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dvertisement


內蒙古鄂倫春旗法輪功學員雷秀華被冤判兩年

Twitter EMail 轉發 打印
【明慧網二零一八年十一月二十八日】(明慧網通訊員內蒙古報導)近日得知,被非法關押在看守所一年之久的法輪功學員雷秀華被非法判刑兩年。據悉,雷秀華在海拉爾看守所被迫害得血壓一直高達200多。

法輪功學員雷秀華,五十多歲,家住內蒙古鄂倫春旗大楊樹鎮,二零一七年十一月二十一日,在自家鞋店,被大楊樹鎮橋東派出所警察、鄂旗國保大隊警察綁架,據悉是因為她起訴迫害法輪功的元凶江澤民。

初期雷秀華被非法關押在鄂旗看守所,之後,轉入海拉爾看守所非法關押。

二零一八年三月十五日,鄂倫春旗中級法院通過視頻非法開庭,起初說四十天後下判決,一直無結果。

最近,在海拉爾看守所被迫害一直血壓200多的雷秀華,遭冤判兩年。

在中共對法輪功的迫害中,二零零八年,雷秀華被迫流離失所,靠做點生意維持生活,在進貨途中被綁架,在圖牧吉勞教所被非法勞教三年。二零一一年,在二大隊,雷秀華因不放棄信仰真善忍,經常遭到惡警劉彥指使犯人武晶等迫害,關小號、空中吊銬、背銬、侮辱謾罵等。

(c)2024 明慧網版權所有。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