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dvertisement


吉林省檢察院副檢察長吳長智遭惡報落馬

Twitter EMail 轉發 打印
【明慧網二零一八年十二月七日】據中共官方吉林省紀委監委十一月十三日消息,吉林省檢察院副檢察長吳長智涉嫌「嚴重違紀違法」,正被紀委審查和監察委調查。

吳長智,男,五十六歲,吉林磐石人,落馬前任吉林省檢察院副檢察長。據中共官方資料顯示:吳長智多年來在吉林省政法系統長期參與迫害法輪功,且身居要職。其人曾於二零零一年十月至二零零四年三月,任樺甸市委副書記;二零零四年三月至二零零六年九月,任樺甸市委副書記兼政法委書記; 二零一一年一月至二零一四年一月,任松原市檢察院檢察長;二零一六年十一月至二零一八年十一月,任吉林省檢察院副檢察長。

據明慧網資料搜索顯示,吳長智在任職樺甸市副書記兼政法委書記期間,樺甸市發生魏淑華、高瑞、柳淑珍、公茂強、盧春蓮、劉玉和等多位法輪功學員遭綁架強制洗腦迫害等多起惡性事件,明慧網文章《吉林樺甸市「六一零」綁架多名大法弟子強制洗腦》和《吉林樺甸市紅石鎮洗腦班迫害大法弟子更多詳情》有詳細報導。

吳長智在任職松原市檢察院檢察長期間直接參與迫害。據明慧資料記載:吳長智在職期間,松原市法輪功學員華玉茹於二零一零年一月二十九日被錦州市公安局國保大隊綁架,同年十月二十六日,她的丈夫馬子富又遭市公安局、古塔公安分局綁架。兩人被非法關押在錦州市看守所一個月後,被分別劫持到瀋陽馬三家勞教所遭迫害。二零一一年三月二十四日,松原公安局將倆人從馬三家勞教所又劫持到松原看守所,並非法移交松原法院、檢察院迫害,將華玉茹重判十一年,馬子富重判十年。

據明慧資料統計,吳長智任吉林省檢察院副檢察長期間,吉林省發生多起法輪功學員被非法判刑案例。據《2018年上半年吉林省法輪功學員遭迫害綜述》和《2017年吉林省法輪功學員遭迫害綜述》顯示,吉林省法輪功學員2018上半年被非法判刑19人次,2017年被非法判刑100人次,即2017年至2018年上半年合計119人次法輪功學員被非法判刑。

善惡有報,毫釐不爽。吉林省政法委頭目吳長智參與迫害,自食惡果遭惡報落馬。這是吉林省政法系統繼吉林省政法委「六一零」頭目孫恒山、法院系統長春市中級法院原院長張德友、長春高新技術產業開發區法院院長張鳳軍、德惠市法院院長袁中山、吉林市豐滿區法院院長王君先、四平市中共邪黨政法委書記孫豔軍、吉林省松原市乾安縣法院副院長田博秋等又一參與迫害的檢察院頭目遭惡報。

天網恢恢,神目如電。那些參與迫害的昔日高官,將面臨被終身追查和天理的嚴懲。

(c)2024 明慧網版權所有。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