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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省鹽山縣韓宗岱、胡連華遭迫害事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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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慧網二零一九年九月四日】河北省鹽山縣小學女教師胡連華,因堅持修煉法輪功,二零一零年十月四日被山東省慶雲縣公安局警察迫害致死。

以下是胡連華的丈夫韓宗岱敘述他們夫婦遭中共迫害的經歷。

我是個當過十來年兵的人,在軍隊裏得了乙型肝炎,也沒有任何待遇就被覆員。回家後妻子胡連華也被感染,一雙兒女也經常打針、吃藥,家庭生活幾度困難。

一九九七年,我和妻子胡連華一同走入大法修煉。不長時間,我們倆一身的病都好了,孩子們也健康了,我有一個待遇穩定、優厚的工作環境,一家人其樂融融。

一九九九年七月,江澤民流氓集團發動了對大法的迫害,給我的一家帶來了悲慘的遭遇。鹽山縣、鄉兩級人員經常到我們家騷擾、恐嚇,我們多次被綁架、抄家、關押,遭辱罵、酷刑折磨。

胡連華本是國辦教師,鄉派出所警察多次去學校造事,當著全班學生的面綁架胡連華。警察還逼迫學校的主課教師捏造誹謗大法的材料,這位主課教師不配合,被傳喚到鄉政府去。二零零一年,學校停了胡連華的課。由於他們的騷擾,我們離開家,過上流離失所的生活。

二零零二年,我們在住處被鹽山縣公安局蹲坑便衣警察綁架。當時一個姓謝的便衣帶著幾個人,以查計劃生育為藉口,對我們進行排查,我被綁架到公安局,鹽山縣國保(政保科)隊長王文平帶著幾個人晝夜不停地對我進行非法審問,扳著我頭至仰頭的極限,用加了迷魂藥的水給我強行灌水,並對我騙供、誘供、逼供,對我錄假口供。等我明白過來後,發現被欺騙,我要反供,被鹽山縣國保大隊副隊長張新平帶去用極其惡毒的語言對我辱罵、恐嚇。

在鹽山縣看守所,所長王文昌把我關進一個惡號,利用犯人對我進行精神和肉體折磨,我又絕食反迫害。王文昌把我提出來,左右開弓打我耳光,直到他打累了為止,接著又把我綁到死人床上,把我的四肢、腰全部綁住,大小便都在上邊,幾天幾夜不能動,同時對我灌食,把管子從鼻孔推進胃裏,一直不拔出來,那種滋味真是生不如死。

後來我被鹽山縣非法誣判三年有期徒刑,在被轉到監獄時,王文昌說:「這就是以前對你的目的。」

在我被綁架後,胡連華也遭綁架,後被非法勞教三年,到勞教所查出血壓高,那裏不收,就被放回監外執行。

我出獄回來後,我們住在離鹽山很近的一個村子。我當時買了一個電動三輪車,以載貨或拉貨掙點錢為生,我兒子在附近打工,我女兒已出嫁,當時剛流產,在我們那休養身體。一天,多個警察闖進來,把胡連華及女兒、兒子一起綁架,當時我正在外面載客,沒被抓到。

他們娘仨被關了很長時間。胡連華絕食抗議,後來生命垂危,警察才讓家人接回。當時我家人請來醫生給她診治,她肚子很硬,按不動,醫生嘆息說治不了,家人都嚇哭了。最後我們堅持學法、煉功、發正念,胡連華的身體才慢慢康復。警察勒索千元錢後才放了我女兒和兒子。

由於邪惡的迫害,我失去了比較好的工作,胡連華也被剝奪了教師工作,我們倆人為了人身安全、為生活所迫,於二零零九年去了山東省慶雲縣打工。

二零一零年十月二十六日那天,我正在家裏,鹽山縣一夥便衣,開著一輛黑色轎車闖到我家,下來四個人,沒出示任何證件,不由分說把我強制塞進車裏,銬緊手銬,把我的手腕勒出了血,讓他們給松下,他們都不肯。

到了鹽山縣公安局,我才知道是鹽山縣公安局和慶雲縣公安局夥同對我們進行迫害。鹽山縣國保隊長劉振明和慶雲縣的人又把我從鹽山縣拉去慶雲縣公安局。他們在前一天已經把胡連華綁架了,並抄去了我們所有生活所需物品。他們把我關到一間屋裏連夜對我審問,當時我告訴他們對我抓捕是違法行為,並給他們講真相,他們再問甚麼我一概不配合。慶雲縣國保隊李光榮氣急敗壞,用筆桿勒我的肋骨縫,用棍敲打我的頭,用手狠掐我肩大筋,並用惡毒語謾罵我和胡連華,幾個人還強行掰開我的手,在白紙上按手印、手掌印、指紋。

他們把我關入慶雲縣看守所。在看守所大門,衛兵拿著大槍讓我抱頭蹲下,我說:我是好人,沒犯法,我不蹲。他就用腳踹我,用槍托打我。到了裏邊,看守所所長李紀嚴氣得兩眼發紅,逼我跪下,我不跪,他就用發動機三角帶做的皮鞭子猛抽我的大腿兩側,我穿的是單衣,當時就出了血。隨後警察給我戴上大腳鐐,一戴就是十來天,他們還威脅:再硬還給你戴,一直戴到你的大腿根,讓你活著比死還難受。

胡連華在我之前也被他們關進慶雲縣看守所。我看到她被迫害的臉色蒼白,僅一天時間就完全變樣子了,不知她被用了甚麼刑。這也是她生前我們最後一次見面。

警察多次非法提審我,每次提審我,我都講修大法給我帶來的好處,我沒犯任何法。他們再要問甚麼我一概不配合,到最後他們的記錄都是零口供。

大鐐子磨破了我的腳踝,一碰上鐵鐐鑽心的痛,被他們提審時走得慢,就用雙手提起鐐子走,他們就拽著我的衣領往前拖,我幾次搶倒在地。

鹽山縣和慶雲縣警察在我家進行了不止一次的抄搜,在我家發現了幾封沒來得及郵出去的真相信,是整理好的揭露慶雲縣惡徒迫害大法弟子、對每個人勒索的現金財物的詳實數據。他們看到後惱羞成怒,對我嚴加審問,讓我寫字對筆跡,但我每次都不寫我自己的真實筆體。在他們一次審我時,國保大隊警察李光榮、李福瑞、姚衛國都在場,姚衛國說:「別看你甚麼都不說,你以後永遠抬不起頭來了,沒臉見人了,回到家也沒臉見人了。」

到了晚上,李光榮提出我來,問我的所有家人和親戚的姓名、地址、工作單位等。我說:你問這幹甚麼?他說:你家屬(胡連華)身體出現問題,和你家人聯繫。我問:她身體怎麼啦?李光榮說:心臟有問題。我說:她一直沒有心臟病。李光榮說:一進來時就查出來了。我說:為甚麼查出心臟有問題還不放人?還關起來?李光榮說:不夠條件。我又說:我是她最親近的人,讓我去照顧她吧。李光榮沒吱聲要走。我說:要是出了甚麼問題你要負全部責任。

第二天上午,他們告訴我說胡連華去世了。我說我要見她,他們說得向上反映。到下午他調來幾十人,有十幾輛車,控制著我沒有一點動的餘地。到了醫院的太平間,我看到胡連華的遺體被放在一個鐵盒子裏,我當時就木然了,不知該怎麼辦了。

胡連華被殺害以後,他們說有甚麼要求可以提一下,我要求給處理後事,我要去送她。他們弄來一個姓染的副局長勸我三次,我都沒放棄我的要求。最後他們拖到把胡連華埋了後,以勞教三年監外執行放了我。

本來我一個美滿的家庭,被禍國殃民的中共流氓集團迫害得家破人亡。

迫害我們的責任人:

河北省鹽山縣公安局:
國保大隊:隊長劉振明、王文平
看守所:所長王文昌

山東省慶雲縣公安局:
國保大隊:隊長李光榮、李福瑞、姚文國
看守所:所長李希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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