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長春市王彩霞和女兒遭非法庭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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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慧網二零一七年五月二十八日】(明慧網通訊員吉林報導)吉林省長春法輪功學員王彩霞、劉東洋母女於二零一六年七月二十一日被吉林省農安縣610公安局刑警隊、國保、警察聯合綁架,現她們被非法關押在長春市第四看守所。

長春市南關區法院二零一七年五月二十七日(週六)早七時非法開庭審理法輪功學員王彩霞和女兒劉東洋。

據悉,南關區法院給律師發了開庭通知,並邀請律師出庭辯護。二零一七年五月二十二日,週一,通知律師九點庭前會議,商定於二零一七年五月二十七日週六早七點開庭。

按照《中國刑訴法》規定,除涉及國家機密和個人隱私的案件不公開審理外,刑事案件一律公開審理。五月二十五日(週四)家屬及親朋好友去法院領取旁聽證時,南關法院卻只發給王彩霞兒子一個人的旁聽證,別人不給發。問及為甚麼時,沒人給予答覆。

法庭外,盤查、綁架周邊民眾

五月二十七日早六點左右,法院門口就停了好幾輛警車,陸續增加了大批警力。大概七點多時,一個中年男士被幾個法警圍著來到法院旁邊的後院,法警吵吵他為甚麼在這停車,幹甚麼。並吼他把自己車打開,說要翻他車,還要翻後備箱。一保安模樣的人說:這車裏之前還有一個年輕的女的呢!這名中年男子後被帶往派出所。

不遠處,還有一個白頭髮老太太被一群法院的人圍住,並逼問她來幹甚麼,說法院的人有權盤查周圍的人,還要查她身份證,上派出所說去,老太太說自己也沒幹啥壞事。

後院的門已被法警攔截,過往行人一般也不讓通過。法院的人開始挨個查看周邊停放車輛,看其中有無人員坐在其內,並盤查路過法院門口的人,尤其是年齡大的老太太。

撬窗入室綁架、搶劫

二零一六年七月二十一日早上五點,長春市法輪功學員王彩霞聽見有人敲門,說是警察,王彩霞開門看見有五、六個便衣圍了上來,立即關上了門,並跟兒子劉志遠,女兒劉東洋一起頂住了撞門。

這幫人竟然用工具撬開了窗戶,跳窗而入,一共進來了十多個人。王彩霞兒子劉志遠大聲斥責他們,被警察打倒在地,腿上鮮血直流。警察從家中搶走一台電腦,一台打印機、一部手機、二套大法書、現金一萬七千多元等私人財物。警察還假裝問:這些是幹甚麼用的?

王彩霞一家三口被帶到了長春市農安縣,才知道原來作惡的是農安縣國保警察,他們頭一天晚上就守在樓下。農安縣公安局刑警大隊第五中隊曹姓隊長和十幾個警察參與綁架。

農安縣國保將劉東洋關進了長春市第四看守所,把沒有修煉的劉志遠給放了。王彩霞因血壓太高,看守所拒收,被送到了農安縣中醫院住院一宿,警察給王彩霞注射降壓藥,硬是把王彩霞送進了長春市第四看守所繼續迫害。

看守所接收後第二天,量出王彩霞血壓210。王彩霞兒子劉志遠聽說後,去農安縣國保大隊要人,農安縣國保恬不知恥的說:你媽沒有事,要不看守所不會收的。

非法構陷

二零一六年八月二十九日,王彩霞、劉東洋被非法批捕。家屬同律師來到農安縣國保大隊詢問,被告知:「現在(構陷案)不在我們這了,你們去檢察院問吧。」家屬說:「我們已經去過檢察院了,檢察院說沒有到啊。」警察說:「我也不知道,得問我們領導。」家屬說:「上次你們也是這麼說的,你們領導啥時候來啊?我們住在長春,來一趟不容易,能不能給我們你們的電話?我好打電話諮詢。」警察說:「我們是國家保密單位,沒有電話。我們只是上午八點半~九點半在這,其餘時間,你們別來。」

家屬上前要被扣押的一萬七千多元現金,警察歪著眼說:「你不知道你媽犯的是甚麼罪啊?還要錢?跟檢察院說去吧!……你這個小伙子,不好好上班,老來我們這幹甚麼?」家屬愣住了:「你們不抓起來好人,家屬能不上班,一百多里天天往這跑?人都是媽生的,媽媽出事了,兒子不應該來嗎?來一次一個說詞,到底哪句是真話?」

長春市南關區檢察院於二零一七年二月份將構陷法輪功學員王彩霞、劉東洋的卷宗移交長春市南關區法院。

法官孫劍波電話:0431-88558968

長春市南關區公安分局:
地址:南關區自由大路3289號,郵編130000
總機:0431-85287000、0431-85205217、0431-85205794
局長0431-85297666
法制科長0431-88905060
國保大隊:
電話:0431-85281970、0431-85214998、0431-88905090
大隊長田國峰15904405128
國保警察陳某15904405185
長春市南關區檢察院:
地址:長春市南關區衛星路5333號,郵編130000
電話:0431-85377011

長春市南關區法院:
地址:吉林省長春市大馬路1646號(130040)
以下電話區號:0431
法院總機:88712076
傳 真:88740143

刑事審判庭:
孫天琴 531 88558970 85350223
直接責任人:孫劍波 529 88558968
張大石 530 88558969
孫振霆 529 88558968
王舒姝 527 88558967
立案諮詢:88755666
信訪接待:8873483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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