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dvertisement


黑龍江東寧市呂樹彬被迫害致死(圖)

Twitter EMail 轉發 打印
【明慧網二零一八年六月七日】(明慧網通訊員黑龍江省報導)牡丹江市東寧市法輪功學員呂樹彬,五月十七日被呼蘭監獄所謂「保外就醫」放回來時,已經完全不能自理,瘦得皮包骨了,但是肚子卻腫得很大,肚子上的皮膚像是要撐裂了,腿和腳也都腫得厲害極了。

呂樹彬被非法抓捕之前
呂樹彬被非法抓捕之前
呂樹彬被接回家之後
呂樹彬被接回家之後

在家裏,呂樹彬也吃不下甚麼東西,歪一會兒,坐直一會兒,不停地這麼折騰,每天睡很短的時間,甚至無法入睡。經歷了十二天極度的痛苦後,他於五月二十九日凌晨含冤離世,終年五十六歲。

呂樹彬二零一二年開始修煉法輪大法。他是東寧第一個利用沼氣種植綠色蔬菜的人,當時電視台兩次採訪他。有買了他柿子的人說:「買了這種柿子,我們家都不用買水果了」。後來他們家用溫室大棚種蘑菇,他種出來的蘑菇也特別好吃。

修煉大法之前,呂樹彬的脾氣很不好,常因為一點類似的小事就動手打妻子女兒,有時把家人打的都躲出去。在外面也脾氣暴躁的出名,曾有一次因為交警執法不合理,他開著三輪追趕交警要撞人家。修煉之後,他遇到事情,會想到忍,會克制自己的脾氣,也不亂動手打人了。即使後來在監獄中,每次打電話或者和家人見面,都會關心丈母娘的身體和生活(其他老人都過世了)。

二零一五年二月二日上午,呂樹彬、蔣文華、張忠等七位法輪功學員去林區中股流和三節砬子等地送新年福字、真相資料等,在回來的途中,在三節砬子被不明真相的人誣告,被綏陽林業公安局綁架、非法抄家、構陷。綏陽公安局從呂樹彬的伙食費中扣了五百元,給呂樹彬檢查身體,診斷書卻一直沒有給家屬。

二零一五年七月九日,綏陽林業法院對這七位法輪功學員非法開庭。開庭前,綏陽公檢法部門如臨大敵,在法院的東西兩邊的主道共設了四個關卡,七位法輪功學員每家只能進去一位家屬。律師們在法庭上據理力爭,從法律、人權等多方面對法輪功學員做了無罪辯護。法院拿出所謂的「證據」時,律師拿著一張新年「福」字對在場的所有人說:這就是我的當事人所謂的犯罪證據,你們看好這是個「福」字,過年送福多吉祥,四面寫的「真善忍好」,如都能做到「真善忍」不好嗎?我的當事人被迫害到站不起來,不能走路,他卻不恨任何人。

綏陽林業法院無視法輪功學員修心行善,無視了送福字和資料沒有破壞任何法律實施的事實,以利用邪教組織破壞法律實施,來定了罪,非法判七位法輪功學員,其中呂樹彬被枉判三年半。

在綏陽看守所期間,呂樹彬被檢查出來股骨頭壞死,必須拄枴才能走路,本不該將人送到監獄,但還是送去了。監獄本該拒收,但是牡丹江監獄和呼蘭監獄,都收了人。在牡丹江監獄存了五百元錢,說可以轉到呼蘭監獄,後來這筆錢也不知道哪去了。

在牡丹江監獄所謂「集訓」三個月,呂樹彬被轉到呼蘭監獄,又集訓三個月,一直在十五監區。當時家人要求保外就醫,監獄不讓,說不夠條件。

在呼蘭監獄的時候,二零一七年四月,因煉功挨過王濱東的打,導致眼底出血。二零一七年還從家人給存的錢中,強制拿出二百元交了醫療保險。

二零一八年二月,呂樹彬打電話回家,說身體狀態不好,不愛吃東西,嘔吐,腿也腫了。

四月三日,家屬會見的時候,就看到呂樹彬非常消瘦了。

四月二十三日,監獄來電話,說是肝硬化,來電話說腿和肚子腫,要兩千元錢檢查身體。(其實這之前監獄就有義務領人檢查,但是沒有去,也應該是監獄花錢。)家人給寄了錢之後,監獄才領人去檢查。在監獄也應該是國家財政出錢治病,況且還有醫療保險。

四月二十六日給家屬打電話,說情況不好,讓去見見。

四月二十八日,家屬看到呂樹彬,就瘦的十分厲害了,肚子也腫的厲害,吃不了東西,也疼的睡不好覺,當時說只能睡兩三個小時。當天才做的穿刺。在監獄醫院存了七百元,說是買東西吃的錢,最後也沒退還。

五月二日,監獄打來電話說,確診為肝癌(腺癌),腎左側積石,腹腔積水。呼蘭監獄為了不承擔責任,主動說給辦保外就醫。給東寧司法所的文件(《擬暫予監外執行罪犯調查評估委託書》)日期寫的是五月四日,東寧司法所直到八日才接到了紙質文件(四日可以快遞過來文件,可是派的人卻是八日才送到東寧),東寧司法所十日才開始找家人了解情況。

直到五月十七日,呂樹彬才被放回來。當時,人已經完全不能自理,瘦的皮包骨了,但是肚子卻腫的很大,肚子上的皮膚像是要撐裂了,一直坐立不安,每天睡很短的時間,甚至無法入睡。呂樹彬於五月二十九日凌晨含冤離世。

在這個日漸自私的社會,能在過年期間給世人送去福字,送去真相資料,難不難得?他們不知道有迫害嗎?不知道坐在家裏躺一會兒舒服嗎?可是這些法輪功學員去了,沒想著自己,想著的是鄉親們,想著他們能得福報,想著他們可別跟著共產黨的謊言不小心做了壞事……可不幸的是,真的就有被謊言矇蔽了的人舉報了他們。更多可悲的人,從公安局到檢察院、從檢察院到法院、從法院到監獄、從監獄到司法所,一步一步,所有的人似乎只是做了自己的「工作」,就參與到了迫害善良的事情中來。三年多的時間,呂樹彬就從一個健康的人,被迫害致「癌症」去世這一步。

法輪功學員堅持正信、講清真相,不僅是為受害者討還公道,也是在匡扶社會正義,維護社會良知,也是應當受到憲法與法律保護的,根本就不應被抓、被起訴、被庭審。中共江澤民集團對修煉「真、善、忍」的法輪功學員的迫害,顛倒了所有的是非善惡,敗壞了社會道德,同時也使中國的法制越發黑暗,給中國社會帶來了無法估量的損失,從今日中國「假、惡、鬥」遍地,道德淪喪,貪污腐敗,就可以看出來。所有的中國人都是這場迫害的受害者。

(c)2024 明慧網版權所有。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