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dvertisement


唐山市中級法院未經二審將曹進興投入冀東監獄

Twitter EMail 轉發 打印
【明慧網二零一八年十一月二十七日】(明慧網通訊員河北報導)唐山市法輪功學員曹進興一審被非法判刑七年,他上訴至唐山市中級法院。近日得知,中院二審未開庭,亦未通知律師和家人,現曹進興已被非法關押到河北冀東監獄。

曹進興,今年六十七歲,唐山市農機局退休職工。二零一七年六月七日,在中共的「敲門行動」中,他被唐山市路北區文化路派出所警察綁架。警察非法抄家持續了三個小時,家中大量私人物品被搶劫。在警察綁架過程中,曹進興被摔傷,縫了幾針。

二零一七年六月二十一日,曹進興被非法批捕,在唐山市第一看守所被非法關押一年多,後背生了很多皮疹。

一審非法庭審中,辯護律師是法院指派的法律援助律師張立群(音),公訴人是路北區檢察院黃威(音),曹進興被一審枉判七年,之後他上訴至唐山市中級法院。

曹進興上訴後,唐山市檢察院曾派人到唐山市第一看守所見過他。按照檢察院的說法,上訴後,只要檢察院去見他,就應該開庭。可實際情況是,不但沒開庭,而且沒給律師和家人任何信息,就將曹進興關進了冀東監獄,近日,曹進興已經和家人電話聯繫。

至今,家人和律師仍不知道二審結果。中院了結此案的法官李卓說:「我們內部審了一下。」就是根本沒有走二審的法律程序。

(c)2024 明慧網版權所有。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