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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安市王愛英上訴 律師再次要求無罪釋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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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慧網二零一四年五月二十二日】(明慧網通訊員河北報導)二零一四年五月十六日上午十點,邯鄲市中級法院在第三法庭對法輪功學員王愛英不服武安市法院非法判刑三年上訴案開庭。辯護律師做了無罪辯護要求無罪釋放王愛英,王愛英也為自己做了無罪辯護。公訴人是邯鄲市檢察院人員,公訴人要求中級法院維持武安市法院的三年判決。

此次開庭由法官閻豔擔任審判員,法官當庭未做宣判。開庭從十點開始十一點結束,持續約一小時。開庭時王愛英未穿看守所的號服出庭。

參加旁聽人員約十幾人,幾乎全是邯鄲市610找來偽裝公開審理充數的人員。邯鄲市中級法院拒絕家屬及民眾旁聽。

早上邯鄲市610和武安市610不法之徒召集約三十多名保安及便衣分別把守在南門口及西門口。武安市國保大隊隊長張利華及武安市安樂鄉610不法之徒帶領的十多人把守在中級法院門前,阻攔武安市民眾參加旁聽。

當天早上九點多,陸陸續續有許多民眾到達邯鄲市中級法院。由於當天有其它案件開庭,在邯鄲市中級法院門口等候的民眾約二百多人。

法輪功學員王愛英將於六月一日到期釋放,非法判刑時間是二零一一年六月一日~二零一四年六月一日。目前王愛英被非法關在邯鄲市第一看守所。

武安公檢法三次構陷王愛英的過程

二零一一年六月一日早上六點左右,河北省武安市公安局國保大隊隊長張利華、賀旭兵、城 關派出所指導員張愛斌等多人將法輪功學員王愛英、王紅亮夫婦綁架至武安市看守所關押,並搶走多種私人物品和一萬四千九百元現金。武安市檢察院公訴科人員趙 波、於衛平在王愛英、王紅亮零口供情況下,編造假材料非法起訴二人。

武安市法院刑一庭法官陳建國在沒有通知律師和家屬情況下,在二零一二年二月對王愛英、王紅亮秘密宣判。家人直到二零一二年三月二日才得知:王愛英被非法判刑四年。王紅亮被非法判刑三年。

修煉「真善忍」無罪。王紅亮夫婦當然不服,上訴至邯鄲市中級法院。二零一二年九月邯鄲市中級法院以案件事實不清,退回武安市法院轉刑二庭重新審理。

二零一三年一月,武安市法院批准武安市檢察院申請撤訴。武安市檢察院二零一三年二月二日將王紅亮取保釋放結案,但拒絕釋放王愛英,並勾結武安市城關派出所,補充假證據,再次將王愛英起訴到武安市法院。

二零一三年三月一日,武安市法院對王愛英第二次非法開庭。二零一三年三月十八日,非法宣判王愛英三年徒刑。王愛英再次上訴至邯鄲市中級法院。二零一三年九月初,邯鄲市中級法院將案件退回武安市法院重新審理。

二零一三年十二月六日下午四點,武安市法院對王愛英第三次非法開庭。二零一四年一月十日,武安市法院人員到邯鄲市第一看守所下達判決書,非法宣判王愛英三年徒刑。王愛英再次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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