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長春市法輪功學員2017年上半年遭迫害概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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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慧網二零一七年七月二日】(明慧網通訊員綜合報導)據明慧資料不完全統計,2017年1-6月,吉林省長春地區兩位法輪功學員劉淑豔、于桂香被迫害致死,王彩霞等二十八人遭非法判刑或非法開庭,李玉芳等九十四人次遭綁架,其中至少有五十八人已回家。此外,法輪功學員韓慧珍等二十四人次遭騷擾。

一、迫害致死案例

1、劉淑豔被迫害致死

長春市榆樹市現年六十一歲的法輪功學員劉淑豔,二零一七年四月二十一日被吉林省女子監獄迫害致死。劉淑豔二零一五年十一月二十六日被長春市榆樹市刑事偵查大隊二中隊長閆國輝和管瑞川從山東綁架、構陷,被非法判刑三年,於二零一六年七月七日被劫持到吉林女子監獄迫害。

劉淑豔在吉林省女子監獄因絕食反迫害,遭受強行灌食十二天,關小號十天等迫害下,已經奄奄一息,被吉林省女子監獄於二零一七年四月二十日送往吉林省醫院治療,經過化驗、採血等處理後方才通知家屬,沒等家屬到場就急於動手術,監獄六一零和醫院方面用恐嚇的口氣在電話裏強制要劉淑豔的女兒表態馬上動手術,家屬考慮到邪黨江澤民政法系統和醫院這些年來活摘法輪功學員器官的事頻頻發生,就在電話裏強調,家屬不到場不許手術。

劉淑豔的女兒趕到醫院已經是下午,一看母親劉淑豔已經不行了,意識不清,脈搏跳動微弱,就剩一口氣了,當劉淑豔女兒問大夫手術的成功率是多少時,大夫卻說:「我不能說成功幾率有多少,如果說成功率百分之九十,那百分之十叫你攤上算你倒霉。」劉淑豔女兒與警察交涉辦轉院,回當地救治,監獄警察說保外就醫手續沒下來,監護權不在你那。就這樣被他們拖到第二天下午一點多鐘才辦完保外就醫,吉林女子監獄才同意家屬把人接回來。

回來後當地的醫生說沒有希望,不久劉淑豔於四月二十一日晚八點五十分含冤離世。

劉淑豔一九九八年修煉法輪功,獲得身心健康。一九九九年七月中共迫害法輪功後,劉淑豔曾遭惡黨多次迫害,給家人和自己身心都造成嚴重傷害和摧殘。二零零四年十一月份,黑林鎮派出所孟所長帶四、五個警察抄家,把她綁架到榆樹拘留所,六、七天後非法勞教一年,關進長春黑嘴子勞教所迫害。

酷刑演示:打毒針(注射不明藥物)
酷刑演示:打毒針(注射不明藥物)

二零零九年四月十九日,劉淑豔去發真相資料時,被黑林子派出所警察李偉、崔廣來和司機彭顯明綁架,關押在看守所。劉淑豔絕食抗議非法關押,被綁在床上,每天打七、八瓶不明藥物,臉、身體開始浮腫,噁心嘔吐。七、八天後他們又換了一種藥物,打上後劉淑豔就心難受,劇烈噁心嘔吐,坐臥不安,睡不著覺。才兩、三天的時間,劉淑豔被迫害的奄奄一息,生命垂危,警察怕她死在看守所,被公安局勒索了家人一萬五千元錢(包括保證金兩千元,人情費一萬三千元)才將她放回。回家後不堪騷擾,她被迫離家出走。

二零一五年十一月二十六日,榆樹市刑事偵查大隊二中隊長閆國輝和管瑞川去山東孤島將長期流離在外年近六十歲的劉淑豔綁架回榆樹市,非法關押在看守所。劉淑豔被關在看守所五個月時,一雙兒女幾次想見母親都沒見到。後來他們給母親聘請北京律師,可是,檢察院辦案人趙鐵奇以各種理由推脫不見律師,在電話中對家屬大吼不見家屬,匆忙把案卷移到法院。律師又去法院遞交手續,可是法院辦案人張立國百般刁難,阻止律師接卷,「理由」是不許外地律師到榆樹為法輪功辯護。家屬到榆樹當地律師事務所請當地律師,可是當地律師說,上邊規定為法輪功辯護的律師得是中共黨員,我們律師事務所的都不是黨員,不能為法輪功辯護。

繼二零一六年三月二十九日榆樹法院非法對劉淑豔的庭審後,法院又於四月十一日下午四點鐘開庭,宣判劉淑豔三年徒刑。劉淑豔不服非法判決,提出上訴。二零一六年五月十五日,長春中級檢察院、法院非法書面裁決劉淑豔的上訴案,維持原判。劉淑豔於二零一六年七月七日被劫持到吉林女子監獄迫害,八監區為「轉化」劉淑豔,每日長時間強迫坐小板凳,不讓隨意購買生活用品。當家人接見時,問起在裏邊的具體情況,劉淑豔幾次欲言又止,表示電話有監控,不便說。

劉淑豔在吉林女子監獄遭迫害,不到一年時間,便於二零一七年四月二十一日晚含冤離世。

2、于桂香被綁架五天遭迫害致死

長春市九台區今年六十五歲的法輪功學員于桂香,二零一七年六月十六日被綁架,被非法關押在九台拘留所,六月二十日被迫害致死。二零一七年六月十六日,于桂香老人將自己修煉法輪大法後的身心受益,和法輪大法真善忍法理的美好講給他人時,被受中共邪黨謊言宣傳迷惑、不明真相的人舉報,被非法抓捕。在製造的一系列所謂「證據」下,關押到九台馬家崗子拘留所遭受迫害。

老人在非法迫害面前拒絕任何簽字,照相和按手印等審訊和迫害程序,而九台公安局和拘留所仍然對老人構陷罪名,非法關押,而且九台馬家崗子拘留所沒有對老人做任何體檢程序,不顧老人因審訊造成的身體不正常狀態強行關押到拘留所。 在關押的前兩天,老人出現身體嚴重的不正常狀態,報告到拘留所主管部門,希望給老人做必要的檢查或保外就醫。而拘留所和公安部門則互相推諉,瀆職,以各種藉口拖延和不為老人做檢查和保外治療,無視六十五歲老人的不正常身體狀態,強行非法關押,直至六月二十日晚,老人在衛生間中倒下,從此再也沒有甦醒過來。

在老人被綁架關押前,警察給于桂香的兒子打電話,通知被抓信息時,老人的兒子告訴警察,我媽曾患有腦梗和糖尿病,年齡又大,我們父子正在長春做開顱手術,你們不要抓她,而警察和拘留所不顧家人的反對和提醒,沒有做任何體檢,也沒有老人簽字同意,就非法關押迫害,造成老人死亡!

二、非法判刑或非法開庭案例二十八人次

1、王彩霞、劉東洋母女遭非法開庭

二零一七年五月二十七日,長春市法輪功學員王彩霞、劉東洋母女因修煉法輪功,被非法庭審,馬衛和周運昌兩位律師為她們做了有理有據的無罪辯護,使得公訴人和庭長都漸漸的沒了聲音。

王彩霞、劉東洋母女,於二零一六年七月二十一日,被農安縣六一零(中共為迫害法輪功而專門成立的非法組織,凌駕於公、檢、法之上)、公安局刑警隊、國保、警察聯合綁架,非法關押在長春市第四看守所。長春市南關區檢察院於二零一七年二月份將構陷王彩霞、劉東洋的卷宗移交長春市南關區法院。

二零一七年五月二十七日週六早七點開庭,只有庭長、公訴人、兩位律師等,當時只允許王彩霞的兒子一個人進去旁聽。而「610」和警察等人員全部在外面盤查、騷擾來這裏支持王彩霞、劉東洋母女的法輪功學員。

馬衛和周運昌兩位律師為王彩霞、劉東洋做了有理有據的無罪辯護。當開始辯論時,公訴人的多項指控被律師駁回,律師有理有據的辯護,使得公訴人和庭長都漸漸的沒了聲音,公訴人也知道其對法輪功學員的非法指控在法律和事實面前蒼白無力,所以,當第一輪辯論結束後,庭長宣布不進行第二輪辯論。

法輪功學員王彩霞和劉東洋也做了修煉法輪功不違法的發言。

庭審持續了近兩個小時,當天沒有宣布庭審結果。

2、十位法輪功學員崔濤、王成順、李瑞鳳、楊金玉、楊金鳳、等被非法開庭

二零一七年三月二十四日,長春市德惠市法院對被非法關押半年之久的法輪功學員崔濤、王成順、郝傑、馬寶舫、張鳳秋、胡波、李瑞鳳、李紹珍、楊金玉、楊金鳳進行非法庭審,不讓他們自己請辯護律師,都必須由法院自行指派律師。

構陷所謂的「證據」竟然是由國保大隊製作的光盤,大約十盤左右,裏面都是一些模糊不清的截圖。法輪功學員當庭正告他們信仰無罪,沒犯任何法律;法輪功不是×教;希望他們記住「真善忍好!法輪大法好!」

法輪功學員希望開啟他們的良知,完全站在為他的基點上引導他們深思:當歷史翻過這一頁時,你們將怎麼辦?要為自己的將來負責。審判長王榮富推卸責任,辯稱「這是國家的事,由國家負責」,仍然錯用《刑法》300條。

非法開庭時間從早上八點三十分到下午二點左右,中午休息半個小時。在庭審期間,法輪功學員被戴上手銬和腳鐐。

此次庭審審判長由德惠市法院刑事庭庭長王榮富擔任,公訴人是德惠市檢察院起訴二科科長孫勇超,還有德惠市公安局國保大隊婁興岩等。開庭過程中公、檢、法相關人員沆瀣一氣,製造冤假錯案。

法院通知每位當事人只允許兩位家屬出庭,但必須得是非法輪功學員。進庭前還必須得到國保的允許,崔濤的老伴被德惠國保大隊婁興岩當場強行推出門外,楊金玉的母親被國保大隊的指導員魏永生等人拖走不允許進入法庭。

3、長春市汽車廠七十七歲韓蘭被非法冤判一年半

長春市汽車廠法輪功學員韓蘭,於2016年8月13日和常姓法輪功學員一起被警察綁架,後來常姓法輪功學員被放回家,韓蘭被冤判一年半,關押在吉林省女子監獄(地址:在長春市寬城區蘭家鄉的東北方向)。

韓蘭在法庭上堂堂正正地為自己辯護。韓蘭說:「我煉法輪功一週,病好了,能下地走了,身體健康了。法輪功讓做好人。讓我不煉,那不可能。」

韓蘭被綁架後,她老伴的終身癲癇與小腦萎縮病又犯了,最終離開人世,十分遺憾的是,就是在最後的一刻也沒看上獄中老伴一眼。

4、榆樹市法輪功學員鄧麗娟被非法冤判三年

二零一七年一月二十四日(臘月二十七),長春榆樹市法輪功學員鄧麗娟被敦化市法院非法冤判三年,鄧麗娟不服,當場要求上訴。宣判時即沒有通知家屬,也沒通知家屬給鄧麗娟聘請的律師,宣判後才通知家屬,嚴重的違背法律程序。

鄧麗娟一九六八年八月二十三日出生,榆樹市青山鄉三興村人,修煉法輪大法後,身上的疾病在短短的二十幾天內就不翼而飛,一家三口在大法的沐浴下快樂的生活著。一九九九年七月二十日中共江澤民流氓集團迫害法輪功後,鄧立娟和丈夫鄭福祥為了說句公道話,遭受殘酷迫害。鄭福祥在長春葦子溝、奮進、朝陽溝勞教所,受盡了精神與肉體上的摧殘,於二零零四年四月七日被迫害致死。當時鄧立娟被迫流離失所,沒能趕上和他說最後一句話;兒子才十三歲,小小的年齡就只好出去打工掙錢養活自己,後來不幸車禍死亡……

二零一五年八月四日,鄧麗娟在敦化市某小區發大法真相資料時,被敦化市巡警綁架,遭到巡警王飛宇、張志強的酷刑折磨,把酷刑折磨形成的逼供材料報到檢察院,被非法批捕。檢察院辦案人員叫梁二勝,把所謂案件推到法院安排進一步迫害。

5、長春市九台區法輪功學員楊鳳元已被非法開庭

長春市九台區法輪功學員楊鳳元2016年11月16日,利用過年前發放真相台曆,被沙河子楊家村三社不明真相的於景福惡意舉報,被葦子溝派出所所長吳洪傑等人綁架,關押長春看守所,於2017年2月28日被非法開庭,非法庭審一小時後,沒有下判決。

6、長春法輪功學員崔榮華遭非法庭審

長春法輪功學員崔榮華於2016年9月17日被桃源路派出所警察綁架,非法關押在長春市公安局第四看守所,不讓家屬見。大約2017年4月,南關區法院對崔榮華進行非法庭審,只允許家屬兩個人進去旁聽。家屬請了個常人律師,根本不替崔榮華辯護,反而勸崔不煉。開庭只有10多分鐘就匆匆休庭結束。
7、長春市九台區法輪功學員孫景和面臨被非法開庭

2017年6月6日下午1點20分,長春市九台區法院對法輪功學員孫景和非法開庭,因錄像出了故障,沒開成,不多會就散了。大法弟子孫景和又被警察帶回看守所。孫景和已被關押看守所4個半月了。

8、長春市德惠市法輪功學員姜彥被非法開庭

德惠市法輪功學員姜彥二零一七年二月二十八日被非法開庭,姜彥為自己做了無罪申訴。

姜彥是一名教師,現年五十一歲,多年來他堅持按「真、善、忍」做好人,與人為善,遇事為他人著想,得到親屬鄉鄰的好評。他與九十歲高齡的老父親在一起生活,他孝敬老人,對老人的生活照顧得非常好。有時間還領著老人學法,使老父親的身體至今都很硬朗。

可就是這樣一個按真善忍做好人,卻因講真相遭到多次迫害。他的妻子因迫害怕受牽連而與他離婚。

9、長春榆樹市趙宇晶、王玉蘭、朱豔玲、王秀英四法輪功學員被非法庭審

二零一七年六月十三日清晨六點多鐘,榆樹市法院開庭非法審理法輪功學員趙宇晶、王玉蘭、朱豔玲,並非法宣判八十歲的老太太王秀英刑期三年六個月,監外執行。法庭上,法官阻止法輪功學員和家屬辯護,庭審不到一小時,草草收場。
在非法宣判八十歲的老太太王秀英時,老人家咳嗽的都要上不來氣了,臉被憋得青紫色,一名好心的警察告訴護理老太太的兒媳婦說:「讓老太太躺在椅子上吧。」這時法官還在作秀,非法宣判王秀英三年零六個月(監外執行)。

10、農安縣法輪功學員陳偉遭誣判二年後被劫持入獄

長春市農安縣三崗鄉法輪功學員陳偉於2016年7月21日被綁架農安縣看守所,在沒有通知家屬及律師的情況下,被非法判兩年,被劫持入公主嶺監獄迫害。家屬兩次去監獄看望陳偉,都沒有見著人,監獄告之,陳偉沒「轉化「不讓見。家屬給陳偉存二千元錢,監獄以不「轉化」為藉口不給開戶。


明慧網2017年1-6月報導的前期遭迫害案例:二零一六年三月九日,同一天多名長春市法輪功學員先後被長春市610國保大隊聯合社區派出所統一行動綁架。部份法輪功學員先後回家,長春市610操控公、檢、法,對其他非法關押法輪功學員組織構陷材料,並阻撓多次拒絕維權律師閱卷、律師辯護,甚至欺騙律師另派他人。法輪功學員張文福二零一六年十二月遭到長春市寬城區法院秘密非法開庭被誣判三年;王永青遭到長春市高新區法院秘密非法開庭宣判被誣判五年,處罰金四萬元,判決書(2016吉0193刑初90)簽發日期是二零一六年十二月十日,判決書送達日期是二零一六年十二月十六日;張文秀被朝陽區法院非法冤判一年半,王戈被朝陽區法院非法判刑三年半;法輪功學員孫永被法院誣判七年。

三、綁架案例九十四人次

1、長春市法輪功學員孫士英與兒子王洪岩、女兒王洪豔被綁架、構陷

因收留一位剛剛遭受九年冤獄的遼源市六十多歲的老太太呂永珍,長春市法輪功學員孫士英與兒子王洪岩、女兒王洪豔一家三口,在二零一七年三月六日晚被遼源市610、公安局,長春市寬城公安分局、蘭家派出所等一大幫人綁架、搶劫,日前被警察構陷到長春市朝陽區檢察院。

寬城區公安分局以家裏有大法資料繼續非法關押、構陷孫士英母子三人,四月十三日寬城區檢察院將孫士英與兒子、女兒一家三口非法批捕。四月二十八日,家屬為孫士英聘請的律師到寬城區檢察院遞交解除批捕決議,要求寬城分局放人。寬城分局不讓律師進大門,說是蘭家派出所辦案,律師來到蘭家派出所,蘭家派出所說不歸他們管,讓去市局,他們互相推脫。五月十日,律師會見了孫士英,並向相關部門郵寄了控告辦案單位程序違法的法律文書。

長春市寬城區檢察院將案子退回寬城區公安分局,寬城公安分局再次將孫士英母子三人「材料」非法構陷到長春市檢察院。據悉,長春市檢察院已將案子非法移交到孫士英母子三人住所管轄地朝陽區檢察院公訴科。

2、上半年九十四人次被綁架

一月五人次遭迫害

長春法輪功學員李玉芳、張秀菊、樸太淑因講真相被綁架三人已回家,長春法輪功學員周淑俠遭綁架,長春市榆樹市李香雲遭綁架已回家。

二月五人次遭迫害

長春市法輪功學員陳敬輝被綁架並抄家已回家,農安縣法輪功學員楊春紅、李想、段麗傑等被綁架,榆樹市法輪功學員馬玉玲在火車站被綁架,走脫。

三月十八人次遭迫害

長春市綠園區三名女法輪功學員因講真相被綁架已回家,長春市綠園區法輪功學員張福榮,六十七歲,被綁架被抄家,長春朝陽區法輪功學員李曉光已回家、徐風雲夫婦被綁架,長春法輪功學員馮金生一家四人遭長春市寬城區分局警察夥同蘭家派出所警察綁架法輪功學員馮金生(已回家)、陳義紅夫婦,他們的孩子馮震(已回家)、馮金生的姐姐馮金波也一同被綁架並非法抄家,長春法輪功學員李潤富遭綁架,孫淑英和劉春芝因講真相被綁架已回家,長春市九台區法輪功學員韓肖蓮因講真相被綁架已回家,農安縣法輪功學員朱海濤被綁架已回家, 長春市九台區法輪功學員于桂香因講真相被綁架已回家,長春市榆樹市法輪功學員宋兆恆已回家和劉豔榮(七十歲)、張麗梅(六十八歲)兩位法輪功學員被綁架已回家。

四月六人次遭迫害

長春法輪功學員呂大啟過安檢因真相資料被綁架,長春法輪功學員孫柏方、趙君鳳夫婦回家鄉乾安縣辦理身份證,因訴江遭綁架已回家,榆樹市法輪功學員李桂芝被綁架已回家,長春市榆樹市大法學員呂銘玉被綁架抄家,長春市二道區七十五歲劉志寬被綁架(已回家)。

五月十六人次遭綁架

長春一位四十多歲女法輪功學員在硅谷大街講真相被綁架已回家,長春法輪功學員李維清因發真相被綁架已回家,長春法輪功學員曲廣義是被長春鐵路公安處綁架,榆樹市大法學員高姓老年女法輪功學員、孟憲芳、劉彩霞、張志成被綁架四人已回家,長春市南關區法院外五位法輪功學員遭綁架四位已回家,長春法輪功學員林月被綁架已回家,榆樹市李慶霞(已回家)和另一名女法輪功學員被構陷綁架,長春法輪功學員於風清在車站遭綁架已回家。

六月三十三人次遭綁架

長春市榆樹市法輪功學員高鳳蓮、張淑華、張興榮遭綁架三人已回家,長春法輪功學員林月和兩名家屬遭扣押三人已回家,長春市農安縣宋佩傑、九台區法輪功學員王殿華、田如凱、梁秋雲(已回家),農安縣法輪功學員鄒彥明、鄒彥傑兄弟倆、農安縣法輪功學員李國文、楊太英(已回家)、長春市法輪功學員吳環與一名八十二歲的老年學員在講真相時遭綁架現二人已回家,杜景義夫婦等九人因煉功遭綁架八人已回家,九台區法輪功學員孔凡明、劉麗影、尹豔鳳、劉偉、郝萬玲(已回家),榆樹法輪功學員郭淑蘭、郭樹學被構陷綁架,長春市法輪功學員姜金紅遭扣押。

3、多名法輪功學員被非法關押、構陷後獲釋

穆曉梅二零一七年一月六日被長春汽開區錦城派出所綁架,當晚送進長春葦子溝拘留所,拘留所拒收,又劫持到派出所關押。七日上午,副所長劉輝勾結醫院為穆曉梅檢查身體,又強行送進拘留所關押。二十日,又被劫持到長春第四看守所。過程中,穆曉梅不配合邪惡,始終零口供。家人為她聘請律師。四月七日以原定罪行不符無條件釋放。

三月十七日上午,德惠市法輪功學員王興香在當地客運站,向民眾講述法輪功受迫害真相,被一交警舉報,隨後被德惠市610國保大隊婁興岩、葛旭全、楊豔秋綁架到拘留所非法拘留十五天。十五天後王興香卻被德惠市610國保非法轉刑拘,在被非法關押期間,為維護合法權益,親友聘請律師維權,並且律師和家屬一同先後到長春中級檢察院和長春市第四看守所等部門,堂堂正正去營救親人。二零一七年四月二十七日上午,德惠市檢察院等三人,到長春市第四看守所非法提審。面對非法詢問,王興香答覆,信仰沒有錯,「法輪大法好」,「真善忍好」,全世界都知道,這一切都是非法迫害,並拒絕簽字等不合理要求。王興香並善意提醒德惠市檢察院工作人員,公務員法規定:公務員執行明顯違法的決定或者命令的,應當依法承擔相應的責任。幾天後,德惠市檢察院最後做出決定,對王興香不予批捕,二零一七年五月一日,把案卷退回到德惠市公安局,五月二日,王興香獲釋回家。

四月二十七日,長春市二道區國保副隊長孫潤先帶領二道區國保警察及吉林街派出所警察,闖入年近八十歲的法輪功學員劉志寬老人的家,在既不出示警察證,又不讓老人看清搜查證的情況下進行抄家,搶走法輪大法書籍、法輪大法師父法像、香爐、果盤、香等物品,並沒有給出具體扣押物品清單,是公然的違法行為。孫潤先等警察綁架了劉志寬老人及她的保姆姜金紅。稍後,劉志寬老人因為體檢時身體不合格被送回家中,姜金紅被非法關押在長春市第四看守所。姜金紅家屬向省上級單位控告二道區國保副隊長孫潤先的違法行徑。據悉省級相關單位特委派長春市信訪局處理此事,長春市信訪局直接將控告書轉呈給了長春市公安局。就在前幾天,長春市公安局找到孫潤先本人,對其在執法過程中,存在的執法程序問題進行了詢問。後來,姜金紅獲釋回家。

4、其他被非法關押法輪功學員九人

長春法輪功學員張桂香被非法關押到第四看守所;

長春市朝陽區法輪功學員李德珍被綁架並非法抄家關押在第四看守所;

長春法輪功學員夏桂珍和女兒李遊,被長春公安到家裏非法抓捕,現被關押在長春第四看守所;

長春市法輪功學員於文豔被劫持到第四看守所,長春市法輪功學員裴淑梅被綁架,被非法關押在長春第四看守所;

長春法輪功學員陳義紅被非法關押在長春市第二看守所;

長春市法輪功學員陳豔華因煉功被劫持到長春市第四看守所;

長春市九台區法輪功學員龔士英被綁架到長春第四看守所。

前期綁架:長春法輪功學員鐘英偉二零一六年十一月被綁架後,被關押在長春市第四看守所,長春市綠園區法輪功學員李桂華、李桂英、馬秀榮於二零一六年被綁架,至今仍未放回。

四、騷擾案例三十九人次

一月:長春市綠園區合新鎮派出所一月騷擾當地法輪功學員,榆樹有倆法輪功學員在長春火車站被騷擾被翻包搜查,

二月:榆樹一法輪功學員從長春龍嘉機場坐高鐵到長春火車站,在高鐵站受到騷擾,

三月:長春經開區興隆山鎮郊大隊騷擾法輪功學員韓慧珍,長春市榆樹市國保大隊騷擾傅偉東、金姓等,

四月:長春綠園區春城大街派出所四月騷擾四名法輪功學員,榆樹市法輪功學員張軍、朱立茹、王士芬等遭騷擾,

五月:長春市二道區吉柴社區兩法輪功學員遭騷擾,長春市九台區法輪功學員李蓮芳、王玉蘭、管玉新、梁秋雲、梁福友、王國蘭、李秀芹、李桂香、孔凡才、拱曉莉等遭騷擾。

六月:長春市九台區法輪功學員郭延祥、實連英、趙顯軍、曹來申,長春市榆樹市付偉東和老金家騷擾、長春宋姨、華玉梅、李風珍、韓惠珍、英子、騷擾農安縣法輪功學員勇曉琴、張顯雷。

2017年 1-6月,從時間看,長春地區法輪功學員遭迫害主要發生在三月和六月,從發生綁架的地區看主要集中在長春市區及九台區,參與迫害的主要責任人是長春市六一零及各區縣六一零國保、派出所。


參與迫害的主要責任人及聯繫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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