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零一四年十月九日晚上,活水村法輪功女學員石雲蘭、劉考鳳一起散步至村邊大橋時,被活水派出所警察攔截、搜身。警察以懷疑兩人在張貼法輪功真相材料為藉口,將兩位老人綁架到活水派出所。兩位老人被分別關在兩個屋裏。活水派出所長郭宏傑、副所長李鑫紹指使七、八個警察對綁在椅子上的劉考鳳不停搧耳光、踢打,劉考鳳的臉被扇的腫了多高,一顆門牙被打掉,由於牙掉血流不止,打人警察這才停手。打人警察害怕留證據,趕緊把打掉的牙扔出屋外。
中共監獄酷刑示意圖:捆綁在椅子上 |
打完劉考鳳後,所長郭宏傑、副所長李鑫紹又到另一個房間裏,一進門甚麼也不說舉手照著石雲蘭頭部猛打,時間沒多久,石雲蘭被打得嘔吐,不省人事。郭宏傑、李鑫紹發現叫不醒石雲蘭,著了慌,在十日凌晨六點將昏迷的石雲蘭送往武安市第一醫院。
送石雲蘭去醫院路過活水村時,幾個警察為推脫責任又逼劉考鳳拖石雲蘭下車回家,因為石雲蘭昏迷嚴重,劉考風拒絕下車要求搶救石雲蘭,派出所人員無奈只得送到醫院搶救。
十月十日下午一點,石雲蘭在武安市第一醫院做了開顱手術,由於被毆打造成頭顱內出血時間太久。石雲蘭留下殘疾,話語不清,無法行走,三年來只能坐在輪椅上。事發後,活水派出所想要為打人兇手開脫,對外界散布石雲蘭是自己跌倒所致。
活水派出所警察在石雲蘭入院時交了一千元醫藥費,剛開始給家屬說給予治療和賠償。後來陸續給了幾百元生活費後便開始推脫責任,拒不支付生活費和醫藥費。
石雲蘭在武安市第一醫院神經外科住院已近三年,由於醫院未收到派出所方面的後續付款,石雲蘭腦部缺失的頭蓋骨二次修補手術一直耽擱著。目前已欠醫院二十萬元醫藥費,武安市公安局拒絕立案和開驗傷單,派出所方面不出面解決費用問題,石雲蘭也無法出院。
活水派出所警察無故毒打兩名法輪功修煉者,且無任何證據和口供證明兩位法輪功學員有違法行為,活水派出所警察犯有故意傷害罪,刑訊逼供罪。
二零一四年十一月十五日,追查迫害法輪功國際組織發布了追查迫害石雲蘭、劉考鳳責任者通告。追查國際希望知情者繼續提供詳情及兇手的資料和信息,以便向國際法庭提供證據。
目前,石雲蘭家屬和劉考鳳仍在向各級檢察院繼續控告活水派出所和相關責任者,要求追究責任者刑事責任和賠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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