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熱心助人遭誣陷 強維秀被迫流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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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慧網二零一七年十一月十日】(明慧網通訊員甘肅報導)甘肅省慶陽市鎮原縣法輪功學員強維秀女士,現年四十九歲,大學本科學歷,鎮原縣農機局幹部。一九九七年六月她開始修煉法輪功,因為堅持信仰,在中共長達十八年的迫害中,五次被綁架拘留,兩次被非法勞教,飽受殘酷折磨。二零一一年五月被迫流離失所,二零一七年十月一日因幫助一發病女孩,被女孩及其父母誣告而再被非法拘留。為免遭被迫害,她逃脫,現再流離失所。

一、做好人被非法拘留

二零一七年十月一日下午,強維秀坐西峰四路公交車,到星星幼兒園站,準備下車。一位婦女攙扶一個突然發病的女孩也要下車,女孩比婦女高出很多,直挺挺站著,不會挪動腳步,沒有任何反應,婦女很著急,求強維秀幫忙。強維秀熱心幫婦女將女孩扶下車,很費勁,扶到站牌下,女孩靠著站牌也站不住,腦袋歪向一邊,眼珠一動不動翻向一邊,最後癱坐在地上,婦女急得手忙腳亂,帶著哭腔打電話叫丈夫趕快過來。

在這危急關頭,強維秀彎下腰在女孩耳邊小聲念了幾遍「法輪大法好,真善忍好」,女孩漸漸甦醒,脫離了危險(危難時誠念「法輪大法好,真善忍好」會幫人脫離危險),強就上了附近停的去鎮原的班車上,兩次透過車窗看到女孩一切正常,才安心坐到座位上。

這時突然聽到女孩的母親說穿粉色衣服的,緊接著一個男的衝上了車(女孩的父親),將強維秀從座位上拽下來,朝強維秀的左耳後面猛擊一拳,抓住強的右手腕將強拖下車,喊女孩的母親打電話報警,嚷嚷著說強維秀把他女兒怎麼了,女孩也說聽到強維秀在她耳邊說「法輪大法好」,她後來清醒過來聽到了。一會又來了兩個膀大腰圓的壯年男人,兩手叉腰站在跟前(像是女孩父親社會上的朋友來幫忙的)。

「110」來了後,強維秀被強行帶進車後倉和翻了隨身帶的包,女孩及父母坐在車前,途中去醫院給女孩檢查了身體,一切正常。

警察將強維秀劫持到慶陽市公安局西峰分局地下室,強迫她坐在特製的鐵椅上,正前上方一個大燈照的睜不開眼睛,只聽到有人高聲謾罵,有人威脅恐嚇。並將隨身帶的包再次翻了一遍。強維秀要求警察出示綁架的法律依據,他們說會有,可是一直沒有見到。

第二天警察讓強維秀在筆錄上簽字,第一張辦案人信息空白,強提出質疑後才補上,辦案人是西峰分局國保大隊的趙凱和王海宏,還有國保大隊長朱長鎖等人。

筆錄完全不顧事發原由,不以事實為依據,不以法律為準繩,只是按照想給法輪功學員找迫害證據的思路在誤導,在套用,強維秀在筆錄末尾寫了「與事實不符、斷章取義等」,沒簽名就被拿走。

十月二日,強維秀被帶到鎮原縣,公安局拒收後返回西峰分局。

十月二日晚,強維秀被強行關押到西峰拘留所,非法拘留十五天,國保的人說讓強維秀在拘留所先呆著。

強維秀好心幫助突發病人,如果是個正常人感謝都來不及,卻恩將仇報,良心何在;作為警察,應該主持公道,維護正義,懲惡揚善,卻執法犯法、濫用職權,迫害好人。

強維秀認為自己沒有違法,因此拒穿拘留所的標識服,被警察楊龍背銬在走廊的柵欄門上數小時,晚上十二點以後才放下來。強維秀穿的很單薄,走廊很冷,後來因強維秀拒絕在有詆毀大法的紙張簽名,被楊龍帶到監控照不到的角落,用手掌、拳頭朝臉上、頭上打了十幾下。

二、做好人又被非法拘禁

十月十八日早晨非法拘留期滿,拘留所不放人,說公安局要來人接。後來西峰國保朱長鎖、鎮原縣六一零主任秦紅岩、鎮原縣城關派出所一男警,鎮原縣農機局李局長(女)與一男同事接強維秀。

先到西峰分局,說是取東西,給了一張清單讓強維秀簽字,歸還兩個優盤、上網卡與路由器、兩部手機,上面有朱長鎖、王海宏簽名,強維秀簽名後,東西卻被秦紅岩拿走,沒給任何憑據。其餘未歸還,也未給任何憑據。

接強維秀的人問她回去住哪?說再也不會有人逼迫她寫甚麼東西了。強維秀說先在賓館落個腳,第二天就去找便宜些的房子租住。到鎮原縣,一幫人先去了一個賓館,沒有一樓,就找到盛華風格賓館,一幫人又到登記處詢問,強維秀還在遠處,李局長要了強維秀的身份證給了那幫人讓登記,說101房間空著,然後帶強維秀去看房間,強維秀聽到他們在說反正有身份證押著。

「六一零」主任秦紅岩來到101房間對強維秀嚴肅的說,過幾天紀檢委要來人談話,可能要給她處分。後來李局長一直看著強維秀。晚上農機局賀建東局長與本單位幾個同事來,強維秀跟賀局長說了曾經被迫出走的原因,賀局長讓強維秀先住著,隨後他聯繫工資的事,賀局長又打電話叫來了另一女同事,晚上與李局長看著強維秀。第二天強維秀被帶到單位去看單位環境,見見多年未見的同事。自此後,除星期五下午室外打掃衛生沒去,其餘時間隨單位同事上下班,白天兩個男同事跟著,晚上兩個女同事看著,早上八點交接,晚上六點交接,二十四小時身邊不離人。強維秀以為是讓她先上班,所以儘量配合單位的安排。

有位看管強維秀的同事說「你可不能跑了,要不就把他們整了」。強維秀說要上班,跑甚麼。一次在公路上遠遠看到個熟人,多看了一眼,看管的人馬上問是不是認識。強維秀不能私自走哪,看的同事說過必須在人家的視線範圍之內。在單位辦公樓,強維秀上個廁所,看管的男同事都跟在後面。房卡一直在看管的同事手裏傳來傳去,強維秀是房主卻沒拿過一天房卡。強維秀跟同事說這是軟禁,同事否認。

同事對強維秀說找賀局長認個錯,說不煉了,關上門愛咋煉沒人管,可能就這一次機會,否則會開除公職。賀局長沒有跟強詳細談過話,二十四小時有人看管,強維秀的一舉一動自然清楚。同事說賓館的房間按局長的意思要登記兩間,考慮到經費先登記了一間。強維秀跟同事多次提到房子太貴了,同事說賀局長讓登記的,有人出錢。

十月二十七日下午,強維秀到賀局長辦公室,說房子太貴了,誰出錢都不忍心,想另租房子。賀局長說單位經費也緊張,房子也不好租,天又冷了,就在賓館先住著,等有了工資,再租房子或看怎麼辦,他要為單位職工考慮,他儘快找紀檢委再催促一下。

當天下午六點以後,看管的同事交接班期間,進來一女兩男,說是紀檢委的,一位年歲大一些的男的是主任,年輕女的叫杜麗琴,年輕男的叫振宇,拿著大攝像器材。強維秀背轉身去,要求關閉。杜麗琴讓關了,先拿出一張紙,說要給處分,如果有甚麼意見,就在後面寫上。強維秀寫了對處分不接受,寫了曾經被迫出走的原因,信仰自由,她是受害者,應該受到懲罰的是迫使她出走的人,希望紀檢委能主持公道。強維秀誤以為紀檢委會參考自己的意見。

隨後叫振宇的拿著做好的筆錄讓看,基本是強維秀寫的內容,強維秀誤以為他們會帶著這個筆錄回去討論,給出公正的答覆。接著杜麗琴拿出對強維秀信仰有詆毀詞句的所謂開除公職的不規範文稿讓簽字,強維秀拒簽,杜麗琴就讓單位同事代簽說拒絕簽字,同事可做見證人,接著又拿出開除公職的紅頭文件給強維秀,強維秀才認識到整個過程原來是一場騙局。強維秀說你們在這件事上都做錯了,這樣對你們不好。

強維秀想現在單位該不看管她了吧,這時聽到杜麗琴對單位同事小聲說讓儘快跟政法委、公安局聯繫。晚上繼續安排了看管的人。為了不讓世人繼續在她身上犯罪,凌晨四點,強維秀悄悄打開房門要離開,被同事發現,將門鎖了。強維秀說想走,同事說不行,這樣就把她們整了。此後,房間燈就一直亮著,同事也不睡了。強維秀看到走沒希望了,打消了走的念頭。六點多,同事撐不住睡著了,強維秀才找機會離開賓館,被迫再次出走。

強維秀身份證在賓館扣押著,還有一些私人物品。

強維秀回到鎮原縣應該是自由人了,她是有行為能力的人,會安排自己的生活。為甚麼接她的人跑前跑後登記房子不給她做主的機會?為甚麼一定要住一樓?準備登記兩間房子又是為甚麼?為甚麼強維秀必須在他們的視線範圍之內,為甚麼強維秀跑了會把他們整了?為甚麼單位非法拘禁結束還要把人交給政法委、公安局?對她的嚴密監控、管制、拘禁,依據的是哪一條法律?

賀局長說給強維秀聯繫工資,說為單位職工考慮。幾乎每個看管的同事都問強維秀上不上班,她明確回答上。這幾年不是多次找強維秀讓回來上班,這次回來不是答應上班嗎?到頭來為甚麼找賀局長認個錯,說不煉了,才可保留公職,才允許上班?否則就開除公職,甚至拘禁完了交給司法。這不是騙局是甚麼?據說強維秀被開除公職,與賀建東局長的上報有直接關係。

強維秀漂泊在外六年多,不是無故離職,是被迫的。憲法規定公民有信仰自由。作為執法部門監察局,如果公正執法,如果為民辦事(暫且不說賠償這些年對親人、對本人身心傷害造成的損失),就該無條件讓強維秀上班,糾正這些年對強維秀工資的所有錯誤對待,補償這些年拖欠的所有工資,懲治元凶,還司法公正。

鎮原縣農機局無理拘禁、紀檢委不顧事實原由開除公職,善惡不分,目無法紀,並且圖謀與政法委、公安局串通繼續迫害,天理難容。

鎮原縣農機局賀局長安排幾乎所有職工參與了對強維秀的非法拘禁,從十月十八日白天到十月二十八日早上,十天非法限制人身自由,在鎮原縣盛華風格賓館101房間,出進賓館都有同事跟隨,形影不離。

註﹕

二零一一年五月六日下午,強維秀被叫到局長王進仁辦公室,單位六、七個負責人都在。局長說,他們和省六一零開了一上午會,省六一零要求未曾寫過「三書」的必須寫,否則就送蘭州洗腦班(用各種酷刑手段折磨人放棄信仰真、善、忍的邪惡場所),甚麼時候寫了甚麼時候出來,要求強維秀必須寫。洗腦班每年費用得五萬元,強維秀全年工資三萬元全部扣除還不夠,單位還得墊兩萬元,從下月開始就停發工資,說強維秀的情況已經影響到單位。書記王少華帶著威脅的口氣詢問多次寫不寫,限當天下午六點前給答覆,省六一零人在鎮原賓館住著等回話。局長說可以給一天考慮時間,第二天下午給答覆,並將打印好的所謂「三書」遞給強維秀。強維秀被逼無奈,當晚與相依為命的女兒含淚告別,從此流落在外。

鎮原縣郵編744500,區號0934
鎮原縣農機局:
局長賀建東13830495666
副局長惠志厚15097122778
副局長李 倩 13309343806
紀檢組長張金鳳13884124170
鎮原縣農牧局
農牧局局長 梁喜旺 13830448137
紀檢書記 張永久 13919603199
副局長 蒙乃鋒 13830495506
副局長 祁潤軍 13830405598
副局長 王志鋒 13369429103
人秘股長 劉天鵬 13830422154
鎮原縣人社局:
電話7121817
局長任建陸7131173 13993423958
副局長黃選文7126266 13139344196
副局長張永發7126237 13830485869
紀檢組長劉萬東7126238 18793431678
李崇暄:鎮原縣委書記 09347121918 手機13909341078
侯志強:鎮原縣長 09347121803 手機 13909346668
薛淵:鎮原縣人大主任 09347121364 手機13629344369
慕瑤:鎮原縣政協主席 09347124655.
政法委 7121325
副書記:王啟民13830415766張芝麟 13830429366
維穩辦 7121325
主任:段少彤 13884124360
六一零辦公室 7121325
主任:秦紅岩 15339347583
綜治辦 7121325
副主任:李金平 18198082119
國安辦 7121325
副主任:王現都 13649348201
鎮原縣公安局 5914016 5914017
公安局長王三泰:09347121633 手機13909343866
公安局政委徐四孝:09347122326 手機13809343666
副局長:
焦新勝 5914006 18893441988
史青 5914005 13919586566
劉伯鐸 5914007 15825867554
賈元慶 5914008 18215468688
紀委書記:趙駿 5914012 13150137223
國保大隊8866033
黃天坤 大隊長 13830468925 13263245382
劉俊輝 教導員 15009342898
周新平 13263245456
曹小麗 13263245500
苟忠軍 1529444109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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