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動給警察講大法真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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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慧網二零一七年十一月十一日】十一月二日中午十一點五十分,女兒從外面回來說:「雷公派出所有個人打電話,說下午約我出去見面,說你的事。」我說,不去見面,並講了那年國保人員騙她帶路,去外公家抄家的事。女兒說:「如果我不去見他,他們就到老公的店裏去。」我說:「我來給他們打電話。」

十二點發完了正念,我讓女兒把雷公派出所工作人員的電話翻出來,我打過去。電話撥通了,對方接通了電話,下面是我和派出所工作人員的對話。

警察:「你是某某?」

我:「你好,你是雷公派出所的嗎?我是某某的媽媽,你找我有甚麼事?」

警察:「哦,我們聽說你以前煉法輪功?現在我們上面有政策,要我們了解所有曾經煉過法輪功人的現在生活情況和思想狀況。」

我:「哦,請問你貴姓?叫甚麼名字?」

警察:「我姓陳,叫某某。」

我:「名字很好啊!聽你說話的聲音感覺很年輕,你以前在哪個單位?」

警察:「我一直在這個派出所。」

我:「哦,那你應該了解法輪功的,我雖然是一個農村婦女,我現在已學了一點法律知識。我們煉法輪功,修真善忍,做好人,不是壞人,沒做壞事,聽說你們昨天還去找了鄧某某(我的前夫),是嗎?」

警察:「我們沒有去找他,我們是通過你們村裏的何書記了解的情況反饋過來的。你以前是屬於城區管,現在歸的戶籍原地,所以我們要了解一下你的情況,你的戶口甚麼時候遷到這裏的?」

我:「我從出嫁到他們家,戶口就在那兒了,沒有動過,只是我一直沒有在那住。因為這場迫害,弄的我家破人散,頭頂的沒有,腳踩的沒有,現在給我姑娘帶小孩,保住生活,你們還來找我,找我姑娘見面。你是派出所的,我們是普通公民,沒有做壞事,不是壞人,你找我們見面是甚麼性質啊?你說,那年國保迫害我們的時候,叫我姑娘見面,騙她去……」

警察:「喂,等一下,等一下,我先出個警,十分鐘後,給你打過來好嗎?」

我:「好吧。」

我心裏猜想對方可能在準備錄音設備或者是跟國保人員聯繫了解我的一些情況吧。

大約十分鐘後,電話打過來了,較之前的電話語氣客氣了一些。對方重申了是上面有一個政策,要他們了解我現在的生活情況和思想狀況。

我:「我煉法輪功沒有錯,是江澤民發動的這場迫害,就像當初的文化大革命一樣,是錯誤的。你看現在抓的貪官百分之九十五甚至是百分之九十九的都是江澤民的人馬,這點你可能比我更清楚,以前的政策是警察因執行上級命令犯錯不予追究,現在的政策是警察辦案終身負責,哪怕你退休了,將來也要找你承擔責任。現在制定的公務員法明確規定,公務員執行違法或明顯錯誤命令的要承擔相應責任,你可能會說:『我執行上級命令,我吃這碗飯的……』我們理解你們身處這個位置的難處,但你可以這樣做嘛,不是有句話說:把槍口抬高一點……」

這時我聽到從電話那頭傳來一陣輕微的騷動聲,我知道他旁邊至少還有一個人在聽電話,他們改口:「我們是考慮到直接到你女兒家去找您,可能會給你們的生活造成影響,所以想約您女兒出來,從側面了解一下您的生活和思想狀況。」

我:「我姑娘曾經被國保人員騙她帶路去我娘家抄家,造成了巨大的精神傷害,不敢在本地待,她爸爸因為這場迫害,怕受牽連,把我們娘仨推開,不給生活費,我們是極其艱難的走過來的,放假了,姑娘們給理髮店打工,在餐館打工,已是幾次經歷九死一生,你們現在又來找她,她剛結婚幾年……你們跟我見面無非是要我簽個字,照個相是吧?我絕對不配合你們的,你們還年輕,我不想讓你們再對我們犯罪。人做了甚麼都是要承擔責任的,不要在這個錯誤命令中再幹壞事。我們已經被這場迫害搞得家破人散,承受這麼大的苦難,我們不忍心你們將來也承受像我們這樣甚至更大的災難。我不會跟你們見面的,你也不要想跟我見面,你見不到我的面,雖然政策在變,但他沒有下令停止迫害,你還在那個位置上,所以我不會配合你們的,如果你在你的上司那兒交不了差,你就把我對你說的話說給他聽,就說是我說的,我是這麼說的。」

警察不由自主的答:「好。」

我說:「在你的範圍內你了解了大法弟子,要保護大法弟子,善待大法弟子,你的子孫後代都會得福報的。」

警察由衷的答道:「好,謝謝!謝謝!再見。」

整個通話過程都很平靜,祥和,氣氛友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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