他:「甚麼叫聚會?」秦紹俊說:「共產黨養了你們,你們還出去叫人退黨就是反黨。」吳朝千的父親吳金奎問:「請問甚麼是共產黨給我們的?共產黨又是怎麼養我們的?我們憑自己的雙手勞動養活自己,怎麼是共產黨養我們呢?」吳金奎說:「周永康、薄熙來是不是共產黨?他們是不是因為迫害法輪功遭報應在牢裏了嗎?」有一個便衣在電視機旁邊看見一碟歌碟和法輪大法講法碟子。秦紹俊就叫起來:「就憑這兩個碟子就可以送你們去看守所。把你們房間門打開看看。」吳朝千說:「想看甚麼?」秦紹俊說:「看看你家房子。」吳朝千說:「我家的房子就在這擺著你要看甚麼?」司法所的高譽說:「快吃你們的飯吧。」四個人就走了。當天這幫人還去了法輪功學員陳金書、吳金安家騷擾。

五月十日,東川區達貝派出所所長張某及街道人員闖到法輪功學員王貴榮家,給王貴榮一本日曆一袋紙杯,說是看望王貴榮,實則威脅王貴榮不准外出。五月十二日張所長再次打電話對王貴榮說:「明天是你們師父生日,不准你們出去聚集。」

五月十三日早上十點,東川區國保大隊隊長李紅義和達貝派出所片警王生帶著警察和協警十多人闖到法輪功學員楊安治家騷擾,楊安治正在院子裏澆花。他們威脅說:「你們不准到外面聚會,不准出去發資料,法輪功國家不允許煉。」楊安治回答說:「法輪大法這麼好,我們要煉的。」

五月十三日早上十點多鐘,李紅義一群人闖到法輪功學員陳桂珍家,陳桂珍正在做飯,李紅義說:「我們來看看你,你不要到外面去發資料去聚會。」他們到陳桂珍住的樓上發現大法師父的兩張法像和大法書籍,李紅義就給搶走了。

這幫人從陳桂珍家出來後又闖到法輪功學員李發珍家,把李發珍從樓上叫下來,李紅義說:「我們來看看你,你是否好好的?」李發珍回答說:「我很好。」李紅義沒有出示任何搜查證,在李發珍的房間裏到處亂翻,翻箱倒櫃,搶走了大法書籍、福字掛件、各種大法資料。

他們還到法輪功學員許少清家說:「不要到外面發資料。」許少清的妻子顧忠蘭胸前佩戴著法輪章,他們要攝像,顧忠蘭義正詞嚴的說:「不允許你們攝像,你們這是在犯罪。江澤民迫害法輪功,我發資料是叫世人明白法輪大法好。」他們趁許少清夫妻二人不注意時,偷走了兩本大法書籍。

五月十三日,李紅義一群人還闖到法輪功學員夏開英、劉道英、郭友芝家騷擾,其中郭友芝不在家。

◎雲南大學退休研究員馬玲和女兒張稷多次被騷擾

二零一九年四月二十五日,昆明市五華區馬村派出所警察普勁松和趙姓女警、江北社區新上任社區主任李佳麗、社區綜治辦李驊駿、雲南大學公安處處長魏某、副處長劉某、還有一個男的、雲大離退休處高老師、圖書館楊老師,還有五華區丁姓國保警察再次上門,馬玲和張稷繼續反映沒解決的問題,對他們說要解決實際問題,問題不給解決,來了有甚麼意思。丁姓國保警察拿著手機對著馬玲錄像。

八月五日,馬村派出所警察普勁松和趙姓女警、社區綜治辦的李驊駿又上門,普勁松說是來看看,趙姓女警胸前別著小型錄像機。

八月二十六日下午兩點,馬村派出所所長史文傑和片警普勁松到馬玲和張稷母女家中,拿了兩份昆明市公安局的訓誡書,蓋的公章是昆明市公安局五華分局,說是上面交代的,最近香港的事、邪黨所謂七十年,叫不要出去,叫馬玲和張稷簽字,倆人拒絕。普勁松胸前別著小型攝像機全程錄像錄音。

九月二十五日,馬村派出所片警普勁松、趙(女警,名字不詳)、五華區蓮華辦事處江北社區綜治辦李驊駿、張洪銘、雲南大學公安處處長魏某、副處長劉某、雲南大學離退休科科長高某以及李某(男)、雲南大學圖書館李某(男)一共九人,到雲南大學住宅區雲南大學圖書館退休職工馬玲家中,告知第二天參加雲南大學離退休人員聚餐,不要講法輪功真相。

馬玲的女兒張稷反映母親被非法扣發退休金的事,雲南大學幾個人說給兩千塊錢就不錯了,凡是被判刑的都不發退休金,但又拿不出文件。公安處魏姓處長說就是因為馬玲和張稷煉了法輪功,馬玲才被扣發退休金,張稷才會失去工作,魏還說就是因為這個,以後他們每年幾次還會到家裏來,上面安排的(就是「四﹒二五」前、「十﹒一」前)。

◎製造恐懼 昆明警察騷擾孫顯馨

孫顯馨,七十三歲,昆明制鏡廠退休工人。二零一九年八月八日上午十點左右,西山區永昌路派出所片警王凱和一男警及永昌社區書記王某(女)、張某某(女)四人闖到孫顯馨家,孫顯馨不在家,他們就將孫顯馨女兒控制坐著不准動,四人在家裏四處亂翻,搶走了經書二十多本,《明慧週刊》三本。走時告知孫顯馨女兒,叫孫顯馨到派出所或者永昌社區談話。

二零一九年四、五月,孫顯馨單位的邪黨書記馮豔昆、肖麗芬、人事科的邢志勝夥同勾結永昌社區邪黨書記的張某,主任王某及永昌派出所片警王凱,多次打電話騷擾孫顯馨的小女兒,並威脅:「你母親是重點人物,你要看好她,不准她去上訪。」

四、典型迫害案例

1、遭中共警察綁架、抄家、構陷 昆明夏梅仙女士離世

遭中共警察非法抄家、綁架、構陷等迫害,昆明市五十五歲的法輪功學員夏梅仙女士二零一九年三月十八日晚離世,此前她被法院通知等待開庭。

夏梅仙女士,一九六四年三月出生,家住昆明市西山區梁源三區。二零一三年開始修煉法輪大法時,她被醫院診斷為宮頸癌晚期患者,只有三個月的生命。修煉法輪大法後,夏女士在大法神奇的祛病健身效果下,健康、快樂的走過了七個年頭,令所有曾為她看過病的醫生都不敢置信。

重獲健康生命的夏女士,在二零一八年六月六日卻遭到昆明市西山區國保大隊及梁源派出所警察的非法抄家,警察謊稱是物業管理人員,騙開門後,就衝進家中將夏女士學習的法輪功書籍及煉功音樂等物品全部搶走,並企圖將夏女士送到看守所非法關押,後因夏女士女兒拿出母親在醫院的治療診斷書及醫院體檢結果不能收押才作罷,但是卻騙夏女士女兒交了三千元保證金。

夏梅仙女士生前說:「二零一八年六月六日早上九點多,有人敲門,我開門後,迎面的女人說她是物管的,我家的下水道漏水。尾隨就冒出一個男的,說他是西山區國保的,拿出一份搜查證給我看,讓我十分鐘看完。另外一個男的拿出攝像機指著畫面中的人問我,是否是我。當天加上這個女的,一共來了八個人,只有一個人動手搜家。」

二零一九年三月一日,昆明市西山區法院電話通知夏梅仙女士到法院拿傳票,擬定於三月六日下午兩點半,在西山區法院四號法庭對她、陽功秀老人以及被非法關押在昆明市看守所的朱翠芬、周惠芬等四位法輪功學員非法開庭,傳票上審判員的名字是李麗君,書記員宋雲仙。

夏梅仙女士與陽功秀老人在三月一日早上九點多接到電話後,趕到法院,拿了傳票,可是人還沒到家,法院又打來電話,說取消開庭,具體開庭時間等法院通知。

對夏梅仙女士抄家、恐嚇等一連串迫害,使她與家人精神緊張、害怕,夏女士身體每況愈下,後期連走路都非常困難。二零一九年三月十三日夏女士在家中昏迷,家人將她送到醫院,五天後離開了人世。

2、昆明王匯真、張良等六名法輪功學員學法時被綁架

二零一九年九月二十四日下午,昆明法輪功學員王匯真和張良等六名法輪功學員在王匯真家學習《轉法輪》著作時,被西山區東陸派出所警察綁架到派出所。當晚七十歲以上的四名學員作了筆錄被釋放,由警察分別送回家,到家時進行了拍照。王匯真和張良進行體檢,王匯真因為肚子大(嚴重腹水),張良由於測血壓高,在第二日凌晨被釋放,有兩名便衣警察坐在家中看守。

九月二十五日,蒙自市文瀾鎮高家村法輪功學員何蓮春回到了老家紅河州河口縣,在河口縣被當地警察綁架,被非法關押在紅河州看守所。

九月二十七日,國保警察和當地派出所警察還到何蓮春的老家石屏縣寶秀鎮非法抄了她父親的家,搶走了一些私人物品。何蓮春於二零一九年十一月二日已被檢察院批准逮捕。

3、嵩明縣公安局綁架六名法輪功學員 搶劫現金十萬元

二零一九年五月,昆明市嵩明縣政法委、公安局多次聯合組織縣內政法系統人員召開會議,專題通報、研究部署相關迫害法輪功學員的行動。

昆明市嵩明縣政法委書記王家凌、常務副書記劉建敏、副書記李文友(原610辦主任)、副書記梁忠喜(原綜治辦主任)、副書記范雲喜(縣掃黑除惡辦副主任),公安局長楊紹聰、副局長李興隆、副局長夏躍江、國保大隊大隊長李金福、副大隊長章建群、隊員段慶波、李國雄、馬某某等,對嵩明縣多名法輪功學員及其同事綁架、抄家、刑拘及逮捕,對家屬恐嚇。

二零一九年五月三十日,嵩明縣公安局國保大隊、嵩陽派出所所長王彥明帶八個警察,闖到嵩陽街道東北街法輪功學員董明仙家非法抄家,並對董明仙非法審訊,逼迫其交待所謂「情況」,之後又經常派便衣盯梢董明仙,派警察隔三差五的到董明仙家搜查、恐嚇。

二零一九年五月三十一日下午,嵩明縣公安局國保大隊派一名女警,到嵩明縣直機關幼兒園劫持了幼兒優秀教師法輪功學員裴灩鈁,隨後,縣公安局出動了很多警察,到裴灩鈁居住的園丁小區非法抄家。裴灩鈁被綁架到昆明市看守所,被尋甸縣檢察院非法批捕。

裴灩鈁被綁架後,嵩明縣公安局及國保大隊、派出所等人員多次施壓、逼迫其家屬,在惡警的多次逼迫和誘騙下,裴灩鈁父親救女心切,違心講出此前有過接觸的法輪功學員和朋友,警察以繼續深挖查找相關設備及證據為由,在縣內接著實施了綁架、抄家、非法刑事拘留的行為。

二零一九年六月十六日,嵩陽派出所警察綁架了法輪功學員吳桂仙、蘇麗芳(小麗) ,並分別到兩人家中非法抄家,搶走現金人民幣近十萬元(其中真相幣一萬餘元),並對家屬恐嚇,隨後吳桂仙、蘇麗芳兩人被綁架到昆明市看守所,被尋甸縣檢察院非法批捕。

二零一九年七月一日,嵩明縣公安局國保大隊、嵩陽派出所警察再次到嵩明縣直機關幼兒園,劫持了法輪功學員裴灩鈁的同事黃豔紅,理由是裴灩鈁被綁架當天,曾打過黃豔紅電話,讓其幫她接一下孩子,就此認為兩人有交接。隨後,警察又到黃豔紅居住的五機關小區非法抄家,全程沒有抄到甚麼東西,但仍將黃豔紅綁架到昆明市看守所,黃豔紅被尋甸縣檢察院非法批捕。

二零一九年八月六日,嵩陽派出所、國保大隊四個警察闖入法輪功學員許鳳仙的家中非法抄家,搶走了大法師父法像、大法書,隨後將許鳳仙強行帶走,說是帶去問話,第二天才告知家人,許鳳仙已經被非法關押到昆明市看守所。

在許鳳仙被非法關押後,其身患腦梗的六十四歲丈夫失去許鳳仙的照顧,由於生活中大部份事情無法自理,其子只有全職在家照顧父親。十月期間,許鳳仙的老伴因摔倒傷到頭部,到醫院住院兩個星期,並被診斷為糖尿病,需長期服藥,中共對許鳳仙的迫害給這個家庭帶來了雪上加霜的打擊。

二零一九年八月七日,嵩陽派出所、國保大隊警察綁架了法輪功學員張菊香,並將其非法關押到昆明市看守所。

二零一九年八月二十七日晚,嵩明縣公安局下屬的嵩陽、楊橋、楊林等派出所警察又再次對縣內法輪功學員實施「敲門行動」,闖到多名法輪功學員家中非法搜查,聲稱當晚是根據昆明市公安局的統一部署,只要找到一張與法輪功有關的紙片,都要把人帶走,搜查過程中,還一再向家屬問詢是否還在修煉,並逼迫不准再參與修煉。

二零一九年十月三十日上午,昆明尋甸縣法院對裴灩鈁、董明仙、吳桂仙、蘇麗芳四名法輪功學員和幫助裴灩鈁的同事黃豔紅非法庭審。

二零一九年十二月二十三日上午,昆明尋甸縣法院對許鳳仙、張菊香非法進行庭審。

4、雲南大學副教授陳新文博士被綁架 下落不明

雲南大學生命科學學院生物學副教授陳新文博士,七月份再次被警察帶走,下落不明,家人未得到通知,據說十二月面臨非法開庭。

二零一九年六月,陳新文老師在街上與人講法輪功真相,被不明真相的人惡意舉報,被警察綁架,非法拘留了十五天。

五十三歲的陳新文老師,二零一二年六月走入法輪大法修煉,身體和心靈受益匪淺,有發自內心的喜悅,總想告訴別人,讓人們都能像他一樣感受到生命的這份幸福和快樂。他曾說過,自己終於找到了生命的目標。回想過去,當他從進化論中認識到生命會死亡時,生存中有一種莫名的恐懼,帶著這種恐懼,他努力完成了人間的學業,企圖從中能找到希望。可是,所有的學術都離得太遠,真是萬念俱灰。突然的,到了這個年紀,上天為他開啟了希望的大門,他得到了法輪大法,驚喜中知道了生命可以永恆的真理大道!

陳新文老師二零一六年十月二十日向學生講法輪大法真相,被受謊言毒害的學生誣告,於二零一六年十一月八日至二十三日被非法行政拘留十五天,學校剝奪了他的教師資格離開了講台。二零一七年七月十二日,陳新文博士被非法開除公職。

五、昆明各級法院迫害法輪功學員案例

中國《憲法》第三十六條規定「公民有宗教信仰自由。任何國家機關、社會團體和個人不得強制公民信仰宗教或者不信仰宗教,不得歧視信仰宗教的公民和不信仰宗教的公民」。

法輪功學員是合法公民,沒有任何違法行為,信仰自由既是天賦人權,也是受法律保護的。所以法輪功學員印製、持有法輪大法書籍和擁有法輪功資料,講述法輪功被迫害真相,是合理合法的,更沒有破壞哪一條法律實施。法輪功學員堅持信仰,堅持正義,不僅完全合法,而且應該受到表彰和尊重,不應被起訴、誣判。

所有對法輪功學員的迫害都是徹底的冤假錯案,所有參與迫害的人員不僅犯法犯罪,更違背天理、國法、公道、人心。

◎五年冤刑正上訴 晉寧縣李文波又被非法判六年

李文波,男,一九六六年出生,五十四歲,昆明市晉寧縣昆陽街道辦事處古城村人。

二零一九年八月二十三日上午,李文波在公共汽車站煉功,被人惡意舉報後遭警察綁架、非法抄家。當天下午三時左右,二十多個警察又闖入李文波母親家,其中四個警察把戴著手銬、腳鐐的李文波從警察裏拖進來,扔在地上。然後非法抄了其母親家所有房間,搶走大量私人物品。之後,李文波一直被非法關押在晉寧看守所。

二零一九年十二月十八日,昆明市西山區法院對法輪功學員李文波非法開庭,之後,李文波再被非法判刑六年,李文波再次上訴。

這是李文波二零一九年七月被非法判刑五年、其上訴還沒有得到二審裁定時,二零一九年八月二十三日再次被綁架後,再次被非法判刑六年。

二零一八年一月,李文波因所在的月山社區居委會展出污衊法輪大法及其創始人李洪志先生的展板,致信給晉寧區公、檢、法工作人員、月山社區工作人員,澄清事實,並要求撤銷展板。

二零一八年二月,古城二組因他修煉法輪功而被村委會扣發一萬塊錢。李文波針對此事,寫信給村委會領導,指出此種做法不合理,要求退還扣發的錢。

李文波針對此事寫信給村委會領導,指出此種做法不合理,要求退還扣發的錢。李文波依法將兩封信遞交給負責的相關部門及人員,希望所反映的問題得到解決。這本是作為一個公民的合法信訪行為,但不知甚麼緣故,卻於二零一八年五月十六日接到昆陽派出所打來的電話,叫他第二天去派出所核對一個案子。

五月十七日,李文波及他的母親一同來到昆陽派出所,李文波便被帶到審訊室,警察訊問他是否寫過這兩封信,以及送過給哪些人員。之後帶他到他的兩個住處,晉寧區昆陽街道辦事處田心村152號以及昆陽街道辦事處古城村7號抄家,沒有出示搜查證,也沒有將搜查物品清單給他,當晚將他送到昆明市晉寧區看守所關押。

五個多月後的二零一八年十一月一日,因李文波消化道出血、空腔臟器穿孔、腸梗阻、重度貧血等不適合繼續關押,變為取保候審。

二零一九年四月,昆明市西山區檢察院曠莒丹(公訴人)對李文波以利用邪教組織破壞法律實施罪起訴,五月二十三日西山區法院(審判長鄧睿,人民陪審員陽喬玉、張愛華,書記員唐紫碧)開庭審理,開庭前打電話給李文波的律師只許帶五個家屬進入法庭旁聽。

在庭上,法官鄧睿要求公訴人當庭宣讀李文波的兩封公開信,然而曠莒丹只讀了其中一封信的一半,就不讀了,法官再次要求,曠莒丹仍然無理拒絕。最終判決上所羅織的「證據」對李文波兩封信的內容隻字不提,竟將李文波分別將這兩封信遞交了哪些部門的哪些負責人員的經過羅列其上。

七月上旬,李文波接到了昆明市西山區法院(2019)年雲0112刑初518號刑事判決書,被非法判刑五年,並罰款一萬元,並揚言要銷毀從他家非法抄去的法輪功書籍及資料。李文波當即表示要上訴,要求改判無罪,依法啟動國家賠償,並追究所有參與人員在此過程中的違法犯罪行為。

◎邪黨支書作證陷害 一本台曆 高惠仙被冤判七年

高惠仙,五十六歲,雲南省玉溪市人,原是昆明鋼鐵公司橋鋼廠350車間吊車工。

二零一八年十二月三日,高惠仙免費送給安寧市太平街道辦事處龍箐村支部書記何順貴一本精美的明慧年曆,被不明真相的何順貴惡意舉報。十二月七日中午十二點左右,安寧市公安局國保大隊、橋鋼保衛科警察撬鎖入室,綁架了高惠仙。十二月二十日,高惠仙被非法逮捕,一直被關押在昆明市看守所。

在檢察院的指控中,昆明市西山區檢察院以西檢公訴刑訴(2019)1009號起訴書,非法指控高惠仙。二零一九年十月二十二日,西山區法院法官李麗君非法開庭主審此案。昆明市西山區檢察院李俊出庭公訴,何順貴為證人,出示書面誣陷,但未出庭。

何順貴誣告了高惠仙,他明明看到的是精美的台曆黃色的用塑料袋包著,封面有「明慧年曆」字樣,第一頁寫的有「法輪大法好」,他卻以自己是邪黨村支書,聽信中共各種形式的誣陷,認為法輪功是不好的(註﹕法輪大法是教人向善的高德佛家大法,而中共是真正的邪教)。

二零一九年十一月十九日,高惠仙被非法重判七年,判決書(2019)雲0112刑初1245號。

◎昆明童先珍老人被誣判管制二年罰款三千

二零一九年四月十九日上午,昆明七十三歲的法輪功學員童先珍在五華區法院被非法開庭,七月二十二日,昆明市五華區法院通知她去拿判決書,童先珍被誣判管制二年,並處罰金人民幣三千元。

二零一九年四月十九日上午,童先珍女士在五華區法院被非法開庭。庭內只有審判長、公訴人、書記員、兩名陪審員和童先珍六人。

面對公訴人所謂指控,童先珍一開始就表明:法輪功不是×教、法輪大法是正法。她講到自己親身受益於法輪功,也從法律角度闡明自己沒有違反憲法,憲法也沒給法輪功定性、定罪,法無明文不定罪等。

審判長說:「薄薄的一本《憲法》,怎麼可以甚麼都寫進去。」童先珍問:她自己從國外天梯書店買來的七本法輪功書,下飛機時被機場警察沒收了,當把情況說清後就還給她了。同是警察,為甚麼人家能依法賠還,而你們卻要抄走?甚至要判重刑?公訴人說:「那是因為你那才七本書不構成犯罪。」童先珍說:你們說犯罪就犯罪,說不是犯罪就不是犯罪,數量也構成了犯罪,是黨法大,還是憲法大,你們針對法輪功所做的一切都是違反《憲法》的;兩高解釋越權無效;民政部不是法律機關,決定無效;人大才有立法、釋法權等等。審判長卻多次提醒她不要再講法律、不要再講法輪功,因為公訴人就是把這些作為證據的,要她在資料份數、證據上去辯護,不要抓了芝麻丟了西瓜。童先珍認為,法庭上就要講法律,是法輪功學員就要講法輪功。她問道:我一個七十三歲老太太能以甚麼方式破壞法律?破壞了哪部法律?哪部法律因為我的破壞不能得到實施了等?審判長這時就不回答,扯別的去了。

開庭結果沒有公布,最後法官對童先珍說:如果你不服,還有甚麼要說的,你可以寫出來,寫多少都行,我負責轉達。

◎昆明李竹秀被非法判刑三年半

李竹秀女士,六十九歲,雲南水泥廠退休工人,只因堅持自己對「真善忍」的信仰,二零一九年八月三十日被昆明市宜良縣法院法官李怡非法判刑三年六個月,罰金五千元。

二零一九年二月二十七日,李竹秀被昆明市呈貢區派出所三個警察到家中綁架、抄家,被非法關押在昆明市第一看守所。

二零一九年七月三十日上午十點左右,李竹秀在昆明市宜良縣法院被非法庭審。李竹秀看上去身體很虛弱,是戴手銬腳鐐被女警攙扶著出庭的。

在法院開庭沒有宣判就是沒有定罪的情況下,多數法院的當事人都被法官允許解除手銬。本次宜良法院開庭時,律師兩次要求法官李怡取下李竹秀身上的器具,都被法官李怡拒絕。

宜良檢察院公訴人李海波,指控李竹秀觸犯了刑法三百條。李竹秀說法輪功是正法,在她還述說自己身體的多種疾病修煉法輪大法後不治痊癒的過程時,被法官打斷。

律師說:當事人之前只因在家中修煉法輪功就被判刑不能作為定罪前提,並從證據和認定資質等方面做了辯護,最後法官宣布休庭,擇日宣判。

二零一九年八月三十日,李竹秀被昆明市宜良縣法院法官李怡非法判刑三年六個月,罰金五千元。

六、相關責任人的個人信息

二零一九年五月三十一日,法輪大法明慧網刊發《通告》:美國政府將嚴格審核簽證申請、對人權及宗教迫害者拒發簽證,已發簽證者也可能被拒絕入境。法輪功學員已收集十萬中共惡人的犯罪事實,並向美國國務院提交名單。列入名單的人權罪犯及親屬將無法獲得入美簽證;已有簽證將被吊銷。本人及親屬在美國的資產將凍結。這意味著,國際社會對於中共殘酷迫害法輪功的反人類行為,已從「呼籲」變為實質「行動」懲治迫害者。美國國務院官員還明確提出,只要有一個案例事實充份,就可以把迫害者列入特殊名單。

1、朱顯福(Zhu,Xianfu),男,漢族,1971年11月生,大學學歷,1993年7月參加工作,中共黨員。歷任尋甸縣公安局法制科科長、治安管理大隊教導員,尋甸縣公安局局長助理,金所派出所所長、仁德派出所所長,尋甸縣公安局黨委副書記、副局長等職;2012年至2015年任昆明市東川區政府副區長、區公安局局長;2016年至2019年4月任昆明市西山區副區長、昆明市公安局西山分局黨委書記、局長;2019年5月任昆明市五華區副區長、公安五華分局黨委書記、局長。

朱顯福在擔任昆明市東川區、西山區、五華區公安局局長期間,三地成為中共邪黨迫害昆明法輪功學員的重災區。朱顯福管轄下的國保大隊、派出所採用各種流氓手段,積極參與對法輪功學員的迫害,實施跟蹤、監控、騷擾、恐嚇、綁架、抄家、拘留、判刑等殘酷手段,造成無數家庭悲劇。二零一九年,迫害導致一名法輪功學員死亡,朱顯福負有不可推卸的責任。

相關案例詳見:
《昆明市西山公安分局迫害法輪功的罪行》
《昆明鐘賢被警察劫持 丈夫尋妻受阻》
《雲南省昆明市東川區31位法輪功學員遭綁架紀實》
《昆明市東川區三位法輪功學員曾被綁架迫害》
《雲南昆明張本君遭綁架 惡警粗暴滯留兩日》

2、o 朱家斌(Zhu,jiabin),男,昆明市公安局西山分局副局長。負責巡邏防控、警務實戰化、反恐怖、國家安全保衛等工作,分管國保大隊、永昌派出所、金牛派出所、前衛派出所、楊家地派出所、梁源派出所。

二零一九年,西山區是昆明市迫害最嚴重的地區,排名第一,有二十一名法輪功學員遭到不同程度的迫害,迫害導致法輪功學員夏梅仙死亡,朱家斌負有直接責任。

相關案例詳見:《昆明市西山公安分局國保大隊的犯罪事實》

3、李韜(Li,tao),男,漢族,1969年8月生,大學學歷,中共黨員,1991年8月參加工作。曾任東川區建設局副局長、區看守所所長、區公安局政工室主任、昆明市東川區公安局副局長;2017年1月任嵩明縣副縣長、嵩明縣公安局局長;2019年5月任昆明市官渡區副區長、區公安分局局長。

相關案例詳見:
《雲南省昆明市肖玉霞、湯文祥夫婦被綁架》
《雲南昆明市法輪功學員魏家碧被綁架》
《雲南省嵩明縣法輪功學員遭迫害情況》
《雲南省嵩明縣法輪功學員姚會仙遭騷擾》
《雲南省昆明市嵩明縣610惡人威脅被迫害的大法弟子家屬》

4、王家凌(Wang,Jialing),男,漢族,1974年3月生,中共黨員,大學學歷,1998年8月參加工作。曾任中共昆明市委政法委員會政治部副主任、中共昆明市委防範和處理邪教問題領導小組辦公室綜合指導處處長;2019年4月任嵩明縣委常委、縣政法委書記。

明慧網惡人榜編號:E000069629

王家凌此前在昆明市政法委任職,多次參與對昆明市法輪功學員的迫害,明慧網此前曾報導過。王家凌調任嵩明縣任政法委書記,上任後主導對嵩明縣法輪功學員的迫害。王家凌是迫害裴灩鈁、吳桂仙、蘇麗芳、許鳳仙、張菊香和董明仙六名法輪功學員的實施者和犯罪者,負有直接責任。

5、楊紹聰(Yang,shaocong),男,漢族,1980年3月生,中共黨員,大學學歷,2000年12月參加工作。曾任昆明市公安局呈貢分局交通管理大隊大隊長、副局長,昆明市公安局滇池國家旅遊度假區分局局長等職;2019年1月任嵩明縣副縣長、縣公安局局長。

6、李興隆(Li,xinglong),男,嵩明縣公安局副局長、主管國保,2016年8月上任。

7、o 李清峰(Li,qingfeng),男,漢族,1972年11月生,大學學歷,中共黨員,1995年8月參加工作,長期任嵩明縣公安局治安管理大隊大隊長,2019年8月任嵩明縣公安局黨委委員、縣紀委駐縣公安局紀檢組組長。

明慧網惡人榜編號:E000082974

相關案例詳見:《昆明市嵩明縣公安局李清峰、楊永健犯罪事實》

8、那雲翔(Na,yunxiang),男,彝族,1971年4月生,法律專業本科學歷,中共黨員,1993年12月參加工作。曾在昆明市西山區法院海口法庭、經濟審判庭、棕樹營法庭、民事審判第一庭等部門從事司法辦案工作,歷任昆明市西山區法院棕樹營法庭副庭長、棕樹營法庭庭長等職,2015年任昆明市西山區法院副院長、審判委員會委員、審判員,2017年1月至今任尋甸回族彝族自治縣法院院長。

相關案例詳見:《雲南嵩明縣非法庭審四法輪功學員和另一位好心人》

9、付錫勇(Fu,xiyong),男,漢族,1969年2月生,在職碩士,中共黨員,1993年7月參加工作。歷任昆明市中級法院民事審判第四庭副庭長、官渡區法院副院長(掛職)、祿勸縣法院院長等職,2017年3月擔任西山區法院院長,2019年6月任昆明市中級法院副院長。

10、楊越(Yang,yue),女,漢族,1979年7月生,碩士研究生學歷,中共黨員,2006年12月參加工作。歷任昆明市中級法院知識產權審判庭副庭長、昆明市中級法院環境資源審判庭副庭長、西山區法院副院長(掛職)等職,2019年6月任西山區法院院長。

11、吳兆敏(Wu,zhaomin),男,漢族,1972年6月生,法律專業本科學歷,中共黨員。曾在昆明市西山區法院海口法庭、民事審判第一庭、刑事審判第二庭等部門從事司法辦案工作,歷任昆明市西山區法院刑事審判第二庭副庭長等職。現任昆明市西山區法院審判委員會委員、刑事審判第二庭庭長、審判員。

12、郭志勇(Guo,zhiyong),男,漢族,1969年12月生,法律專業本科學歷,中共黨員。曾在昆明市西山區法院經濟審判庭、行政審判庭、金碧法庭、刑事審判第一庭、棕樹營法庭、執行局等部門從事司法辦案工作,歷任昆明市西山區法院執行局副局長等職。現任昆明市西山區法院刑事審判第一庭庭長、審判員。

13、李麗君(Li,lijun),女,漢族,1976年10月生,法律專業本科學歷,中共黨員。曾在湖南省祁陽縣法院刑事審判庭、經濟審判庭、城關法庭、刑事審判第一庭等部門從事司法辦案工作。現任昆明市西山區法院刑事審判第一庭審判員。

明慧網惡人榜編號:E000106357

相關案例詳見:

《昆明三位善良女士被冤判 一人在迫害中離世》

《善心發送明慧年曆 昆明婦女再被中共冤判七年》

鄧睿(Deng,rui),女,漢族,1975年4月生,法律專業本科學歷。曾在昆明市西山區法院黑林鋪法庭、福海法庭、棕樹營法庭、刑事審判第一庭等部門從事司法辦案工作。現任昆明市西山區法院刑事審判第一庭審判員。

明慧網惡人榜編號:E000106089

相關案例詳見:《依法信訪遭冤判五年 昆明晉寧縣李文波上訴》

李俊(Li,jun),男,漢族,1971年6月生,法律專業本科學歷,中共黨員。長期在西山區檢察院公訴部門從事司法辦案工作,現任西山區檢察院公訴一科科長、檢察委員會委員、檢察員。

相關案例詳見:《善心發送明慧年曆 昆明婦女再被中共冤判七年》

曠莒丹(Kuang,judan),女,漢族,1984年2月生,法律專業本科學歷,中共黨員。長期在西山區檢察院偵查監督部門從事司法辦案工作,現任西山區檢察院偵查監督科副科長、檢察員。

明慧網惡人榜編號:E000106093

相關案例詳見:《依法信訪遭冤判五年 昆明晉寧縣李文波上訴》

七、公檢法司系統遭惡報實例

人們說在中國大陸很多人沒有信仰,只信兩個字:權和錢。所以很多人甚至公檢法司人員都沒有法律概念和法律觀念,在中共的法律觀念中,法律是在黨之下的。同時在錢的誘惑下,人的法律觀念更薄弱了,沒有了法律觀念就可以無法無天,肆無忌憚了,當然說善惡的報應就更不相信了。但是在這麼多年的迫害中,很多公檢法司人員卻因為這些觀念付出了慘重代價。因為無數的事實告訴我們:人不治天治,報應真的存在的。那些追隨江澤民積極迫害法輪功的上至周永康、薄熙來、郭伯雄、徐才厚、蘇榮、李東生、王立軍,下至直接參與迫害法輪功的各級官員、警察等,陸續遭惡報。

中共江澤民集團1999年迫害法輪功以來,很多執行迫害命令的各地公檢法司人員厄運連連,被查處、判刑,或者非正常死亡……明慧網上的惡報案例早已超過了兩萬例,至今還在不斷的增加。參與迫害者不管官位高低、在職或退休、或早或晚正在不斷的遭受各種惡報。

這裏略舉數例雲南、昆明公檢法司系統遭惡報的官員實例供參考、警醒。

1、雲南省委前書記秦光榮被逮捕

'秦光榮'
秦光榮

2019年10月25日,中共全國人大前內司委副主任委員、雲南省委前書記秦光榮以涉嫌「受賄罪」被逮捕。此前5月9日,秦光榮「涉嫌嚴重違紀違法,主動投案」被調查。他也是首個「主動投案」的正部級高官。

中共官方通報稱,秦光榮被指做兩面人;大肆收受禮品禮金,違規干預和插手礦產資源轉讓;生活腐化墮落,家風敗壞,對配偶子女失管失教,縱容親屬謀取私利;與私企業主沆瀣一氣,肆無忌憚聚錢斂財,大搞權錢交易等罪名。

秦光榮是江派大員。海外媒體曾廣泛報導,秦光榮早年投靠曾慶紅、周永康,在曾慶紅的關照下從中共雲南政法委書記被升任至雲南省委書記,並一直在雲南向曾慶紅、周永康家族輸送利益。

秦光榮因積極參與殘酷鎮壓法輪功,成為海外追查迫害法輪功國際組織通告追查的迫害法輪功的元凶之一。

據明慧網報導,秦光榮之所以能在雲南省步步高升,是因為靠賣力迫害法輪功,獲得江澤民派系的大力支持。

1999年7月22日上午,時任雲南省政法委書記的秦光榮傳達了中共中央迫害法輪功的所謂「有關精神」,並操控公檢法司在全省開始了對法輪功的全面迫害。當夜,秦光榮協調公檢法司一條龍徇私枉法式執法,綁架了全省各地法輪功輔導站負責人,並抄家。

1999年11月3日上午,秦光榮主持召開了雲南省各地州、市領導、大專院校黨委書記及有關方面負責人共二百多人參加的會議,要求各級組織「統一認識,奪取與法輪功鬥爭的徹底勝利」。

雲南政法委、「610」操控公、檢、法、司系統全面對法輪功學員實施迫害:綁架、抄家、監控、剝奪人身自由;不放棄修煉的法輪功學員全都遭到國保警察與單位的非法監控看守,被跟蹤、盯梢、電話被監聽;對上訪的法輪功學員進行綁架、抄家、關押、送勞教、判刑等迫害。

據明慧網不完全統計,秦光榮卸任前,雲南有上千名法輪功學員遭到綁架、抄家、關押、強行送「轉化班」洗腦迫害;近500名法輪功學員被非法勞教、300多人被判刑。至少44名法輪功學員被迫害致死,多人被迫害致殘。

秦光榮以涉嫌「受賄罪」被逮捕,是其參與迫害惡報的開始。

2、雲南司法廳副廳長趙立功落馬

'趙立功'
趙立功

2019年9月4日,中共雲南省紀委監委網站報導了雲南省司法廳黨委委員、副廳長趙立功涉嫌嚴重違紀違法,正在被調查的消息。

趙立功曾分別在紅河州公安局、昆明市公安局擔任局長3年多和5年多,參與迫害當地法輪功學員。趙立功在昆明上任不到2年的時間裏,該市就發生了100多起法輪功學員被非法抓捕事件,160多名法輪功學員被非法抓捕。2012年2月7日,在趙立功直接參與策劃和指揮下,一天之內就有18名由昆明到曲靖陸良縣參加當地民眾過小年的法輪功學員被非法抓捕。

趙立功在擔任紅河州公安局局長期間,也積極配合雲南省「610」(專門迫害法輪功學員的非法機構)迫害法輪功學員。紅河州「610」和公安局先後在蒙自市、個舊市舉辦了「紅河個舊市茶山果站洗腦班」和「紅河個舊市白雲山莊洗腦班」,劫持了全州近200名法輪功學員到「洗腦班」進行洗腦迫害。

3、雲南公檢法司系統官員在孫小果案中大量落馬、判刑

1999年中共江澤民集團對法輪功發動滅絕人性的迫害以來,公檢法司系統直接淪為中共的打手,對法輪功學員進行非法抓捕、關押、勞教、批捕、構陷、判刑等;中共機關的一些黨委書記為撈政治資本積極策劃、操控迫害,致使法輪功學員及其家屬遭受深重的災難。

然而,自迫害以來,厄運伴隨這些行惡者如影隨形。在中共的內鬥中,被以違紀和貪腐的名義拿下,實際上也是報應的一種。很多因此落馬的各級公檢法司官員,基本都是曾參與迫害過法輪功的。

2019年3月,早前曾被判死刑的昆明惡霸孫小果「復活」成為夜場大佬、並再度涉黑被抓的消息傳出,引輿論嘩然。此後,中共雲南政法系統多名官員因涉該案相繼被查,包括雲南司法廳前巡視員、原副廳長羅正雲,雲南高院原專審委委員田波,雲南省公安廳刑偵總隊副總隊長、昆明市公安局原副局長楊勁松等人。

2019年2月,昆明市五華區政府副區長、昆明市公安局五華分局黨委書記、局長塗力軍涉嫌嚴重違紀違法,接受昆明市紀委監委紀律審查和監察調查。

2019年4月12日,昆明市官渡區副區長、區公安分局局長李進涉嫌嚴重違紀違法,接受昆明市紀委監委紀律審查和監察調查。

2019年12月15日,中共雲南省玉溪市中級法院、玉溪市紅塔區法院、玉溪市通海縣法院以及曲靖市沾益區法院、紅河哈尼族彝族自治州個舊市法院、文山壯族苗族自治州文山市法院、大理白族自治州洱源縣法院、德宏傣族景頗族自治州芒市法院分別對19名涉孫小果案公職人員和重要關係人職務犯罪案公開宣判。

◇雲南省司法廳原巡視員羅正雲以徇私舞弊減刑罪、受賄罪判處有期徒刑十年零六個月。

◇雲南省高級法院審判委員會原專職委員樑子安以徇私枉法罪、受賄罪、利用影響力受賄罪判處有期徒刑十二年。

◇雲南省高級法院審判委員會原專職委員田波以徇私枉法罪判處有期徒刑十年。

◇雲南省監獄管理局原副巡視員劉思源以徇私舞弊減刑罪判處有期徒刑六年。

◇雲南省監獄管理局原副局長朱旭以徇私舞弊減刑罪、受賄罪判處有期徒刑九年零六個月。

◇雲南省公安廳刑事偵查總隊原副總隊長楊勁松以受賄罪判處有期徒刑十二年。

◇昆明市中級法院刑二庭原副庭長陳超以徇私舞弊減刑罪、受賄罪判處有期徒刑八年。

◇昆明市官渡區政府原副區長、公安分局原局長李進以徇私枉法罪、受賄罪判處有期徒刑十年。

◇昆明市官渡區公安分局菊花派出所原所長鄭雲晉以徇私枉法罪判處有期徒刑三年零九個月。

◇雲南省監獄管理局安全環保處原處長王開貴以徇私舞弊減刑罪判處有期徒刑五年零六個月。

◇雲南省第一監獄原督察專員貝虎躍以徇私舞弊減刑罪判處有期徒刑三年。

在中共整個迫害法輪功學員的罪惡「鏈條」上,以上人等不同程度參與到了對法輪功學員的迫害中,2019年皆因涉嫌「昆明惡霸」孫小果案而落馬、被判,實際上是參與迫害遭受了應有的惡報。

結語

二十年來,法輪功學員不顧個人安危,頂著迫害的壓力向民眾講清真相,就是讓民眾看清中共本質,從而遠離中共。信仰自由、言論自由是天賦人權,也是憲法賦予公民的合法權利。公檢法作為國家的司法機關,是用來懲惡揚善,打擊真正的犯罪者的,而不是當權者隨心所欲迫害好人的工具。

「天滅中共,在劫難逃」。二零一九年底,武漢市突然發現「新型冠狀病毒」引起的肺炎,如今席捲全球。抵禦「中共病毒」(武漢肺炎)的良方,是選擇良善、唾棄中共,獲得神佛的護佑。

今天,想提醒所有還在參與迫害法輪功學員的人:這些人間的痛苦和償還只是開始,若不醒悟和贖罪,更可怕的生命劫難還在後頭。真的應該警醒了。請趕快棄惡從善,停止對法輪功學員的迫害,釋放無辜,將功補過。同時收集「上級」迫害者的證據,將來為自己贖罪,這才是明智的選擇,才是你們唯一的出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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