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四月十三日,我在綿陽火車站乘車,進站口都是用很高端的儀器查驗身份證和車票。當我把身份證和車票放進查驗儀器後,火車站派出所的兩個警察(一個年齡較大,五十歲左右(警號是111038),一個三十歲左右)就讓我把身份證和火車票給他們看一下。我過完安檢門去拿身份證時,他們就要我把手機給他們檢查。下面是我與火車站派出所兩個警察的對話:
警(年輕的):「請把你的手機給我們檢查一下。」
我:「我是中國合法公民,你們是依據哪一條哪一款法律(檢查我的手機)?」
警(年輕的):「我們這是例行檢查。」
我:「例行檢查為甚麼不檢查其他人,只檢查我的?」
警(年輕的):「我們只是抽查,不是所有人都必須檢查。」
警(年紀大的):(語氣很兇悍)「哪一條法律你自己去翻,你不要妨礙公務。」
我大聲的說;「你不要亂扣帽子,你們是執法者,檢查我的手機依據哪一條法律是你們應該出示的,不是應該我去翻。」
年紀較大的警察再一次很兇悍的叫囂:「哪一條法律你自己去翻。」
我也再一次大聲的說:「檢查我的手機依據哪一條法律是你們應該出示的,不是應該我去翻的。」
警察:「你不要妨礙公務。」
我:「你不要亂扣帽子。」
然後我又說:「舉報你們警察違法違規操作的電話是12389吧,我記得不太清楚了。」
年輕的警察說:「你就打110吧。」
我說:「我不打110,舉報警察違法違規的電話應該打12389。」
那個年紀大的警察說:「你不配合耽誤了趕車自己負責。」
我沒理他,就撥打12389:「喂,你好,請問舉報警察違法違規行為是打你們這個電話嗎?」
那邊說:「是。」
我又說:「請問警察在檢查公民的手機時是不是應該出示相應的法律條款?」
那邊說:「是。」
我說:「我在綿陽火車站,他們要檢查我的手機不出示法律條款。」
那邊不吭聲了。但那個年老的警察顯然心虛了,忙著說:「我們是火車站派出所的,火車站沒有這個權力。」
我也在電話上跟著糾正了一句:「火車站派出所」。
那個老警察又忙著說是根據「警察法第××條」,這個我當時也沒聽清,當時也是因為火車時間快到了,正念不足,有的話也沒想起來,就把手機遞給了那個年輕的警察。
他用儀器插上我的手機快速的翻看著,說:「大姐,阿姨,我們就是例行檢查一下。」
我說:「甚麼例行檢查?你們就是針對法輪功的。我很懷疑你們是在往我的手機上安甚麼不好的軟件。」
老警察說:(已沒有開始那麼囂張)「法輪功的才更要檢查。」
我又大聲的質問他:「你說法輪功的更要檢查?你依據的是哪一條法律?法輪功違反了哪一條法律,你指出來?」
他這時只是小聲的自我解嘲的嘟噥著:「他們還在相信這個神話。」
這時那個小警察又說:「我們只是例行抽查,今天都查了二十多個了,不是針對你的。這又不是拍電影,哪有那麼危險(指我說的在手機上安裝不好的軟件)嘛。」說著就把手機遞給了我。
從這件事中我悟到,我們每個法輪功學員面對迫害的時候都應該發出純正的念頭,正氣十足的善用法律條款來制約他們的違法行為,制止他們的違法行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