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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院退卷 駐馬店法院誣判翟新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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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慧網二零一七年十一月九日】(明慧網通訊員河南報導)近日獲悉,河南省駐馬店市法院宣告判決結果,非法判翟新華老人兩年徒刑。

翟新華老人,女,七十多歲,法輪功遭中共江澤民污衊打壓後曾多次遭綁架,被勞教迫害近三年。

二零一二年十一月十一日,翟新華老人遭駐馬店市國保、警察和雪松派出所警察非法抄家後,被迫流離失所多年。

七十多歲的老人,二零一六年想回家和家人過一次團圓年,沒想到大年初一早晨就被警察從家中綁架,連一個團圓年都沒有過成,也給她的家人造成嚴重傷害。

翟新華老人被關押在駐馬店市看守所。二零一六年三月底遭非法批捕。

二零一六年十二月八日下午,河南省駐馬店市驛城區法院對翟新華進行非法庭審,律師做了無罪辯護,當庭沒有宣布結果。

後來(日期不詳)翟新華被駐馬店市驛城區法院通知誣判三年,翟新華不服,於二零一七年過年前,上訴到駐馬店市中級法院。

二零一七年三月三十一日上午,駐馬店市中級法院開庭,宣判因證據不足,退回駐馬店市驛城區法院。

翟新華的案卷被駐馬店市中級法院退回到駐馬店市驛城區法院後,驛城區法院即不放人,也不撤案。

後來駐馬店市驛城區法院通知翟新華家屬,將於二零一七年六月二十七日下午開庭,結果家人去法院後,法院又通知當天下午不開庭了。不久家屬又被通知開庭時間定在七月二十日上午。

七月二十日上午,家屬以及北京律師按時趕到駐馬店市驛城區法院,結果法院又一次通知當天不開庭了。兩次延遲開庭究竟為甚麼?這樣不負責任的定時間、毀約。

已經七十多歲的老人,因為堅信自己的信仰,就這樣被非法關押在駐馬店市看守所快兩年了,給家人帶來了極大的痛苦。

八月九日上午,河南省駐馬店市驛城區法院第二次非法庭審翟新華(第一次在驛城區法院、第二次上訴到駐馬店市中級法院被退回,這是第三次又在驛城區法院開庭)。據說北京律師到庭並做了有理有據的無罪辯護。

法院大門口外聚集了部份外地來聲援翟新華的同修,使駐馬店市國保警察感到驚慌失措。國保隊隊長余新佔帶人也到了法院門口,外地同修直接告訴國保警察自己是外地法輪功學員以及來此的目的是甚麼,並堅持到最後庭審結束。

直到近日才得知翟新華老人被非法判兩年。駐馬店市公、檢、法也為自己留下了迫害好人、製造冤案的案底。

在中共江澤民集團迫害翟新華老人的過程中,我們看到了河南省駐馬店市公、檢、法人員視憲法、法律為兒戲,打著法律的幌子,卻執行江澤民迫害修煉真、善、忍的法輪功學員的政策。

法輪功學員在遭受殘酷迫害的苦難中,曝光執法犯法的公、檢、法人員違法犯罪行為,是為了讓廣大民眾明白真相,看清中共的邪教本質,拋棄它,遠離它,走向光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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