修大法放下利益之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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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慧網二零一九年十月六日】

修大法放下利益之心

文:黑龍江大法弟子清清

我是一九九七年冬月中旬得的法。我不是因為有病學的大法,我是看到妻子原身體不好,得法後身體好了,這樣我也走入大法修煉了。

得法前,我的脾氣也挺不好,有時誰要說不符合自己心意的話,也會發火;得法後,在法上心性得到昇華,在遇到心性考驗時自己能想到法而向內找,不發火了。

我是種地的,常給別人打工幹一些種地的活。有時也會有心性上的考驗,比如,我給別人種地時,他挑三揀四的,在算工錢時,常人總想少給點錢,往下抹往下壓,我從不計較,給多少算多少。

還有一次,我給別人種地時,這人叫我佔點別人的地壟,我不想這麼做。這人就和我吵架,說我種地種錯了,說這地不能種了。我沒有和他生氣吵架,我就領著這人到地裏從這頭走到那頭,我跟他講:你的地和別人家的地,界限非常清楚,我不能像你要求的那麼做,你要實在要我這麼做,我就不能幹你這活了。這人無話可說了,也只好叫我按照原計劃種了。

還有一家,我和兒子給他種地,從種地到噴藥,最後幹完活,這人這麼挑剔那麼挑剔,說這地種的不好,後來說是我兒子幹的,就想不給錢。我想起了師父講的:「我們煉功人怎樣對待失與得?這和常人不一樣,常人想得到的就是個人的利益,怎樣過的好,過的舒服。」[1]我對那人說:「我給你種這份地,我們不要錢了。」那人聽了之後甚麼也沒說。到秋季收割以後,賣完糧,那人把錢送來了。

我以後好好修煉,做好三件事。謝謝師父!謝謝同修!

「到哪去找這麼好的保管?」

文:四川大法弟子

我是一九九七年開始修煉法輪大法的,修煉前,我也是一個比較自私的人,在利益面前,損公肥私,看到別的同事比我多拿錢,我心裏總是不平衡,有機會的話,還是會去謀取私利;由於工作性質,我經常都要加班到很晚才回家,加班又沒有加班費,心裏很不高興。

修煉法輪大法後,師父告訴我們不失不得的道理,我明白了做了壞事要損德。從此以後發自內心的再不去做那些損公肥私的事了。

我在廠裏當保管,歷年來那些保管們,只要把賬做平,賬物相合,就算是可以了。我修煉法輪大法之前,也和她們一樣,隨著社會道德一日千里的往下滑著,只要貨物和賬一致,就行,經常有多出來的貨物就想辦法把它變成現金,歸為己有,這樣也平衡了一下那種得不到而不平衡的心理,還覺的自己聰明,想著法的掙錢。

修煉法輪大法後,隨著不斷的學法,嚴格按照法輪大法「真、善、忍」的標準不斷做個好人,更好的人,工作上兢兢業業,經常需要我加班心裏也想得通了,也不去抱怨了,再遇到多出來的貨物就把它作為一種收入做入帳上,這種行為在我們廠裏可能是第一例,我們每個月要做報表,廠長也要看,我的這種行為,廠長默默的記在心裏。單位上的人都知道我修煉法輪功。

一九九九年七二零,江氏流氓集團開始迫害法輪功後,我仍然像迫害沒有發生之前一樣,天天有空的時候就坐在庫房裏看《轉法輪》,廠長經常到庫房裏來查看,看到我看書他也沒說過我半個不字,我為廠長能善待大法弟子而感到高興。

二零零零年六月,我到北京為法輪功討公道,走之前想到廠長對大法還是有很正確的態度,不想因為我去北京而讓上級領導難為廠長,我就寫了辭職報告才去北京(當然現在看來還是法理不清晰,沒有做到全盤否定舊勢力的安排)。

從北京回來後,我想到我已經辭職了,就沒有去上班了。有一天廠長跑到我家裏來,問我怎麼不去上班了?我說已經寫了辭職報告了。廠長說:「你寫那東西還放在我辦公桌上,當時局裏面專門跑來叫我在辭職報告上簽字開除你,因為你自己也寫了辭職報告,他們正好找到藉口開除你。我對他們說:『憑甚麼開除他,沒有功勞也有苦勞,我到哪裏去找這麼好的保管?』所以我就是不簽字。這件事情後來就不了了之。」

這樣我就又正常上班了。我為廠長能在邪黨的迫害下還能對大法弟子有個正確的態度,在關鍵時候能對大法生出正念,保護大法弟子而感到無比的欣慰,這個生命在大法面前已經擺放好了他的位置,他一定會有一個好的未來。

其實大法弟子在生活中、工作中、社會中、家庭環境中正的表現本身就是真相,就在破除邪惡的謊言,救度著有緣的眾生。大法弟子本著大法「真善忍」的標準要求自己,在實踐中踐行著,大法的美好就會通過大法弟子的言行展現給世人,讓世人看到大法的美好從而得以救度。

註﹕
[1] 李洪志師父著作:《轉法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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