堅守真善忍 抵制名利誘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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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慧網二零一九年十月三日】一九九六年,我開始修煉法輪功,明白了一些大法的法理,逐漸的把人中的名、利看淡了,遇事能先想到自己是修煉人,要為他人著想。

一、「從來沒聽說給錢不要的」

二零零一年放年假,我因不寫「不上北京保證」,被社區、派出所等幾人強制送進瀋陽市和平區610洗腦班。十五天後,廠裏的幾位主要領導去看我,廠長利用長工資、進科室等條件誘惑我放棄修煉,都被我拒絕。在利益誘惑面前,我堅守真、善、忍,法輪功我是修定了,請求廠長開除我吧!允許我辦辭職也行,我不能眼看江澤民利用我的個人信仰威脅廠長,扣押職工獎金。廠長說:不行!幾天後,廠辦主任開車把我接回。

我以一個修煉人心態做好本職工作,得到廠領導及職員們的認同、好評。

二零零三年單位買斷,按工齡給一部份補償。老職工上訪,因為我單位是屬於高溫有毒的企業,文件規定,退休年齡按四十五歲。經廠部領導查證核實全廠只有我一人符合條件,我當時正在廠辦公大樓打掃衛生,說白了,就是被監控。

包管我的正是廠勞資處長。處長勸我:你先買斷,能得兩萬元,然後我再給你辦退休,一舉兩得。我笑笑說:「處長,我先謝謝你的好心,要是如果我沒修大法,你讓我這樣做,我會重禮答謝你,可我今天是修煉人,得法,知法,我必須按照大法師父講的失與得的法理去做。兩萬多元錢對於我這個靠工資生活的來說,可不是個小數啊!但我不要,你就按照上級文件給我辦退休吧!」處長笑笑說:「從來沒聽說給錢不要的。」

就這樣,幾個月後,我退休了。廠長卻說:「你即使退休,也不能離廠,像你這樣細心工作的人找不到,甚麼時候我走你再走。」就這樣,我退休後,又在工廠幹了三年。

二、師父為我淨化身體

我第一次看師父的講法錄像,第四天晚上睡覺,朦朧中感覺到有兩隻大手,分別在我的兩肩「喀喀」拍打,第二天我早晨起床,身體特別輕鬆,從那以後,我曾經日日靠「滅痛靈」、「腦清片」控制的肩周炎、頭痛都不見了。

師父講:「我這裏不講治病,我們也不治病。但是真正修煉的人,你帶著有病的身體,你是修煉不了的。我要給你淨化身體。淨化身體只侷限在真正來學功的人,真正來學法的人。我們強調一點:你放不下那個心,你放不下那個病,我們甚麼都做不了,對你無能為力。」[1]

修煉大法二十多年了,我堅信師父、堅信大法,我是真正修煉的人,一片藥沒吃過,基本每天我都堅持學法、煉功,特別愛打坐,我真的親身受益,達到無病一身輕,我得到了無價之寶。

修煉人是不打誑語的,因為這是我的親身經歷,二十多年,我是怎麼走過來的且不細說,古人都講:「大恩不言謝」,我在大法中受益這麼多,當法輪功被迫害、大法被誣蔑時,如果我不走正,不修好自己證實法,怎麼符合做人的道理呢?我用我的醫保卡證實,我為國家節省多少醫藥費,為醫保費的運作也起了一定的作用,為我的親人減輕多少負擔。有人勸我把醫保卡裏的錢提出來,或買保健品、生活用品等,嫂子也想要用,都被我一一說服。有人說我修傻了,錢不要,讓國家佔便宜,我是修煉人聽師父話,遵守國家法律,師父說:「心懷真善忍 修己利與民」[2]。我聽師父的話做更好的人。

法輪大法是一切美好和幸福的源泉,我能做的就是讓大家知道法輪大法好,並把法輪大法的美好傳遞給每一個善良的人!

註﹕
[1] 李洪志師父著作:《轉法輪》
[2] 李洪志師父詩詞:《洪吟》〈圓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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