曾經苦難的家庭沐浴佛恩

Twitter EMail 轉發 打印
【明慧網二零一七年十一月五日】我二十五歲嫁給當地最困難的家庭,丈夫小我三歲。婆婆三十二歲就守寡,領著五個孩子,丈夫是老大,公公去世時丈夫才十二歲,最小的妹妹才幾歲。結婚後我們和婆婆住在一個小土房裏,家裏當時是吃上頓沒下頓。兩個女兒的先後出生,更使原本貧困的家庭雪上加霜,基本就是靠借生活著。

本來自己性格內向,不愛吱聲,加上家庭的境況,自己的身體越來越差。胃疼,沒錢買藥,硬挺!疼起來時,經常吐膽汁。三十多歲的年齡,七十多斤,走路都打晃,身體左側麻木,左胳膊不好使,甚麼活也幹不了。時常哀嘆:自己的命這麼苦,娘家不富,婆家更窮,有種活不起的感覺。

到了一九九六年,有人說煉法輪功吧,我一聽法輪功就感覺挺好,就這樣看似很偶然就煉上了法輪功。看書後,明白了人生的苦難都是由因緣關係造成的,我現在的所有苦難,都是我前生做了不好的事所結的果,欠債就得還,精神和肉體的承受就是在還以前欠下的債。明白了因果關係,心裏就坦然了。

大法書中說:「真、善、忍是衡量好壞人的唯一標準」[1];做事先考慮別人,先他後我;遇到矛盾找自己;打不還手、罵不還口……我根據我對書中講的法的理解,儘量按真、善、忍的要求做,第二年,也就是一九九七年秋天,我這個活不起的人,竟然能下地幹活了,人也樂觀了,到農忙季節還能出去打工了。

當時我已經成了屯裏能否幹活的參照。就是一九九七年,家裏燒柴很少,我就和婆婆一起去松樹林摟松樹的落葉,一天能摟幾麻袋,然後找推車推回來(當時丈夫在外地打工),摟兩天後,屯裏的人也來摟了。後來聽說:某某(指我)都能摟松樹葉,咱們也能摟,來摟樹葉的人就這麼多的。

兩個女兒出世後,東挪西借蓋上個房子,東西屋,就和婆婆分開住了。後來婆婆家的房子住不了了,婆婆就領著三弟和小妹住在我家西屋,三弟結婚時結在我家西屋,一住十六年,剛搬出去沒幾年。

丈夫家哥兄弟三個在一個屯,每年春種和秋收時,我們都在一起幹,我總是幫他們先種,我家最後種。屯子的媳婦們都說,你們姐仨真好,咋處的呢,跟一家人似的。我按師父教導的去做,先他後我。婆婆和三弟過,每年的節日,我們都給老人提前買東西送過去,他們想不到的我們先做到。

前年,二弟家的女兒在外地騎電動車撞樹上了,當時沒有外傷,沒太在意。感覺不舒服時,去醫院檢查內臟脾撞壞了,得立即做手術。由於家人都不在身邊不能在那做,得回當地省城做離家近些。她當時動不了啊。打回電話後,我告訴她念「法輪大法好、真善忍好」,一天後她能動了,但醫院不讓出院要求立即做手術。孩子說家裏沒錢,醫院就不管了,然後就買飛機票回來,馬上手術了,住院前七天,沒拆線的期間,我白天晚上陪護,接屎倒尿,擦身的,孩子媽媽手術那天去看看,然後就回家了,說她大娘在那比我強。同病房的人問我是婆婆還是媽呀?我說是大娘。一下他們就震驚了,現在的媽媽或婆婆有幾個能做到的,你這大娘真好!我告訴她們我做人的標準,講了大法的美好。後來姪女說:大娘,以後我大姐和二姐離家遠,我照顧你。

順便說一下,現在我家和以前不一樣了,外債早在幾年前就還完了。我身體也由七十多斤增到現在的一百二十多斤,啥毛病沒有。丈夫(和我一起學大法)這兩年年薪二十萬,去年還買了車。兩個女兒都有了自己的幸福家庭,女婿們也都明大法真相並都得了福報。

我們一家都沐浴在大法的洪恩中。謝謝師父,謝謝大法!

註﹕
[1] 李洪志師父著作:《轉法輪》

(c)2024 明慧網版權所有。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