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生在成都市看守所裏的惡報和福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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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慧網二零一九年十一月四日】二零零三年初,我因為刑事案被關進成都市看守所半年,由剛開始對法輪功反對、不理解,到明白大法真相。最後,我堅定的修煉了法輪功。這裏,說說我看到的現世報應的兩件事。

搶大法弟子的經文 遭惡報

有一個嫌疑犯,叫馬白如,是少數民族販毒團夥的一個成員。有一天,一名大法弟子在放風壩看手抄經文,被剛剛來巡視的主管警察朱麗娜碰見了,就命令馬白如將大法弟子的經文沒收,上交給她。馬白如照做了。後來,馬白如遭了惡報,被重判了七年有期徒刑,哭成了淚人;主犯因為走了關係,被釋放了,相當於把她當成了主犯服刑。

保護大法弟子的經文 得善報

那時我還沒有修煉法輪大法。有一次,我和幾個嫌疑犯被劉姓警察安排到另一個監室去「安檢」。在搜查的過程中,一名和我一起「安檢」的人在棉絮中發現了大法經文,她當時沒有聲張,只是暗暗的給我遞了一個眼色,因為我那時已經明白了大法真相,就示意她別說,事情就這樣過去了。

在不久後的一天,監室門突然打開:某某收拾東西。她被無罪釋放了。當時整個監室都驚訝了,要知道那是「風都吹得進去,牛都拉不出來」的地方。大家都太羨慕她了。

我也因為明白了大法真相,得到了福份,和我一樣案情的人,有的判了一年,有的一年半,有的十個月,有請了律師走了關係的,就是半年。而我沒有請律師、沒花錢走關係,也只判了半年。我當時太高興了。

後來,我修煉了法輪大法,才明白,人們對大法的態度、行為決定了他們的善報和惡報結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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