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顧那段特殊經歷

——──魏星豔事件之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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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慧網二零一九年七月二十日】中共迫害法輪功及法輪功學員已有二十個年頭。法輪功學員在這正與邪的較量中走了過來。懷著對慈悲偉大的師尊的感恩,寫出這一歷史長河中瞬間的經歷,以告世人邪不壓正乃天理。

震撼世人的善

那是二零零三年的中秋之夜,家門被人亂敲亂打著,我不開門。這樣持續了大概半小時,就看見有人用電割刀鋸門。七、八分鐘後,房門被鋸開,十幾個人一下闖入家中,黑壓壓的站了一片,一個武警手裏還拿著電割刀。當時我非常冷靜,請「六一零」頭子出示證件。她拿出抄家證,但上面的名字寫錯了。我立即說:「這不是我的名字,你們此時的行為是違反法律的。」她「呀」的一聲:「那怎麼辦呢?」我說:「賠償呀,非法進入公民住宅。」她說:「我們馬上重新開。」我說:「女士,你們此時已違反法律了。」看著一屋子的人,我不慌不驚,請他們坐下,給他們倒開水,削水果。表面的人是應該被救度的,鏟除的是操控他們幹壞事的邪惡因素與生命。

後來,我結束十年冤獄後得知,其中參與那晚抄家的一個「六一零」人員回去對他岳母說:「法輪功(弟子)太善了,那天我們抄家抄的那麼亂,門都被電割刀割掉,她還很友善的請我們喝水、吃水果,心態如此平靜,法輪功(弟子)太善良了。」之後他申請調離了「六一零」,當交警去了。

當晚他們沒有抄到他們所想要抄的東西,我放在手提包裏的一本《轉法輪》微縮本被抄去了。凌晨一點左右,重慶市公安局國保警察和重慶市「六一零」人員把我從家中強行帶走。我公婆與我們住在同一層樓,兩位老人目睹了這一切。在我被強行帶走的那一刻,兩位老人再也忍不住了,大聲說:「你們把她帶到哪裏去?她這麼好,孩子又小,還在讀書,你們把她帶到哪裏去?把她帶到哪裏去?!」我被強行帶下樓,兩位老人的聲音還在身後迴響。

我被帶到上清寺派出所,他們用手銬把我銬在我坐著的籐椅上,留下一人在旁邊看守我。大概早晨五點,那人走了,值班台前只有一個警察在值班。我慢慢活動了一下手,感到可以從手銬中脫出來。我念著發正念的口訣,慢慢把手從銬子裏取了出來。看那個值班警察睡著了,我慢慢起身,走出房門,向大門方向小跑過去。這時值班警察醒了,他見追不上我,大聲喊:「你走了我怎麼辦?」我一下停住了腳步,是啊,我如果這樣走了,他可能會失去工作,他會怨我,不能讓他對我有怨。我又走了回去,坐在椅子上。

當天下午,我被重慶市「六一零」李某某等人帶到渝中區看守所。她們對我搜身,把我齊腰長的頭髮剪成了齊耳短髮。那人邊剪髮邊說:「看你這樣文文靜靜的,能幹出甚麼呢?」我說:「我甚麼(壞事)都沒幹,只不過說了一句真話,報導了一個真實事件。」

我被帶進監舍。舍房頭頭坐到我身邊,低聲問:「你是煉法輪功的?」我說:是的。她說:「我第一次坐牢的時候就遇到一個煉法輪功的,她教我背詩,說是你們師父寫的,寫得好好喲。」這樣我和她成了朋友。

晚上打地鋪睡在地上,一個十九歲的啞巴同我睡在一起,她因為扒包被判八個月,還剩兩個月的餘刑。看著她稚嫩的臉,我流下了眼淚。她對我打手語說:「我愛你。」我把她的手捧著放在胸前,告訴她:「我也愛你!」她看懂了我表達的意思,把頭扎到我懷裏,也流淚了。第二天晚上,我用剛剛學會的手語告訴她:「法輪大法好!」她也學著打出「法輪大法好」的手語,並用手掌拍打了一下胸口,意思是:「我記住了。」

在看守所的第四天,李某某、王某某等四個「六一零」人員來所謂的提訊,問我:「知道我們為甚麼把你帶到這來嗎?你這三天都想了些甚麼?你女兒還小,還在讀書,需要你照顧吧,聽說你女兒很喜歡你,嗯,怎樣?」我不語,用微笑作答。沒有甚麼實質性的提審後,李某某說:「我們有大量的證據,今天暫時這樣。」

過了三天,他們又來了,叫我收拾東西跟他們走。整個舍房的在押人員都看著,我邊收拾東西邊告訴她們:「如果我半個月之內還沒有回到這裏,請你們記住我的名字,出去後一定要告訴我家人和世人,我是被六一零人員從看守所帶走的,謝謝你們了。」挨著我睡地鋪的小妹妹、舍房頭頭,還有其她幾個在押人員都流淚了,幫我一起收拾東西。

無法撼動的正念

我被帶到重慶市沙坪壩區雙碑先鋒街的松堡招待所,是一個專門針對法輪功修煉者的市級「轉化班」。走進那裏,樓層、過道貼滿了污衊大法的圖片。我告訴自己:從現在起二十四小時發正念。

他們把我安排在二樓一個單間,叫我把東西放在隔壁一個房間,是個小會議室。王某某坐在我對面的寫字桌前面,李某某和其他幾個人站在寫字桌旁邊。王某某叫著我的名字說,我們開始談吧。我微笑著看著他們。時間就這樣一分一秒的過去了。

到半夜時,李某某說:「你是不是這樣坐起舒服了?」然後對旁邊一個年輕人說:「給她換個獨凳,不准她背靠著。」就這樣,不准睡覺的邪惡迫害開始了。整整四天四夜,他們不准我閤眼。他們一會把我帶進單間,一會又把我送入小會議室,沒有得到他們想得到的所謂口供。中秋晚上來抄家的那個「六一零」頭頭厲聲說:「不怕你不說,陳奇零口供我們同樣判他的刑。其實,你的證據我們已經收集齊全了,就是看你老不老實。」曾經有幾次,「六一零」人員捏緊拳頭想砸到我身上,但他們的拳頭就是落不下來。我深知,是偉大的師尊的保護讓弟子免受「六一零」人員的毒打。

第六天,他們說:我們經費是有限的,這裏多呆一天就多一天的費用。你不說我們也要離開這裏,對你的取證太多了。在他們夜以繼日的審訊期間,每天到了早晨四點,我就開始背法,周圍的一切都干擾不了我。雖然幾天幾夜不准睡覺,頭腦同樣清醒,我深知師父就在我身邊!

一週後,他們又把我關入渝中區看守所。一進舍房,大家全部擁到我周圍,問長問短。小妹妹還把頭扎到我胸前。我給她們講了我這一週的經歷以及我被抓的真實原因:

二零零三年五月十三日,重慶大學電氣工程學院高壓輸變電專業碩士研究生魏星豔,與其他大法弟子放氣球掛條幅,條幅印有「法輪大法好」的標語,之後魏星豔被抓捕。在沙坪壩區白鶴嶺看守所,一個惡警當著兩個女嫌犯的面強姦了她。該惡性事件在國際社會曝光後,重慶公檢法系統、「六一零」從上到下竭力掩蓋,說法輪功製造謊言、污衊政府。我被抓的原因就是曝光了這一真實事件。

其實,包括公檢法人員在內的很多人,都心知肚明魏星豔事件是真實的。所以即使後來到了監獄,獄警採取各種手段、各種伎倆「轉化」我,卻從來隻字不提魏星豔事件。他們知道那是無法抵賴的一個真實的迫害大法弟子的事件。

在看守所,他們再次來非法提審我。王某某說:「知道我們今天來幹甚麼嗎?我們今天來簽逮捕證。」李某某說:「還是給你個機會,只要你說(曝光)魏星豔事件是你們師父(直呼師父的名字)叫你幹的,我們馬上送你回家,決不追究刑事責任。」我看著他,平靜而嚴厲的回答:「不可能!」他馬上臉漲的通紅,失控的大聲說:「好,那你就等著瞧。」還說要去找我女兒,到學校去找。我把手拍在桌子上說:「你敢!我有權控告你們。你們今天對我採取的是強制措施,我是中國公民,受法律保護,我有權控告你。」他一下呆住了,大約過了一分鐘,漲紅著臉,對那幾個人說:「她要去告我們,她要去告我。」接著又說:「算了,我們不跟她說甚麼了,她懂法律。」就這樣,結束了這次非法提審。

後來在我結束十年非法刑期回家時得知,沒有誰找過我女兒,只有人打了一次電話;女兒說自己要去考試,對方就掛了電話。我深知又是師尊保護,讓女兒免遭傷害。

在我被非法逮捕後,收到女兒的來信,信中說:「媽媽,您在哪裏?我好想您,我有好多話想跟您說,您在哪裏?」這封信是家人幫女兒交給我的,女兒當時並不知道我在看守所。看了女兒的信,我不停的流淚,很擔心女兒,她能挺得住嗎?內心強大的正念告訴我:「能。」

小妹用手語告訴我:「阿姨不要難過,我快出去了,我去照顧妹妹。」我含淚看著她稚嫩的臉,多麼難忘的手語,多麼值得救度的眾生。我流著淚對她說:「阿姨謝謝你!」她雖然並不知道我家在哪裏,但這純真的願望是發自內心的,我心裏默念著師父的詩句:「只為眾生來一場」[1]。

修煉人的威嚴

二零零四年二月十六日早上,我們四人被帶到重慶市第一中級法院。在法院大門口,李某某等「六一零」人員和國保警察站了一大片。法警將我們帶到一個房間,一個伯伯要進來看我們,法警攔住不讓進。伯伯猛一腳蹬開門,提高聲音說:「我要進去看我的親人!」他一身正氣站在門口看著我們,我眼裏含淚了。

上午九點開庭,法庭上有兩、三百人,(法庭外還有許多人)。午飯後又接著開庭。在庭審中,我說了這樣一段話:「我愛我們的祖國,更愛中華民族。我沒有做任何違法的事,更是一個遵紀守法的公民。」庭審到下午兩點左右結束,三點左右把我們送回看守所。

三天以後,重慶市中級法院對我們進行公開宣判。我被非法判刑十年。第二天除一人外,我們三人都向高院提起上訴。五月三十日,我接到重慶市高級法院維持原判的刑事裁定書。看著所謂的裁定書,我開始寫申訴書,在申訴書的最後我寫道:「我將維護我的合法權利,憑著正義良知一直申訴下去。」至此,開始了我長達十年的申訴。

後來他們把我從渝中區看守所送往重慶女子監獄,幾次監獄都不接收。我又被送到重慶市少管所。在那裏我每天堅持學法、煉功、發正念,從未間斷。一個獄警說:「你這哪裏像失去自由的人喲,長的紅光滿面的。」我告訴她說:「因為心中裝著真、善、忍。」

二零零四年九月二十九日,渝中區看守所再次把我送往重慶永川女子監獄,說是請示了司法局,必須收我入監。這樣我被強行送進女子監獄四監區。

四監區是重刑監區,即非常嚴管的一個監區。剛到那裏,監區長李文就找我談話,她講了一通這裏管理如何如何,要注意甚麼甚麼,最後問我有甚麼要說的。我說:「你講這些聽起來好像管理很規範,但我聽說對法輪功修煉者可不是這樣的,有的來例假都不准買衛生巾,基本生存權都被剝奪了。」她說:「你相信嗎?」我說:「希望不是這樣的,這樣的做法是對人身基本權利的剝奪和侵犯,天理不容!」也許是我的態度觸及到了對方,接下來對我的管理就是依「法」依「規」,我沒有被誰打過,也沒有被誰罵過。

由於堅信法輪功,監獄不給我減刑。監獄有個專門「轉化」法輪功學員的地方叫某某辦,其實就是「六一零」辦。一次,「六一零」辦負責人問我為甚麼不承認法輪功是×教。我說:「正與邪不是哪個政府、哪個國家或哪個領導說了算的。中國大陸、台灣、香港、澳門本是同根生,三個地區都認同法輪功,都認為法輪大法是正法,怎麼就中國大陸認定法輪功是×教呢?這不是一個值得深思的問題嗎?」她說:「你不承認法輪功是×教,是不能減刑的,你家人怎麼辦?你孩子怎麼辦?」我說:「自由於人很可貴,但不能為了獲得自由就黑白不分,善惡不辨。我非常愛我的家人和孩子。但是若要我放棄做人的基本原則而回到他們身邊,我這不是愛他們,是在害他們。」她說:「那你就十年刑期坐滿吧。」我說:「我不願意坐牢,但如果讓我放棄做人的準則來換取自由,那我寧願坐滿十年。」這是一次切入靈魂的談話,這樣的談話有過多次。每次我都認定法輪大法是正法,沒有任何含糊和退讓。

一次一獄警找我談話時,問我怎麼與誰談話都稱我們的師父為師父?我說:「一日為師,終生為父,你難道與別人提起自己父親時也直呼其名嗎?」她無言以對。

在王立軍主管重慶市公安局期間,薄熙來、王立軍要求對重慶地區法輪功修煉者進行強制「轉化」,重慶女子監獄開始了又一輪的對堅定的大法弟子的強制洗腦「轉化」。獄警指使包夾(稱互監)輪番對我強制洗腦,不讓睡覺。

一次,負責「轉化」的獄警再次找我談話,我告訴她:「你們不讓人睡覺,人二十四小時哪個時候該做甚麼,器官的運轉是有規律的,強制改變這種器官運轉規律就是一種殘忍行為。另外,你們不讓未轉化的大法弟子睡覺,卻又在值班記錄上記錄每天晚上十點鐘送我回監舍睡覺,你們這是甚麼行為?」她怔了一下,立即對包夾說:「把她帶回監舍睡覺。」從此以後,再也沒有強制不准我睡覺。

師尊的慈悲 大法的威力

在監獄裏,獄警曾指使包夾在我保溫杯、熱水瓶、米飯裏面放不明藥物,都沒有達到目地,是師尊一次次保護了我。

一次監獄策劃抽血,我被列在其中。我在心裏求師尊保護:決不讓他們抽到我的血,讓弟子的身體立即達到無脈無穴的狀態。輪到我時,三、四個包夾把我看著,獄醫先把消毒水擦到我的右手臂上,當時還看得到手上有血管,等把消毒水擦完後,獄醫拿起針,卻怎麼也找不到血管。她往我手背上拍打,怎麼拍也拍不出血管來。在場的人驚奇的說:「剛剛還有清清楚楚的血管,怎麼現在就不見了?」我在心裏說:「師尊啊,您真是太珍惜弟子了!」在師尊的慈悲看護下,十年冤獄她們從未抽到我的血。

走過了十年冤獄,同獄警的一次次交鋒中,在師尊的慈悲保護和加持下,我一次次用慈悲和大法的威嚴破除了獄警們的迫害。在這個過程中,我從未失去善,知道善的力量是巨大的。

在十年刑期即將到期時,一個獄警說:「其實我們警察都很尊重你。」另一獄警說:「看到你這樣堅持,我也去借《轉法輪》看了。」還有個獄警說:「看你這樣的表現,我也相信真、善、忍了。」這是師尊的慈悲和大法的威力,讓一個個眾生從我善的表現中得到挽救。

修煉人自然流露的本質

監獄裏的日子是艱苦的,每人每天只有一瓶熱水,春夏秋冬都是如此。如果互監(實則包夾)要洗澡,我就把我的熱水拿給她們用。十年來,無論嚴寒還是酷暑,哪怕是來例假,我都洗冷水澡,留點自己喝的,剩下的熱水拿給互監或其她需要的服刑人員。早餐每週吃一次包子,因為生活艱苦,一個包子是不夠吃的。每逢吃包子那天,我都會把包子讓給別人吃,自己只吃一碗粥。所表現出的點點滴滴的善,是修煉人本質的自然流露。

同監室一個服刑人員叫雷雨霞,因殺人被判死緩兩年。她睡在我的對面床,每天睡覺前她都用一種無助的眼光望著我。後來她告訴我,她兒子上小學六年級,現在不想讀書了。因孩子的父親是被她用刀殺死的,給孩子幼小心靈留下了難以癒合的傷痕,在家裏婆婆爺爺也管不了他。每次給家裏打電話,家人都告訴她孩子怎麼怎麼不聽話。她說:「你能幫我給孩子寫信規勸他嗎?」我說當然行。

就這樣,我以一個母親的口吻,同孩子通了長達三年的信。後來我們分開了。在十年刑期將要期滿時,我又與雷雨霞在一個監區相遇,她告訴我:「就是你那一封封信,讓孩子變好了。現在孩子已經職高畢業了,找了一份工作。」

她後來告訴孩子那些信是一個阿姨替她寫的。孩子來探監時說:「請轉告那位阿姨,謝謝她給我寫的信,讓我明白了做人的道理,知道了該怎樣生活,怎樣面對生活中的不幸和艱難,讓我走上了正軌。不然我也不知道自己現在會變成甚麼樣子。」

每年春天和秋季服刑人員都患流感,每當這時幾乎整個監舍的人都會染上流感,而每次流感我都不會受影響。從「入監」到「出監」,只要與我同住一個監舍的人都見證了我從未感染過流感。全監舍的人都患上流感,就我還是好好的。我身體的超常狀態,讓身邊的服刑人員都知道大法的超常,她們每天都在心裏念「法輪大法好!」

不承認邪惡迫害

二零一三年九月十一日,我結束十年非法刑期回家。九月十三日,一個社區人員拿著《刑釋解教人員安置幫教責任書》(以後簡稱「責任書」)叫我看,我震驚了,監獄把我「交」給社區,安置幫教三年,按所謂的條文有一年、兩年,最長三年。我平和的問她:「為甚麼要這樣?」她說監獄說你沒有承認法輪功是×教,等於沒認罪、沒「轉化」。我問:「哪條法律規定沒承認法輪功是×教就要繼續受到你們隨意制定的條文的制裁?」她無言以對。

「責任書」一式三份,社區一份、法制辦公室一份、給我一份,我拿回家給父親看,父親雙手顫抖,不停的說:「太邪惡了!太邪惡了!把修正法的人強行送入監獄,不改變自己的信仰,坐完十年監牢,回家後還遭受三年『安置幫教』,真是太邪惡了!」

這個所謂的「責任書」我從未承認過,我從未到過社區,社區的所謂幫教領導小組成員也從未到家裏來過一次。

結語

「魏星豔事件」已過去十六個年頭。這只是中共殘酷迫害千千萬萬大法弟子的冰山一角。邪不壓正乃天理。大法弟子維護大法的腳步從未停止。無論甚麼環境,身處何處,甚麼時候都用大法中修煉出的智慧和各種環境中魔煉出的意志證實大法,救度眾生。正如師尊所說:「一個大法弟子所走的路就是一部輝煌的歷史,這部歷史一定是自己證悟所開創的。」[2]

感恩慈悲偉大的師尊!

註﹕
[1] 李洪志師父詩詞:《洪吟二》〈下塵〉
[2] 李洪志師父著作:《精進要旨二》〈路〉

(c)2024 明慧網版權所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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