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給父親做飯母子被判刑五年 律師強烈要求二審開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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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慧網二零一九年十一月十二日】(明慧網通訊員廣東報導)二零一九年十一月六日上午,家屬聘請的三位律師在廣東茂名市第一看守所會見了林麗珍與她兒子吳朝棋,得知林麗珍被逼迫做奴工,裝面膜紙。倉頭和警察還諷刺、挖苦、嘲笑、侮辱林麗珍做工做得慢,不完成任務。林麗珍的律師會見完後,立即向看守所駐所檢察官反映林麗珍在倉裏被虐待的情況,希望能得到糾正。

十一月六日下午,茂名市電白區法輪功學員林麗珍家屬聘請了四位維權律師來到茂名市中級法院,要求見法官張書銘。法官張書銘不敢出來見律師。

在到茂名之前,律師就已經給張書銘法官約好了見面時間,這一天的下午三點,就是在律師們進入茂名市中級法院大門時,律師給張法官打電話時,張法官都答應見律師。可是,律師們進到接待室後,等了一會,張書銘的助理鄧雅麗才出來對四位律師說:「張法官臨時有事不能來」。律師們問張法官的手機電話,助理也不告訴。律師們很生氣的說:「我們四個律師從四個方向來到茂名,來之前就與張法官約好了這時見面,為甚麼不出來?這麼不守信用」。律師們要求見法院院長林建輝,院長也不見。

為了給法官張書銘留個話,助理鄧雅麗和書記員陳燁給律師做了一個簡短的接待筆錄,律師們向法院表達了要求法院開庭的意見。律師們說(大意):我們來之前一段時間,已經向中級法院張書銘法官提交了開庭申請書,開庭的具體理由我們已經在申請書上寫得很清楚。我們強烈要求法院開庭審理此案,否則,此案事實無法澄清,一審法院的錯誤無法糾正,容易造成冤假錯案,到時我們都會提交書面法律辯護意見。

以「秉公執法」為尊嚴的茂名市中級法院的法官和院長,對遠道而來的四位律師都不敢見,是何原因?

在迫害法輪功學員二十年的邪惡運動中,茂名市中級法院對本地區一審法院冤判69樁法輪功學員的所謂「案子」都是維持原判(根據明慧網報導出來)。也就是說,對一審法院69樁法輪功學員的冤假錯案,茂名中級法院都是維持原判。現在,茂名市中級法院面對電白區610精心策劃、構陷電白區法輪功學員林麗珍一家三口的冤假錯案又是如何處理?正義的人們等待著茂名市中級法院法官張書銘,法院院長的覺醒。

二零一九年七月五日,廣東茂名市茂南區法院在茂名市第一看守所對非法關押十個月的廣東茂名電白區法輪功學員林麗珍一家三人非法庭審。五位律師以法律為準繩,以事實為依據,為林燕梅、林麗珍、吳朝棋三人做了有理有據的無罪辯護,當庭要求無罪釋放三位法輪功學員,並要求政府給予三位法輪功學員國家賠償。

可是,二零一九年八月十三日上午九點,茂名市茂南區法院主審法官柯學軍非法宣判:林燕梅被判刑四年六個月,罰金八千;林麗珍被判刑五年,罰金一萬:吳朝棋被判刑五年,罰金一萬。審委會由茂名市茂南區法院十九個法官組成:梁旭有(院長)、張衛東(副院長)、李傑(副院長)、陳偉東(副院長)、蔣萍(辦公室主任)、梁長風(立案庭庭長)、李欽明(民三庭庭長)、譚衛(專職審委)、姚健(專職審委)、陳耀榮、李忠興(執行局局長)、江國偉(少年庭庭長)、黃波(民二庭庭長)、楊美安(民一庭庭長)、劉映霞(行政庭庭長)、陳權(審監庭庭長)、柯學軍(刑庭庭長)、李志強(執行局副局長)、凌志青。公訴人:茂名市茂南區檢察院 高金生、張曉麗。主審法官:茂名市茂南區法院 柯學軍。審判員:茂名市茂南區法院 江國偉、周晉鋒。書記員:茂名市茂南區法院 劉丹。

連律師都感到驚訝,判這麼重。林麗珍只是去父親家為父親做飯,吳朝棋上班中午休息去外公家吃飯,公安警察、檢察官就把林麗珍父親家抄的法輪功資料,用來構陷林燕梅、林麗珍倆姐妹和林麗珍的兒子吳朝棋。三位當事人當庭表示不服判決,要上訴。林麗珍家屬聘請了四位正義維權律師繼續維權。

關於林麗珍與兒子吳朝棋、妹妹林燕梅遭受的迫害情況,請見明慧網相關文章《給父親做飯被抓 律師要求無罪釋放》《廣東青年去外公家吃飯被抓捕 家屬請律師維權》《兩女兒與外孫被警察綁架 85歲老人以淚洗面》《廣東林燕梅被迫害致高血壓 聘請的律師被抓》《茂名三人面臨非法開庭 法院拒絕律師辯護》
等。

參與迫害林燕梅、林麗珍、吳朝棋的相關單位和個人:
茂名市國保支隊會同電白、濱海新區兩級國保部門、濱海新區電城派出所、電白公安等聯合綁架林燕梅、林麗珍、吳朝棋三人。
廣東省茂名市濱海新區政法委書 劉芳
廣東省茂名市政法委書記 趙廣輝
廣東省茂名市610辦公室主任 黃鑫
廣東省茂名市公安局濱海新區公安分局電城鎮派出所:電話 0668 5342318。
辦案負責人 所長:溫木生,二級警督,警號:224467,電話:13702898756,負責全面工作。(直接參與迫害法輪功學員)
辦案負責人,科員:楊桂添,二級警司,警號:224565,電話 :13929794110,0668 5342318.(直接參與迫害法輪功學員)
科員:高俊明,三級警督,警號:224735.(直接參與迫害法輪功學員)
科員:盧俊宇,二級警司,警號:225923.(直接參與迫害法輪功學員)
科員:凌亞會,二級警督,警號:224570。
科員:鄧 政,二級警司,警號:225930.(直接參與迫害法輪功學員)
科員:鐘那生,三級警司,警號:225941.(直接參與迫害法輪功學員)
科員:黃湛文,三級警司,警號:225947。
科員:梁勝盛,二級警督,警號:224594。
濱海新區公安分局 陳客明 、楊勤華、李振峰(直接參與迫害法輪功學員)
茂名市邊防大隊長:吳海晶

茂名市公安局濱海新區公安分局:
局長:毛繼軍 (直接參與迫害法輪功學員)
副局長:陳晉權 (直接參與迫害法輪功學員)
副書記、政委:施宜明 (直接參與迫害法輪功學員)
鄧警察,警號:225921 。
濱海新區公安分局國保大隊 楊勤華 (610人員,直接參與迫害法輪功學員)
610警察:李振峰,陳客明。
濱海新區電城鎮綜治辦:謝振坤
王繼偉 13802408345

構陷林燕梅一家三人的人員:
1、黃炳添,男,24歲,大專,一九九三年十月二十日出生,電白區水東鎮東陽北街社區居委會治保主任電話:15219915815.家庭住址:廣東省茂名市電白縣村仔鎮清泉街5號。
2、林小英,女,47歲,一九七零年十二月十一日出生。現住地址,廣東省電白區水東鎮東陽北街社區居委會幹部,電話:15976574067.家庭住址:廣東省電白縣水東鎮澄波街新弄18號。
3、楊芳,女,大專,一九六七年二月六日出生,林麗珍父親家鄰居,現住地址:廣東省電白縣東陽北街18號,聯繫電話:15976563863。
4、誣告人:姚康,男,83歲,小學文化,家住:廣東省茂名市電白縣電城鎮北街電星巷9號。此人接到法輪功學員發給他的救人的真相資料,他鬼迷心竅地去電城派出所誣告。

茂名市公安局電子數據檢驗鑑定中心負責人:李福華,技術員:李先成、李超。

廣東省茂名市公安局電白區公安局分局國保大隊:
大隊長 陸尚輝 13902511787 (策劃、綁架法輪功學員)
指導員 曾超平 13542390907
副隊長 樑子輝 13927566999
副隊長 陳勃 13902517683
潘日清 13702896018
施兆書 13809786650
指導員 吳偉強
警察:蔣耀葵、馮衛強、麥蔓、潘概、朱娟、黃海斌、王健
電白區黃嶺派出所:0668-5750110
電白區法制局 凌雲志 、陳平湖 。
電白區檢察院控申科科長 蔡小升、副科長 賴小清、科員:趙鵬。
廣東省茂名市電白區水東鎮政法路10號。水東鎮迎賓大道檢察院檢察長:鄭超民。
水東鎮長:彭永雄,水東鎮書記:陳偉敏,鎮綜合辦公室:唐飛鵬,電話:18926708123。
陳昌興(電白610主任):13580098668 (策劃、綁架法輪功學員)
水東鎮610書記:譚文,13809787588。
馮翠雲(股長):0668-5115308/13929787669 (直接參與迫害法輪功學員)
陳福海:13509912088
地址:茂名市電白區向洋大道向陽路區政府人大辦公樓 郵編:525400。

茂名市第一看守所:
電話:0668-2728310
地址:茂南區山閣鎮金塘嶺村 郵 編:525026
茂名市第一看守所人員名單:
正所長 龍凱 警號 220076 (負責全面工作)
副所長 伍小軍 警號220030辦0668-2728309
副所長 李樹毅 警號220481辦0668-2728303
教導員 梁軍 警號220532辦0668-2728308
副所長 唐建光 警號221008辦0668-2728318
副所長 張應義 警號220358辦0668-2728319 (管生產的所長)
副所長 黃邦志 警號221085
警察 范詩柳,警號 221867 (直接參與迫害法輪功學員林燕梅的管倉警察)
在倉裏虐待林燕梅的犯人叫吳彤,犯人叫郭火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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