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裏的四大隊,隊長丁傑,教導員呂培紅、警察劉莉、路博雅、師帥、鐘景川、王海英。這些人都有一定的學歷,是專門負責對法輪功學員的「轉化」和對法輪功學員的迫害,他們知道對這些法輪功學員靠強制是沒用的,於是他們就從身心、人格、尊嚴上毀滅著人性。
踐踏人權,侮辱人格。我剛一進去就被師帥及其他警察領到一個寢室讓我脫光衣服,說要安檢,我覺得這是在踐踏人權,對人格和尊嚴的極大侮辱,於是不從。她們讓我脫了外衣仔細的檢查了一番,才讓我回寢室。
利用偽善,鑽我思想的空子。我剛到那裏,師帥隊長就偽善的對我好。所裏不讓煉功,我就要煉功。被包夾舉報。隊長找我談話時說,你們不是做事要考慮別人嗎?我也是工作,你也得配合我們啊?不然我也沒法向上面交待。會上我也會受到批評的。她利用了我的善心、人情鑽了我的空子。當我不服從他們的安排時,他們就推脫責任說,你們也不是我們抓來的,和我們沒有關係,不要和我們較勁。我說;你們都是一個系統,誰也逃脫不了責任。
不斷洗腦,強制「轉化」。一到所裏,警察就讓法輪功學員背他們的所規,不背就不讓睡覺,也不讓「包夾」睡。還讓背弟子規,讓看其它的宗教書,強制看誹謗法輪功的錄像,如果不看就會遭到警察的訓斥或體罰。每天都強制法輪功學員唱邪黨歌,跳邪黨舞。讓法輪功學員放棄信仰寫「五書」,強制「轉化」。對不同的法輪功學員利用不同的手段,有偽善勸說的,有威脅的,有多名警察把住法輪功學員的手強行在「五書」上按手印的。
精神摧殘,肉體折磨;限制自由,剝奪人權。每天早晨五點起床,一直到深夜十點才讓睡覺。長時間不讓上廁所,強制我長時間坐在小凳上。強迫我寫所謂「矯正紀實」和「作業」,我不寫,就給我扣分、加期。我不配合他們的安排,他們就把我單獨隔離在室內只有十平方米的屋子裏,不許和任何人接觸、說話。隔幾天就換一個被「轉化」的人---「包夾」來監視、勸說我。不到休息時間不讓上床,不讓隨意走動,不許去窗前,不許到門旁。警察在監控器前監視,隨時都有警察用呼叫機大聲訓斥。
把法輪功學員當奴工,獲取利益。勞教所強迫法輪功學員當奴工,對不配合幹活的法輪功學員,王丹隊長及警察就沒完沒了的打擊、侮辱、訓斥。並且給扣分加期,不讓接見家人、不讓打電話。從早晨起來就幹,每個人都分有數量,完不成的就不讓休息。並在監控器前監控。隊長、幹警不間斷的巡視、訓斥。連病人、年老的都不放過。裝的是牙籤,來貨的時候,從一樓搬到四樓,一批活幹完後,再從四樓運到一樓,多數都是老弱病殘負荷大,大家都是勉強幹。
不定期的「安檢」造成很大的刺激。警察會突然闖進屋裏,逼迫法輪功學員脫去衣服進行「安檢」。 如同強盜入室一般。頓時屋裏被翻的一片狼藉,灰塵飛揚,霉味刺鼻。沒翻到與法輪功有關的東西,她們便揚長而去。
在這裏人沒有了尊嚴,人的所有人權完全被剝奪。勞教所用欺騙、虛偽、惡毒上演了一場場人間的悲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