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察說:法輪功學員就是不一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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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慧網二零一九年七月二十日】二零一九年三月七日上午,我去司法所給工作人員A送了一枚存有大法真相資料的U盤。之前我在講真相中遭人構陷被誣判三年,於二零一八年三月出獄。A是接我出獄的人,那時我給他講了大法真相,並幫他做了「三退」,他還說自己相信好人有好報。

當我還在回家的公交車上,就接到社區「綜治辦」人員打來的電話,讓我去「綜治辦」把事情說清楚。我知道是自己送真相U盤之事被人構陷了。回家後,我稍微打理了一下就去了社區。沒多久我就看到來了一個四十多歲的女人和司機一同下了車,她與社區人員說了幾分鐘話就走了。不一會,來了一輛警車把我帶到派出所。這女人亦在派出所做了筆錄。

給派出所警察講真相

警察開始對我比較兇,想從氣勢上壓倒我。我說:「當年,我在天安門廣場打坐證實法回來,丈夫天天對著我哭。我對丈夫說:要我講法輪功不好的壞話,是決不可以的;你如果承受不了心理壓力,我們就離婚吧,離婚協議書我把它放在抽屜裏了。」

我接著說:「我兒子年前結婚了,我特來司法所給A送喜糖,順便給他帶了個U盤,希望他多了解法輪功真相;因為他原來說過相信好人有好報。這U盤要幾十塊錢一個,我們法輪功學員生活本來就比較困難,他如果不要U盤可以返還給我,為甚麼要這樣構陷我?我不僅發喜糖給社區的人,還發給我原工作單位的人。去年我出獄後去原單位,單位領導發了公積金給我,還請我吃了飯。現在很多明白真相的人都在給自己留後路,暗中幫助、保護法輪功學員。」

警察問小冊子是甚麼?我說是U盤內容的目錄。他們看了一下目錄問:《偽火》是甚麼意思?我說:「天安門自焚」就是「偽火」,是誣陷法輪功的。「天安門自焚」是中央電視台一個叫陳虻的人導演的,陳虻二零零八年遭惡報,身患胃癌死亡,死亡時四十七歲。羅京天天在電視中造謠、誹謗法輪功,也於二零零八年遭惡報,患癌死亡時四十八歲。《偽火》這部紀錄片在國際上獲了大獎。

現在全世界一百多個國家和地區都支持法輪功,包括日本、俄羅斯也支持法輪功。韓國的高僧吳永圭九十多歲都煉法輪功。他說《涅槃經》是釋迦牟尼佛晚年即將涅槃時講的經。傳法四十九年,是為了給未來佛的出現打基礎的,其後的內容講的都是末法時期會出現轉輪聖王(也稱法輪聖王)的事。現在韓國的很多高僧都修煉法輪功。

我父親今年八十九歲了,也修煉法輪功。過年去湖南玩,回家後又興奮,煉功學法沒跟上,看電視從下午兩三點鐘看到晚上一點多鐘,沒幾天就中風了。出現了嘔吐、左眼睛睜不開、嘴巴都歪斜了,他口齒不清,頭面部及左側身體麻木、半身不遂、走路不穩。我叫他誠心念:「法輪大法好!真善忍好!師父好!」並帶著他讀《轉法輪》第一講,我讀一句,他讀一句;三個多小時後,他嘴巴馬上就正過來了。第二天、第三天我陪他煉功和讀《轉法輪》。第四天身體基本恢復正常,你說神奇不神奇?

一次在監獄裏,我拒絕「轉化」,天天被逼罰站二十多個小時,中餐、晚餐吃飯時還要唱改造歌,我不唱就不讓我坐下吃飯。我一直不唱。一天,晚餐時我一坐下來,兩個包夾犯人就把我打倒在地,我不停的喊:「法輪大法好!」餐廳十多個獄警當班、一千多犯人就餐,沒有一個人去制止她們行兇打人。第二天她們倆個都遭報了,殺人犯左耳朵聽不見,販毒犯背部肌肉、脊椎疼痛難忍,後來叫人幫其刮痧才得以緩解。後來她再不敢打我了。

警察:我也要煉法輪功

警察不說話時,我就不停的對著他們說:「真、善、忍是衡量好壞人的唯一標準」[1]。有時也發正念。後來我聽他們這樣說我:「這位大姐真是敢作敢當。」

半夜他們帶我去醫院體檢,我一路講真相,他們都樂意聽,檢查結果我甚麼病都沒有。他們又說:你甚麼病都沒有,我也要煉法輪功。

在拘留所講真相

最後,我被非法拘留十五天。在拘留所,我每天學法煉功、發正念、勸三退。有人說:你們為告訴別人法輪功真相而坐牢,太划不來了。我說:耶穌願意被釘在十字架上嗎?唐僧會因為那麼多魔難而不去取經嗎?

我還跟她們講:一九九九年我被關在拘留所,拘留所不讓我們煉功,但自從出現了很多大法顯神跡的事,如:有人打了法輪功學員,手馬上就痛的不得了。還有一位法輪功學員煉功,警察給她戴了腳鐐,原來的腳鐐是上螺絲的,第二天早上醒來她發現螺絲鬆了,牢頭報告警察又把它扭緊了,可是第三天早上醒來她發現螺絲又鬆了,當時大家都覺的很神奇,有人說如果再鬆一次,我們都煉法輪功,第三次腳鐐真的又鬆了,這下整個房間都開始煉功了。當時有的法輪功學員還帶了《轉法輪》書來,大家靜坐時,就讀《轉法輪》,巡邏的警察認為我們是讀報學習,還說:大家好好聽。大家都笑了。慢慢的警察也不怎麼管了,拘留所的環境就改變了。

拘留所裏有一個已辭職的小城市的女法官,她因為生意虧了還不起借款被拘留,她了解法輪功真相後並「三退」了。還有兩位因偷渡到本地打工的緬甸人,她們沒有生活來源。

法輪功學員就是不一樣

我出拘留所後,在接見日又去拘留所,因忘記帶身份證,就跟門衛說我是法輪功學員,來給那個女法官和兩個緬甸人上錢。他就讓我進去了。

剛走到第二道門口,就遇見我要找的那個獄警在門口和人道別,我把六百元錢交給了她,她一邊記下三個人的名字一邊說:法輪功學員就是不一樣。我說:是我師父教我們在哪裏都應該做個好人。你是黨員嗎?她說:是。我說:你退出黨團隊好嗎?老天爺會保祐你在天災人禍時平安的。她笑著點點頭,並目送我離開。

我離師父的要求還是有差別的,但我會繼續努力精進,把三件事做的更好。不當之處請同修慈悲指正。

謝謝師父!
謝謝同修!

註﹕
[1] 李洪志師父著作:《轉法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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