從一百元錢看修煉的嚴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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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慧網二零一九年六月十三日】去年秋天,妻子撿到一百元錢,沒找到失主,就拿回家給了我,讓我交給資料點的同修做真相資料救人用。我就順手把一百元錢和家裏平時的零花錢放在了一起。

去年冬天,我在煉第五套功法雙盤腿時,左腿不慎別了一下,從此不能雙盤,但不妨礙工作。我也沒放在心上,以後第五套功法就沒再煉。

今年開春,妻子同修去集市賣大豆,收了一百元假錢,我埋怨她不仔細看,但沒有找自己。從四月開始,我走路幹活,左腿明顯覺的不對勁,左腿膝關節內側,用手一按有疼痛感。

這時我開始向內找,找自己哪裏做的不好,發覺自己在很長的時間內學法少,安逸心較重,色慾心、爭鬥心、氣恨心、怕心等各種人心在不斷的增強。真相也沒講,同時也想起妻子同修撿的一百元錢,不知甚麼時候讓我充當自己的錢給花了。聯想到妻子同修收到的一百元假錢,心裏還想,師父講的有失有得的法理,真是千真萬確呀。

前些日子,鄰村的同修A跟我說,我這裏還有他十三、四個盛礦泉水的水桶。事情是這樣的:我家是個學法點,鄰村同修A從二零一一年前後開始,每星期二晚上來我家集體學法。我村從一九九五年開始,陸續引進幾十家污染工廠,地下井水嚴重污染,自來水經常不來,吃水困難。A來學法時,就順便用摩托車從家裏帶上三桶純淨水,這樣解決了我家的生活用水。在學法點還有本村的兩位同修,為了方便他兩家的用水,A乾脆在白天用三輪摩托車帶著純淨水往我家送,本村的兩位同修,誰用誰就從我家裏拿。A每次送水,我都會按價格付清水錢,用完的水桶,都如數的返還給同修。有時水桶湊不齊數,等下一次送水時再給他。後來村裏有銷售純淨水的,我們就從本村買水喝,也就不再麻煩A往我們這送水了。後來同修A又去了附近學法點學法,至今已經三、四年過去了。

A是專門幹服務工作的,雖然不來學法了,但經常開著三輪摩托車到我村來。每次來只要我在家,他都會過來坐坐,交流體會,或拿些真相資料回去。剩下的那些水桶,陸續的也都拿回去了。事隔好幾年了,A突然提出我這裏有十三、四個水桶沒給他,我就納悶,同修這是怎麼了。雖然心裏有點埋怨同修太健忘,但我還是按同修A的意思,又問了問本村的另外兩位同修,結果他倆都說沒有水桶。我如實告訴同修A,這裏沒有他的水桶,他聽了十分惱火。事後我想,發生這事肯定不是偶然的,肯定與我當前修煉有關,但不知是對著我哪顆心來的。

過了一段時間,A來我村辦完事後,我請同修到我家坐坐,A再次提到水桶,依然火氣很大,並認定我村其他兩個同修家都有他的幾個水桶,說話中那意思我家也有。我問A這些水桶一共多少錢,我給他錢,他不要,他的意思說不是幾個桶的事,是我們同村的三個人不負責任,沒有良心。A走後,我認真向內找自己,發生這件事情絕不是偶然的,我知道我必須按大法的要求,高姿態高標準要求自己,才能圓容好這件事情,同修之間才能消除間隔。我突然想到水桶是水廠的,不是A自家的,於是我拿出兩份錢,一份錢讓同修給水廠,另一份錢讓同修交給資料點用。

想好之後,我拿著三百元錢到A家,講明了自己對這十幾個水桶的處理意見,A知道這三百元錢是我自己拿的,只留了一百元。幾天後,我想起花掉妻子同修撿到的那一百元錢,心裏很慚愧,然後我又拿出一百元錢送到資料點。

從妻子同修撿到的一百元錢到收到的一百元假錢,再到一百元水桶錢,還有我的腿痛,所發生的這一切,靜下心來想一想,都不是偶然的。妻子撿到的一百元錢,本想用來做真相資料救人用的,卻被我自己誤花了,真的像同修講的不負責任,是不善的表現啊,這才是出現一系列麻煩的真正原因。

師父講:「我在整個傳法、傳功過程中,本著對社會負責,對學員負責,收到的效果是好的,對整個社會的影響也是比較好的。」[1]那麼作為師父的弟子,我們應該為維護大法負責,為修好自己負責,為自己的誓約負責,為助師正法講清真相、救度世人負責,收到的效果才是好的。

註﹕
[1] 李洪志師父著作:《轉法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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