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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連普蘭店市公安局李新遭惡報喪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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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慧網二零一七年八月十六日】(明慧網通訊員遼寧報導)大連普蘭店市公安局科級職員李新,於二零一七年八月九日,因胰腺癌晚期不治死於家中。這是普蘭店市公檢法系統因迫害法輪功而遭惡報的又一例。

李新,男,五十一歲,大連普蘭店市人,家住普蘭店市富貴南山小區(屬於普蘭店南山社區管轄),李新在普蘭店市公安局屬於科級幹部,積極的配合江澤民集團迫害法輪功,對這些違法命令,不論對錯與否,都埋沒良知並唯命是從。所有被非法勞教的法輪功學員的案卷都經由他親自簽字生效。

據法輪大法明慧網二零一七年八月十一日《大連法輪功學員18年被迫害統計》中報導,從一九九九年七月二十日,中共開始迫害法輪功,大連地區法輪功學員陸續有上千人被勞教迫害,絕大部份被關進大連教養院、遼寧馬三家教養院;部份被關進關山教養院、本溪教養院、瀋陽張士教養院、瀋陽龍山教養院、瀋陽沈新教養院、葫蘆島教養院等,極個別的被關進省外教養院。

十八年來,不完全數據統計顯示大連地區有姓名記錄的共有827人被非法勞教,其中有許多人被多次勞教。

李新怎麼也沒有想到,他失去自己的良知在每一個被非法勞教法輪功學員的案卷上簽字的時候,就已經給自己的積累了重大的罪業。

二零一七年八月九日,李新經歷了數月的胰腺癌折磨,在苦不堪言的痛苦中死於家中。

這是每一位法輪功學員都不願意看到的結局,「善惡有報」這是天理!在此也向普蘭店市所有的公檢法的朋友叮囑幾句:請立即停止對法輪功學員的騷擾和迫害!

法輪大法是佛法修煉,但是江澤民與中共邪黨一直都在找人替他們承擔所犯下的滔天罪行,你們可以利用職務之便保護大法弟子,這樣神佛就會賜予你們福報。善待大法弟子,就是對自己的生命和自己的家庭真正的負責任。

(c)2024 明慧網版權所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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