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情是這樣的:二零一五年九月三日蘇青華被成都市高新區警察非法抓捕,關押在成都市郫縣看守所,同年十二月二十九日又被成都市高新區法院非法開庭並被冤判三年徒刑,蘇青華不服判刑向成都市中院提起上訴。
此案例內容請見明慧報導《成都市新都區蘇青華被非法判刑三年》
因為是冤判,中共公檢法找不到證據,在二零一七年八月十一日無罪釋放蘇青華。蘇青華在此被迫害期間的遭遇請見明慧報導《被非法拘禁近兩年 成都市蘇青華終獲釋》。
被酷刑折磨了近兩年時間,蘇青華身心受到了很大的摧殘。蘇青華回家後學法煉功,身心很快恢復了健康。
二零一八年上半年,蘇青華準備申請經濟賠償。通過諮詢成都市中院,蘇青華將《申請》寄到了成都市高新區法院;通過電話查詢:成都市高新區收到了蘇青華的《申請》,並在四月十三日立案,同時蘇青華被告知立案庭法官:朱法官(電話:028-85130760)、主審熊秋豔法官(電話:028-85311051)、助理趙法官(電話:028-86050207)
隨後蘇收到了成都市高新區法院寄來的法律文書:「成都高新技術產業開發區人民法院送達回證」及「成都高新技術產業開發區人民法院訴訟參與人紀律告之書」。
收到這些資料後,蘇青華打電話諮詢這三位法官,他們都說:「有這事,在家等消息。」
蘇青華在網上查詢從立案到開庭時間是兩個月,他又給這三位法官打電話,結果一個都打不通。
七月十一日,蘇青華再打電話至這三位法官,結果是全部否認,說「沒這事」,其中有一位法官已調走。
在這種情況下,蘇青華向北京最高法院告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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