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保警察L,是我們這個地方國保大隊的頭子。國保大隊和六一零(江澤民一夥為迫害法輪功而專門成立的非法組織)沆瀣一氣,臭名昭著。多年來國保和六一零對法輪功學員的非法抄家、綁架、關押、採血、按手印、敲門行動等等,哪樣兒都少不了L。有的是他帶頭幹的,有的是他布置派人幹的。「我不管甚麼違法、不違法,落到我手上,就得聽我的,我說的就是法。」 這是他典型的一句話。
在迫害中,我也因修煉大法兩次被非法抄家,一次是L布置幹的,一次是他帶頭幹的。當時我對他講真相,他兩手一攤說:下面有人舉報,上面有電話交代,我不能不出警。話說的很圓滑,上推下卸,但我也聽出他話中有無奈,良知還沒有完全泯滅。我心生一念:要救他!但腦中另一個我站出來說:他迫害了那麼多法輪功學員,配不配大法救他?值不值得救?能不能夠救得了?從法中我知道,師父要正宇宙的法,正一切不正的,我們弟子的使命就是助師正法,救度眾生,圓容師父所要的,師父所要的就是我要做的。警察是受中共矇蔽、被毒害最深的,大法弟子是他們得救的唯一希望。至於哪個配不配大法弟子救,值不值得救,那不是我這個當弟子所考慮的,一切有師父說了算。我們就是動動嘴、跑跑腿,按照師父鋪就的路走就行了。
一天,我實名給L寄去了一封真相信,等了一週渺無音訊。我索性送信上門,說去就去。見他正好站在門口,我上前和他打招呼。他兩腿一叉攔在門口,雙臂抱在胸前,傲慢的問我:「找誰呀?」 我不卑不亢:「就找你。」邊說邊把信遞上去。他漫不經心的接過信,撕開封口,抽出信連看都沒看一眼,便隨手扔進了門後邊的垃圾簍子裏。我問:「你這是為甚麼?」邊說邊想把信撿出來。他說:「複印的信我不看,你們呼啦一張、呼啦一張,複印的那麼輕巧,姓張的也送,姓王的也送,對人尊重嗎?既然是給我寫信,我就要看親筆信。」我明白了:「對不起,我回去就寫,希望你能看。」「看,你寫的我就看!你尊重我,我也會尊重你的。」
我告別了L,到家就拿起了筆,心想:站在他的立場上設身處地的為他著想,用善心規勸他,語氣儘量的緩和,用慈悲融化他冰凍的心靈。雖寫的手酸胳膊疼,但心卻暖融融的。
轉天,我把寫給L的信裝進了信袋、封上口,認真的寫上他的姓名,騎車來到他的辦公地。L還是那副傲慢的架子。我雙手遞上信,他先伸出了一隻左手,猶豫著又跟上了右手,雙手接過信,並當著我的面撕開了信封,取出信。我看到他那平常不大有表情的臉上這時也寫上了一點兒笑容:「我看,我下班回家看。」隨之把信裝進包裏。我說:「謝謝,我還想聽聽你看信後的想法。」他思忖著說:「給我點時間,三天以後,下午我都在這裏。」
三天以後的下午,我如約而至。L說:「你是個很講信譽的人。」我說:「你也很講信譽啊!」L手一擺動:「走,我們到外面找個地方談。」我們走進一家便餐店,在樓上的一個包間裏坐下來,下面是我們兩人的一段對話:
「你不恨我嗎?」
「我的師父對他的弟子說:修煉人沒有敵人。我恨不起來你。」
「你都成了偵探了,我的那些事情你都知道。真有兩下子,讓我無話可說。」
「秀才不出門,便知天下事。是你做的,才能打動你。否則……」
「端人碗,隨人管;拿人錢,手就軟。幹我們這行的有甚麼辦法?」
「怎麼沒辦法?你看東德柏林牆衛兵英格﹒亨裏奇槍殺一名企圖越牆逃往西德的名叫克利斯的青年而被法官判有罪的事。你可以選擇把槍口抬高一釐米呀,你還可以出工不出力呀,最終能夠守住你的良心道德底線就好。」
「談何容易!你不知道,二十多歲幹個警察,三十多歲還幹個警察,到退休了還是個警察,多的是。一個大老爺子被年輕的頭兒使來喚去的,真不是滋味。像我這樣沒有文憑、沒靠山,又沒有錢送,想弄個一官半職、出人頭地太難了!就只能靠多幹活、多吃苦、賣命了。」
「那也不能違法,更不能違背道德良知呀!你知道,迫害法輪功犯的是天大的罪,天大的冤案總有一天要平反的。共產黨一貫搞卸磨殺驢,找替罪羊,『文革』後期,雲南殺害警察的槍聲你沒有聽到,但不等於沒有;江鬼要用你們警察的生命償還法輪功的血債,這可不是甚麼沒面子、吃苦的事,真的是賣命呀!沒有了性命,你還有甚麼?賣了自己的命,還要搭上妻兒老小……」
「好了,你別說,我知道了。我以後再不會去騷擾你了,你放心吧。」
「我很希望你有個光明的未來,更希望你有個幸福的家庭。但你必須明白:修煉法輪功的不是我一個人、一個家庭。是凡修煉法輪功的人你都不能干擾、迫害,這是一群修佛修道的人,不是你和我兩個人的事情。」
「我明白了,盡力而為吧。」
「人做事,天在看,神目如電……」
「還有秋毫不差,是吧?你寫的信我看了不止一遍。我會在適當的時候把『天安門自焚』那場戲等等真相講給我的那幫小兄弟聽,叫他們也明白真相。」
「傳真相,得福報,都是為自己做的。祝你有美好的未來。」
離開了L,我心裏樂滋滋的。回到家裏,我站到師父的法像前,雙手合十:「謝謝師父,謝謝慈悲偉大的師父!」不禁淚流滿面。
時隔半年,我工作單位的兩個新上位的領導找我談話,態度嚴肅,不容辯駁。讓我放棄法輪功修煉,不然開除公職,並說全省都在巡視檢查,發現一個,嚴懲一個。我和他們講真相,他們不聽:「給我們講沒有用,是上面壓下來的死命令。我們今天只是給你吹吹風,近幾天六一零、國保大隊就要找你,他們可不像我倆,說把你帶走就帶走了。不如你儘快寫個『保證書』,表個態度:不煉了!我們交上去,大家都平安無事多好。」說完他們揚長而去。
在回家的路上,我就向內找自己的漏。到家就發正念,半小時後,發現我的空間場明亮了。隨後,我便找到了L,把發生的事情對他說了。他矢口否認參與了,見我一臉的疑惑,他就接通了六一零辦公室主任的手機,並按下免提鍵,他們倆的對話我聽得清清楚楚,在此就不贅述了,只寫下L最後說的兩句話:「一、以後沒有經過我們同意,不要隨意掛我們的名。二、這件事情我們不參與,你們參與不參與那是你的事,誰做事誰負責。」他合上手機,對我說:「這下你清楚了吧?」我說:「L警察,這下你該退黨了吧?」他說:「那就幫我退了吧。」
註﹕
[1] 李洪志師父著作:《精進要旨》〈淺說善〉
[2] 李洪志師父著作:《新加坡法會講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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