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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個孩子的爸爸無故遭解聘、被逼辭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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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慧網二零一九年十一月二十九日】(明慧網通訊員廣東報導)陳炳貴是廣東省茂名市公共汽車公司一名公交車司機,有著穩定的工作,穩定的收入,用善心善行服務好茂名市民的安全出行。家中有三個天真可愛的孩子:大男孩七歲,剛上小學一年級,小男孩六歲,上幼兒園,小女兒才兩歲,他妻子帶。

2019年10月7日重陽節的晚上,陳炳貴與家人一起過節,吃完飯後,突然闖進一幫公安人員,綁架了陳炳貴,聲稱他前幾天開摩托車到廉江市發資料,有攝像拍到摩托車和人。陳炳貴被非法刑拘37天,廉江市檢察院以證據不足,不予逮捕,陳炳貴在2019年11月12日被釋放。

在11月13日,陳炳貴回公交公司報到,被人事部告知:你予在2019年11月12日被公司辭退了,原因是公交車公司遭到公安系統的施壓,逼迫公交車公司做出辭退陳炳貴的決定。公交人事部並要求陳炳貴回公司辦理相關的辭退手續,陳炳貴沒有配合去辦理辭職手續。

廉江市公安局城北派出所非法扣留陳炳貴的摩托車,錢包內的駕駛證、從業資格證、公交公司員工證、工資卡、銀行卡、社保卡,至今一直不願歸還。當時辦案警察說:證件與卡類,城北派出所會在第二天就給你寄回去。然而,陳炳貴被釋放十多天了,私人物品一直被非法拘留在廉江市城北派出所,不予退還。

廉江市公安局辦案人員劉付[13729092132]是負責構陷陳炳貴的人員之一,曾去找陳炳貴父母做口供,企圖構陷證據迫害陳炳貴。

警察非法入室綁架搶劫

2019年10月7日晚上19點,廣東廉江市公安局警察帶頭夥同茂名市茂南區公安分局警察,國安610人員攜帶當地袂花鎮派出所人員共二十多人一同非法闖入陳炳貴家中,沒有出示任何證件,沒有搜查證,如臨大敵一躍而上,當時四人控制住陳炳貴不讓動,其他人員就入屋裏面非法抄家、撬鎖、翻箱倒櫃,將屋內翻得亂七八糟,將家裏人嚇得六神無主,反覆盤問陳炳貴家人是否學法輪功,非法抄走一本《轉法輪》、一台摩托車、手機,錢包內有個人的證件與銀行卡類。

只要覺得懷疑你就可以隨意亂抓人,不講法律、不需要證據,搶劫私人財物當作所謂「證據」,由此體現出中國司法體制非常黑暗與邪惡。當晚陳炳貴被強行帶去當地袂花鎮派出所非法提審,這些所謂的「人民警察」,滿口粗言穢語,不堪入耳。陳炳貴以零口供、零簽字,不配合其惡言惡行。

這些惡警不甘心,連夜將陳炳貴帶回廉江城北派出所,強行固定在審訊室的鐵凳上,且將雙手鎖上手銬不讓動,如同重刑犯對待,期間不讓睡覺、不讓搞個人衛生、洗澡限制上廁所、飲水。更令人髮指的是:惡警指示看守人員,將空調調至最低度,對著陳炳貴吹,寒冷不讓添加衣服取暖,變相的嚴刑逼供。期間,惡警多次恐嚇,連哄帶騙的滿口穢語,謾罵。陳炳貴一直零口供。

陳炳貴的父母也被傳喚到袂花鎮派出所錄口供。陳炳貴的父親不識字,但是會寫自己的名字。聽公安人員說:「你簽個名,我們就放你兒子」,七十多歲、老實、善良的農民陳炳貴的父親就畫上了自己的名字,盼來的卻是一張廉江公安局刑事拘留單。

被非法刑拘37天

陳炳貴在2019年10月7日晚上19點被綁架,到10月9日下午16點才被非法送廉江看守所刑事拘留,期間城北派出所為了掩蓋其違法超時扣留陳炳貴的事實,將拘留日期10月9日改為10月8日。

廉江看守所的環境非常惡劣,看守所把在押人員當豬狗都不如,伙食非常差,又要在押人員參與勞動,餐餐是生米飯,肉只能一個月有一到二次,青菜一個星期兩到三次,平時都是生米飯裏有一兩塊帶皮的小冬瓜,或一點黃豆或蘿蔔乾。一個倉按設計只能關押十多個人,但看守所不顧這些,將人員收押至三十多人一個倉,那麼有一半人只能是睡在潮濕的水泥地板,而且是人靠人的睡。管教人員縱容牢頭獄霸,在押人員個人賬戶有錢,是不能自行購買商品,讓倉頭管制,強取豪奪。然而,有關係或賬戶入很多錢的,在倉裏是高人一等,不用分先來後到,可睡木板,不用搞衛生、洗廁所、不用勞動,不用值班(值班是在中午與晚上,每兩個人,每個小時為一班,站著看守,一直輪到休息時間結束),倉裏有加菜來牢頭獄霸扣著,挑好的多吃,其他在押人員只能分到一小點。沒有關係、沒有錢來的只能是低人一等,天天如常參與值班,與勞動、做膠花、做燈飾,一天長達7-8小時。

在中國的司法系統關押中,原來甚麼人權啊,甚麼信仰自由啊,甚麼人格尊嚴啊,這些都是一紙空文。在那種環境中,在押人員每天只能是提心吊膽的過,被罵被欺負,被虐待,被打是再平常不過的事。

陳炳貴的父母已七十多歲,白髮蒼蒼,是靠種田為生的農民,眼看著公安把他們心愛的兒子抓走後,整日提心吊膽,吃不好,睡不好,日夜盼著兒子回家。當兩位老人得知他們的兒子被公安銬在凳子上兩天冷凍時,兩位老人淚流滿面,為他們兒子十分擔心。
陳炳貴的三個可愛的孩子知道他們的好爸爸被抓走後,整天都沒有笑臉,承受著失去爸爸的痛苦。可憐的孩子受到驚嚇後,時常處在驚恐之中,有時眼光流露出驚恐的眼神。

陳炳貴被非法刑拘37天,廉江市檢察院以證據不足,不予逮捕,陳炳貴在2019年11月12日被釋放,所謂「取保候審」。

修煉法輪大法、按照真、善、忍做人,福益家庭社會,提升大眾道德,不僅是合法的,而且應該受到表彰;法輪功學員根本就不應被抓被關押。法輪功學員堅持正信、講清真相,不僅是作為受害者討還公道,也是在匡扶社會正義,維護社會良知,也是應當受到憲法與法律保護的。

中共江澤民集團發動和維持的這場群體滅絕性的迫害,給上億法輪功修煉者和他們的家人帶來巨大的苦難。同時,這場對無辜好人的迫害也使中國的法制越發黑暗,也使中國社會的道德越發淪喪。所有的中國人都是這場迫害的受害者。希望有關部門、有關人員能維護善良,儘快從中共江澤民集團的操縱中解脫出來,拿出自己的勇氣與良知,給子孫後代開創一個公平、正義的生活環境。試想一想:做好人遭迫害、講真話遭迫害的社會,可不可怕?你願意你的孩子生活在那樣的社會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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