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在迫害之前修煉了大法,迫害開始後,漸漸失去了和當地同修的聯繫,多年來只是偶爾翻開《轉法輪》看看,漸漸的在常人洪流中迷失。師父並沒有放棄我,二零零九年一次偶然的聚會,我知道了要「三退」,由於怕心,又不敢去問別人。從二零一二年開始我就會做一些奇怪的夢,有一個夢印象非常深刻:有一天的早上,自己一出門,看到黑壓壓的警察拿著槍在殺人,他們也對著我,我往另一側一看,是金光大道,當時我說,就是死我也不會屈服,向金光大道飛奔而去。還有幾次做夢,都是面臨死亡,自己都是說:我是師父的弟子,我是煉法輪功的,都從夢中驚醒。
直到二零一五年,自己開始頻繁做夢,總是考試,發現總是不會做,發現自己沒考上大學,夢中又急又悔,連續幾次之後,我忽然意識到,也許是考試的時候真的到了,修煉的截止日期快到了,自己卻啥也不會。經過幾個月之後,我終於突破網絡了解了真相,才發現自己落下的太多了。當時說是修煉,自己根本不懂修煉,根本發現不了自己的執著,經常是晚上下班,一邊看書,一邊打印資料,打完,去小區發。法也沒學好,學著學著還睡著了。
剛從新開始修煉幾個月,就被綁架、非法抄家。被非法拘留,接著送洗腦班,回家後,工作沒了。居委、街道、派出所的監控、跟蹤,對於一個獨自在外生活的我來說,真是「百苦一齊降」[1]。這一年,通過大量學法,知道了修煉內涵,正念越來越強。我就通過快遞的方式給所有當初決定送我去洗腦班的領導寄了信,能做到甚麼成度我不知道,至少有一點,我要傳遞一個信息,我還在修煉,法輪功是正法。這也算彌補損失吧!
下面是我在監控下生活的幾個小故事:
破除攝像頭的迫害
剛到家,第二天當地610、國保、派出所、街道的人就過來了,問我還煉不煉,我理直氣壯說:煉,你就是問一萬遍也是煉,你現在抓我,也是煉。結果,國保和610的人反而說,那就在家煉吧。當時的自己怕心還很重,所以,他們要求我如果去外地工作的話,要告訴他們,我沒有回答。幾天後,他們在我家門口裝了攝像頭。當時自己真是怕心很重,每次回家都是先到別的樓層,然後再看看前後無人,再回家。當時我沒有在法中修出的正念,生活的艱苦。
我想我不能這樣在攝像頭下生活呀!師父說:「人類的歷史不是為了當人為最終目地的,人類的歷史也不是給邪惡逞兇的樂園。人類的歷史是為正法而建造的,大法弟子才配在這裏展現輝煌。」[2]我在明慧網搜索有關攝像頭的文章,發現沒有多少文章,講如何破除的。然後又搜常人的網頁,發現也沒有很明確的法律。於是,我決定諮詢律師,因為這位律師也知道我的情況,我也要告訴他我沒有屈服,還在修煉,至少不能讓他對大法產生不好的想法,也可以了解相關的法律。經過聯繫,我們碰面後,他給了一些建議。
我回家後,搜了相關法律,主要從公民的隱私權受憲法保護,而且樓道是屬於居民的共有區域,政府機構的攝像頭不能在私人住宅安裝,當時的總理有一篇講話:法無授權不可為,法無禁止即可為。我把法律文件作為資料發給居委會的人,並且告訴他們,我拆除了攝像頭,居委會說街道會給我解釋的。結果我拆除了之後,街道的人從來沒來過。後來他們又裝過一次,我看到後,第一時間就拆除了,並且電話通知社區警察,攝像頭我拆了,以後不要再裝了。後來攝像頭再沒裝過。這段時間內,其實社區的警察總會出現,我由剛開始的抵觸,到後來,對他越來越友好,我想他明白的一面也清醒了,所以後來他一直都比較友好,敲門的時候再也不是很兇的狀態了,而是敲幾下之後,在門外靜靜等著。
破除跟蹤、監視居住的迫害
除了上述的攝像頭迫害外,基本上每個月我家門口都有人蹲點,24小時跟著。反正這個邪黨總是敏感。最嚴重的時候是邪黨十九大將近二十多天的時間,18個人輪流蹲點,他們還配備了一輛車,專門等我開車出門時跟著。我想既然不能出門,我就在門口講真相吧,反正趕他們,他們也不走。
我上午學法,中午吃完飯後,發好正念,到樓道裏給他們講真相。一開始自己不敢講,只是說他們違法了,講的多了,他們很反感。後來心一橫,直接講法輪功真相。他們大多不說話,我在這講,他跑到那去,不過他們不能走,所以,只要他們能聽到我就講。後來,我就直接拿手機給他們放真相視頻,他們雖然沒說話,但他們也沒否認。
通過和他們的接觸,我知道他們大多都是農村來的,找不到工作,就做了這個差事,大多是心地善良的。有幾個人挺想了解真相的,由於自己修的不好,沒能勸退,但他們都說,我是個好人,在這一點上也是彌補了自己以前造成的損失了。自己當時被綁架時,心裏對他們沒有絲毫慈悲,就想讓他們趕快遭報,仇恨心、報復心太重。
過了一段時間,師父給我安排了一個工作的機會,他們就找不到我了,就又派人跟蹤。可能是以前講真相的基礎,他們大多數都說跟丟了,後來他們告訴我的。但是,他們又派了別人跟蹤,導致我無法正常生活。為了甩掉他們,我大半天都在外面轉悠,發現無法甩掉後,我想該是過關的時候了,真的是被逼的走投無路了,我跟他們說,找他們領導談談。見面之後,知道是派出所副所長,發現他其實並不邪惡,互相了解了一下,彼此不再抵觸。第二天接著上班。真是「柳暗花明又一村」[3]。
後來,這個所長還安排了跟蹤,我發現後,通過溝通,他都撤了。後來我們約定好好談一下,其實我們當時只是到公園溜了一圈,啥也沒說,嘮了會兒嗑。再後來,對我家的監控越來越鬆,那些人每次都是熟悉的人,都很友好,只可惜,我多次講真相,他們也沒退。後來我家門口沒人了,我知道街道和保安還會偶爾看看我的行蹤,我想不管他們對我如何,我都要善待他們。
註﹕
[1] 李洪志師父詩詞:《洪吟》〈苦其心志〉
[2] 李洪志師父著作:《精進要旨三》〈致二零零五年歐洲法會〉
[3] 李洪志師父著作:《轉法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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