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九九九年七月,四十多年沒回娘家的姐姐從千里之外回來串門,全家人都很高興,吃飯間,姐姐說她煉法輪功。我很好奇問姐姐法輪功是甚麼,姐姐告訴我,法輪功是佛家上乘修煉大法,對祛病健身有奇效,我一聽當時就決定跟姐姐學煉法輪功。
第二天,我一口氣學會了四套動功功法,第三天,當我煉第二套功法時,覺得有人在托我的胳膊,我以為是做豆腐的鄰居跟我開玩笑,就用胳膊肘往後拐了一下,說:「別鬧了,我煉功呢,聽著沒有?」我就睜眼看看,卻一個人都沒有。事後,我問姐姐是怎麼回事,姐姐說是好事,師父在管你呢,在給你糾正動作呢。就從這一天起,我當時雖然還沒有看過書,可我的耳朵就再也沒流過膿。
我小的時候跟孩子們打架,別人打我行,我去打別人時,手就抬不起來,一點力氣都沒有。結婚後,因經常抽煙、喝酒、打麻將,因此經常和妻子吵架、摔東西,有時正吃著飯,就把桌子踢倒在地,從煉功那天起,我就把這些不良癮好一次性的全部戒掉。妻子看在眼裏,喜在心上,所以在以後反迫害中,無論我做甚麼,她除了擔心我的安全,基本不拖我的後腿。
出善念 警察騷擾不再
一九九九年七月,惡首江澤民發起了對法輪功的殘酷迫害,我決定進京上訪,到複印社去複印資料時,被警察綁架,警察把我帶到派出所,十幾個人輪番對我進行所謂的「轉化」,讓我放棄修煉。第二天,在勸我無果的情況下,一個警察對我說只要我保證不進京上訪,就放我回家,我說這個可保證不了,他們就把我送進拘留所,非法拘留半個月。回家後,當地警察和街道辦的人三天兩頭到我家騷擾,警察還讓妻子跟我離婚,攪得我家惶惶不可終日,每日提心吊膽,度日如年,那時就是靠堅定的信師信法走過來的。
二零零一年,我再次被非法抄家,入獄。在看守所被超押四十九天後,被非法勞教一年,出獄後,仍然騷擾不斷,每年都有包片的警察騷擾。起初,我雖然不怕警察,看到他們,心裏也不舒服。深入學法中,我悟到,警察才是可憐又可悲的生命,我要放下一切對警察的仇視心理,用慈悲心去救度他們。
那年新年過後,一個姓丁的警察到我家找我,說是包片的,我不在家,他留下電話,就走了,讓我回家後,給他打個電話。我撥通電話,給他講了大法被迫害的真相,並善意的提醒他:法輪大法是正法,不要參與迫害法輪功,不要給邪黨做殺人工具,不要給江澤民背黑鍋,做他的替罪羊。他聽後說知道了,以後他也沒有來過我家,而且也沒有別的所謂的包片警察來過我家,我悟到是弟子做對了,師父把這份干擾去除了。
落入消防井 從混凝土中脫身
二零零七年九月的一天,我正在工地幹活,打地下消防井,支打混凝土用的盒子突然崩開,我從三米多高的跳板上大頭朝下跌入消防井內,沒等我緩過神來,上邊的混凝土整個壓下來,壓在我身上有一米多厚,管事的人不在現場,施工人員見此情景,都嚇跑了。
我本能的想撥開混凝土出去,可怎麼也動不了。我定了定神,心想,我是大法弟子,舊勢力安排的一切我都不承認,我的生命是為證實大法、救度眾生的,我絕不能死在這裏,絕不能讓世人因為我而對大法產生誤解,求師父加持。
我又試著去撥開壓在身上的混凝土,結果沒費多大勁,就撥開了混凝土,我自己鑽了出來。同村一個和我一起幹活的人說,老王,也就是你,換作別人,今天肯定出不來。我笑著說,不修大法,我能出來麼?是大法師父救了我。
被疾駛摩托車撞上
一次在下班回家的路上,對面一輛摩托車疾駛而來,我來不及躲閃,「砰」的一聲將我撞出路邊,我在路上翻滾,那個騎摩托的人衝出去二十多米,翻倒在路邊,他爬起來,踉踉蹌蹌的走過來,問我摔壞沒有,我慢慢的爬起來,活動活動腿說,我是學法輪功的,啥事沒有,你走吧。那人聽我這麼一說,跳上摩托車,飛馳而去,我在圍觀的人憤憤不平聲中,推著被撞壞的自行車回家了。
為別人著想
二零零七年,妻子突然得了腦血栓,兒子兒媳都很忙,就由我去醫院做陪護,照顧妻子,妻子心情不好發脾氣時,我從不與她爭執,買飯時,買妻子喜歡吃的,賣飯的人都說我對妻子太好了,我說我是學法輪功的,師父要我們善待他人,做甚麼事都得為別人著想,更何況她是我妻子。賣飯的說你們學法輪功的這麼善良,原來電視裏說的都是假的、騙人的。有時我也會去其它病房幫忙,並給他們講真相。
歸正一思一念
一天,一個陪護人員拿了一個血壓計給病人量血壓,妻子讓我也量一下,我沒多想甚麼,就量了一下,顯示一切正常,第二天又量了一下,高壓顯示一百七十,我心裏一驚,馬上意識到這一做法不對,被舊勢力鑽了空子,就發正念否定。
由於在醫院的那些日子學法、煉功、發正念都沒能跟上,心又靜不下來,發正念的效果不是很好,接下來我就開始頭痛,痛的像要裂開似的,咳嗽,流鼻涕,每天早起掃地都能掃出半撮子帶血的衛生紙,勉強挺了四、五天,妻子出院了。
回家後,我靜心學法、煉功,發正念,三天後徹底康復。這件事對我的教訓太大了,師父說:「你求得病,那病就能壓進去。」[1]那血壓計是給常人用的,修煉人量甚麼血壓呢?修煉是嚴肅的,一思一念都馬虎不得。
去利益之心
我家有一垛燒火做飯用的木柴,二零一九年七月,我發現木柴少了挺多,妻子發現是我家東邊鄰居一個租房子的小伙子,他在我家大門邊開了個小鋪,乾電焊活。因他每天把三輪車停在我家院內,妻子跟我說過多次,不讓那個小伙子放車,我都勸妻子不要計較。誰知他竟然在回家時,順便拿走我家的木柴,我覺得年輕人做出這種事不可思議,為甚麼?我這樣一想,師父的法出現在我的腦海:「不失不得,得就得失」[2];「是你的東西不丟,不是你的東西你也爭不來。」[1]
我恍然大悟,這些木柴是我在工地幹活時順便撿來的,在當今道德敗壞的人類社會,人會認為「撿」東西不犯法,可我是修煉人,撿的東西就不是我的,別人拿了,我心裏還不平衡,這不是師父在去我的利益之心、愛佔便宜的心嗎?真是謝謝師父的慈悲點化。
註﹕
[1] 李洪志師父著作:《轉法輪》
[2] 李洪志師父著作:《悉尼法會講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