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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龍江女子監獄警察戈雪紅坦白:施用酷刑是上邊批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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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慧網二零一七年六月十五日】(明慧網通訊員黑龍江報導)善良女子李二英自二零一六年六月八日被劫持到黑龍江省女子監獄迫害,至今已經整整一年了。六月五日,十一監區主抓迫害法輪功的戈雪紅拒絕家人接見並揚言:李二英如果「自殺 」我們不負責任。目前全體家人寢食難安,擔心親人李二英在十一監區被「自殺」!堅決要求立即放人。

李二英
李二英

六月十二日,家人向監獄遞交立即放人的書面材料,戈仍以不宜搬動為藉口不讓見人也不放人。當家人指出親人被施用束縛帶酷刑導致股骨頭粉碎性骨折時,戈說:「束縛帶也不是我們隨便用的,是上邊批的。她煉功喊口號,這有我們的規定,是不允許的」;二零一六年八月二十五日,610主任楊麗斌領著家屬會見李二英時,李二英當時就指著包夾犯人范秀梅說:「她天天打我」楊說可以調監控。李二英說:她們把我弄到庫裏打的,那裏沒監控。家屬當時質問范:「你為甚麼打人?」范秀梅當即說:「我也沒辦法呀,我不打,警察扣我的分」。李二英住院期間對接見她的家人說:犯人吳丹對我哪疼打哪,我都受不了了。

六月十二日,家人上午九點來到黑龍江省女子監獄。門衛電話通知十一監區,卻遲遲不見來人。家人心急如焚便哭著對接見人群高聲說:戈雪紅揚言我妹妹如果「自殺」她們不負責任,她們把我妹妹打成這樣想滅口啊!我妹妹是好人哪,妹妹太冤哪!她們讓我生不見人死不見鬼呀!

這時十一監區長王曉麗開車欲出大門,家人快步來到車前:王曉麗你下來,我要見我妹妹!王說:我有事要出去,一會兒有人見你。家人將其攔住:我妹妹的事你不給解決就走,除非你把我壓死,從我身上過去。家人將要求立即放人的書面材料交給了王,王趁機掉頭將車開回監獄院裏。

直到十一點,戈雪紅才從獄裏來到監獄大門口。家人要求:一、我必須見我妹妹;二、要求見獄長;三、我得把我妹妹接到手,不知道她是死是活呢。

戈:一、獄長太忙,不能你說見就見;二、你妹妹的情況比以前好多了(以前不好),腿能活動了(腿曾經不能活動),不像原來那麼疼了(原來很疼)。你妹妹的手臂不是打腫的;三 、我們不是不讓你見,她身體狀況不宜移動,如果來回移動出現後果你能負責嗎?

家人:這一切都是你們造成的,我們不負責,接見是我們的權利,你是怕把我妹妹放了告你們。人活著不要那麼惡毒,不要為了權和錢草菅人命。戈卻說:你不懂法。家人:你說我不懂法本身你就是不懂法,是在犯法。打人犯不犯法?誰打人誰犯法。新政提出依法治國、以人為本,一獄之長也逃脫不了法律責任。

戈:醫院檢查你妹妹有心臟病、腦袋有毛病(疑被注射或食物中摻有破壞腦神經藥物)、血壓高。

家人:我妹妹身體非常健康,以前只有肺結核,煉功已經煉好了,心臟病、血壓高、腦袋的毛病都是你們給打的。你為啥不讓見我妹妹?見不到為啥不給我妹妹錄音錄像讓我聽看。我妹妹自來到監獄一年每天二十四小時全程錄像,你能不能都拿來讓我看看?只要有間斷的就是你們把我妹妹弄出去毒打了。

戈:我們有規定,這不行,不允許。

家人:打人就是犯法,你們給我妹妹用束縛帶捆綁造成股骨頭粉碎性骨折。

戈:束縛帶也不是隨便用的,是上邊批的(承認施用酷刑)。你妹妹煉功,喊口號,這裏有我們的規定,是不允許的。(煉功和喊口號屬憲法信仰自由、言論自由範疇,不違法,那麼所謂規定與不允許是違法的)

家人:既然你說代表獄方,說我妹妹的情況這麼好那麼好,那你給我寫個書面保證材料,在家屬見不到我妹妹期間,你保證她沒有生命危險,讓我們家人放心。

戈:我不能給你寫。我再也不見你了,你這事我也不管了。我不代表獄方,只代表我自己。

家人:你說話出爾反爾,你不代表獄方你出來幹啥來了?

戈:那我得走了。

家人說:我的三個要求你一個也沒給我解決,你不能走,既然你代表不了獄方,你解決不了我要見獄長。邊說邊隨著戈往大門裏走。戈揚言要報警,大聲喊門衛。

家人說:你這是以權壓人,你報吧,你還沒給我解決問題。

這時王曉麗將戈雪紅接走並說:行,我們給你請示領導。便一溜煙兒的開車走了。
家人說:好,我就在這兒等著。

一會兒,門衛告訴家人:獄長不見你。610主任楊麗斌又從監獄大門裏走出來欲進另一大門。家人走上前去:楊主任給你一份我們全家要求放人的材料。楊不接:我不看,這事兒我不管。家人:所有參與迫害我妹妹的都逃脫不了責任。

接著家人給孫久傑獄長辦公室打電話,接電話的人自稱是所謂的「秘書」。家人便向「秘書」反映:戈說我妹妹如果「自殺」她們不負責任,她們把我妹妹打的生命危在旦夕,不敢放人,她們要滅口啊!

「秘書」一聽打人就信口撒謊:「沒打,都甚麼時候了,還敢打人?全監獄的人都知道她是從床上掉下來摔的(戈已經承認施用束縛帶,且施用束縛帶是上邊批的),你找十一監區給你解決問題」。家人說:十一監區不給解決,「秘書」立刻將電話撂了。

家人又向刑罰執行科打電話,一男士接電話。家人說:我要給你們送一份要求立即放人的材料。

男士:你交到十一監區吧。

家人:十一監區已經拒絕三次了,這是人命關天的事情啊。

男士:你別送我們這兒,你把材料放門衛那兒,我們去取。他與門衛溝通門衛將材料收下。

家人再次給男士打電話:你來取吧,親自交到你手裏,我來一次不容易。男士坐在監獄下班的大巴班車裏沒露面,只是讓司機將材料接了過去。

家人餓了一天,既沒見到生死未卜的妹妹,也沒見到監獄長。眼看著一輛輛下班的大巴班車開出監獄大門,只好步履維艱心情沉重的離去。

為何不讓家人接見?一是怕李二英揭露更多犯罪事實;二是李二英真的被迫害的危在旦夕,「自殺」之辭又不被家人認可,她們無法向家人交代。可是紙能包住火嗎?立即放人才能減輕罪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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